出入境人员卫生检疫
第七节 出入境人员、携带物、伴侣动物检验检疫
一、出入境人员卫生检疫
(一)出入境人员健康检查的对象 1、健康检查对象
应接受健康检查的出入境人员包括:
(1)申请出国或出境一年以上的中国籍公民; (2)在境外居住3个月以上的中国籍回国人员; (3)来华工作或居留一年以上的外籍人员; (4)国际交通工具上的中国籍员工
2、健康检查的重点项目
(1)中国籍出境人员:重点检查检疫传染病,监测传染病。 (2)回国人员:重点应进行艾滋病抗体监测,梅毒等性病的监测。
(3)来华外籍人员:其重点检查项目是检疫传染病,监测传染病和外国人禁止入
境的五种传染病即,艾滋病、性病、麻风病、开放性肺结核、精神病。
多选题:
具有下列( )的外国人禁止入境。 A、艾滋病 B、性病 C、麻风病 D、开放性肺结核 E、精神病 答案:ABCDE
(4)国际通行交通工具上的中国籍员工:重点应进行艾滋病抗体监测、梅毒等性病的监测。
(二)国际预防接种的对象 1、国际预防接种的对象 (1)中国籍出入境人员 (2)外籍人员
(3)国际海员和其他途经国际口岸的交通工具上的员工 (4)边境口岸有关人员
2、预防接种的项目(可分为三类):
(1)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卫生条例》有关规定确定的预防接种项目。黄热病预防接种是国际旅行中唯一要求的预防接种项目;
(2)推荐的预防接种项目; (3)申请人自愿要求的接种项目。
多选题:
申请国际预防接种的项目,包含下列的内容( ) A、黄热病预防接种
B、前往地区或机构推荐接种项目 C、申请人自愿要求的接种项目 D、口蹄疫的接种项目 答案:ABC
3、预防接种禁忌证明
《预防接种禁忌证明》是签发给患有不宜进行预防接种的严重疾病的旅行者的一种证书。
(三)出入境人员检疫申报要求
1、常态管理:当国内外未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出入境人员免于填报《出/入境健康申明卡》。
2、当国内外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出入境人员必须逐人如实填写《出/入境健康申明卡》
出入境旅客携带物检验检疫
二、出入境旅客携带物检验检疫 (一)携带物的检验检疫范围
出入境人员所携带的物品中,属于特殊物品(包括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尸体,骸骨,骨灰,棺柩,废旧物品,来自疫区、被传染病污染或者可能传播传染病的行李物品,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等。
(二)携带物的检验检疫申报要求
1、携带上述检验检疫范围内的物品入境时,必须如实填写《入境检疫申明卡》。 2、携带植物种子、苗木及其他植物繁殖材料入境的,须提供事先经进境口岸直属检验检疫局备案的《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单》。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携带禁止进境物入境的,须提供国家质检总局出具的《进境动植物特许检疫许可证》
3、携带特殊物品入境的,须提供《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 4、携带尸体、骸骨、骨灰、棺柩入境的,须提交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死亡医学证明书、原墓葬地点证明等相关资料。
携带物的检验检疫程序
三、携带物的检验检疫程序
1、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受理申报后,对所申报的内容和相关材料进行物证审核。对于国家规定允许携带并且数量在合理范围之内的携带物以现场检疫为主,经现场检疫
未发现病虫害的,随检随放。
现场检疫不能得出结论的,需要截留作实验室检测以及现场检疫认为必须作除害
处理的,则作截留处理,检疫人员签发《出入境人员携带物留检/处理凭证》交给物主,经检疫合格或除害处理后放行,通知物主领回。
2、携带入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经检疫合格或除害处理后合格的,允许携带入境;检验检疫不合格又无有效办法处理或经除害处理后不合格的,限期退
回或销毁处理,并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出入境人员携带物留检/处理凭证》。
3、携带国家禁止携带进境物进境的,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 4、出入境人员携带的特殊物品,经检验检疫合格后予以放行;
5、尸体、骸骨、骨灰经检疫和卫生检查合格签发《尸体/棺枢/骸骨/骨灰入/
出境许可证》予以放行;不合格者则作卫生处理或予以退回。
6、携带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物主有要求的,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疫。检疫合格的,签发检疫证书;
三、出入境旅客伴侣动物检验检疫 (一)伴侣动物的申报要求
1、入境人员携带伴或托运伴侣动物进境时,每人限一只,还须持有输出国(或地区)官方兽医检疫机关出具的检疫证书和狂犬病疫苗注射证明。
2、携带伴侣动物出境的,出境人员在离境前,需持家庭所在地县级以上兽医卫
生防疫检验部门出具的动物健康证书及狂犬病疫苗注射证明到离境口岸检验检疫
机构申报。
(二)伴侣动物的入境检疫程序
1、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对入境伴侣动物实施现场检疫,检疫合格当场予以
放行。
2、对未能提供相关有效证单而暂时截留的,在截留期内补交相关有效单证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放行。
出入境快件和邮寄物检验检疫
第八节 出入境快件和邮寄物检验检疫
一、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
(一)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范围(了解) (二)报检要求: 1、报检的时间与地点
快件运营人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登记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快件的报检手续。
(1)入境快件在到达特殊监管区时,快件运营人应及时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
(2)出境快件在其运输工具离境4小时前,快件运营人应向离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
2、报检应提供的单证
快件运营人在申请办理出入境快件报检时,应提供报检单、总运单、每一批快件的分运单、发票等有关证单。
3、检验检疫及处理
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入境快件的检验检疫监管,以现场检疫为主,特殊情况,可以取样作实验室检验检疫。
二、出入境邮寄物检验检疫
邮寄物检验检疫是指通过国际渠道出入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实施的检验检疫。
(一)邮寄物检验检疫的范围(了解) (二)邮寄物检疫审批(了解) (三)邮寄物检验检疫 1、入境检疫 (1)申报
邮寄物入境后,邮政部门应及时通知检验检疫实施现场检疫,并向检验检疫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