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万元。其余各项工作持续时间和费用均与原计划相同。
问题:
(1)基础施工阶段,施工安全控制要点是哪些? (2)计算承包商应得到的费用补偿为多少? 案例解析:
(1)基础施工阶段,施工安全控制要点有 ①、 ②、 ③、 ④、 ⑤、
挖土机械作业安全; 边坡防护安全;
降水设备与临时用电安全; 防水施工时的防火、防毒; 人工挖孔桩安全。
(2)在该工程结算时,承包商可得到的合理的费用补偿为: 事件一罚款:3×5000=15000元 事件三工期补偿费用:4×5000=20000元 增加的工程费用:25000元
工期提前奖:(234-233)×6000=6000元
所以在该工程结算时,承包商可得到的合理的费用补偿总额为: 20000+25000-15000+6000=36000元。
(四)背景材料
某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于2004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于2004年9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规定时间9月20日—22日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10月18日下午4时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1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B、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于10月18日下午4时才送达,原因是中途堵车;10月21日下午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
问题:
(1)企业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C企业和E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 (3)请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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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中不适合公开招标的项目,要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进行邀请招标。因此,本案业主自行对省重点工程项目决定采取邀请招标的做法是不妥的。
(2)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规定,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本案C企业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因此该投标文件应被拒收。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投标文件若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则属于重大偏差。本案E企业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也未获得委托人授权书,无权代表本企业投标签字,尽管有单位公章,仍属存在重大偏差,应作为废标处理。
(3)a、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开标应当在投标文件确定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公开进行,本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是10月18日下午4时,但迟至10月21日下午才开标,是不妥之处一;b、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本案由属于行政监督部门的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是不妥处之二。
(五)背景材料
某高层办公楼,总建筑面积137500m2,地下3层,地上25层。业主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并委托了工程监理单位。
施工总承包完成桩基工程后,将深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委托给了专业设计单位,并自行决定将基坑的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分包给了一家专业分包单位施工,专业设计单位根据业主提供的勘察报告完成了基坑支护设计后,即将设计文件直接交给了专业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在收到设计文件后编制了基坑支护工程和降水工程专项施工组织方案,施工组织方案经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后即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了施工,专业分包单位在开工前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
专业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由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施工人员兼任现场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土方开挖到接近基坑设计标高(自然地坪下8.5m)时,总监理工程师发现基坑四周地面出现裂缝,即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停止施工,并要求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查明原因后再恢复施工,但总承包单位认为地表裂缝属正常现象没有予以理睬。不久基坑发生严重坍塌,并造成4名施工人员被掩埋,经抢救3人死亡,1人重伤。
事故发生后,专业分包单位立即向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了事故情况,经事故调查组调查,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地质勘察资料中未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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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存在古河道,基坑支护设计中未能考虑这一因素造成的。事故中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于是专业分包单位要求设计单位赔偿事故损失80万元。
问题:
(1)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哪三级?
(2)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是谁?请说明理由。
案例解析:
(1)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项目经理部、施工班组三个层次的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时间及考核结果要有记录,并按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规定:1、公司教育的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2、项目经理部教育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3、施工班组教育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奖评等。
(2)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在总监理工程师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停止施工的情况下,施工总承包单位继续施工,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所以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
(六)背景材料
某建筑公司承接了一项综合楼任务,建筑面积109828m2,地下3层,地上26层,箱型基础,主体为框架剪力墙结构。该项目地处城市主要街道交叉路口,是该地区的标志性建筑物。因此,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加强了对工序指令的控制。在第5层楼板钢筋隐蔽工程验收时发现整个楼板受力钢筋型号不对、位置放置错误,施工单位非常重视,及时进行了返工处理。
问题:
(1)工序质量控制的内容有哪些? (2)说出第5层钢筋隐蔽工程验收的要点。
案例解析:
(1)工序质量控制的内容主要有:1、制定工序质量控制的计划;2、严格遵守施工工序规程;3、主动控制工序活动条件的质量;4、及时检查工序活动效果的质量;5、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
(2)第5层钢筋工程隐蔽验收要点:1、按施工图核查纵向受力钢筋,检查钢筋品种、直径、数量、位置、间距、形状;2、检查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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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是否符合构造要求;3、钢筋锚固长度,钢筋加密区及加密间距;4、检查钢筋接头:如绑扎搭接要检查搭接长度,接头位置和数量(错开长度、接头百分率);焊接接头或机械连接要检查外观质量、样品试件力学性能试验是否达到要求,接头位置(相互错开)数量(接头百分率)。
(七)背景材料
某工程施工为包工包料、固定总价合同。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运砂地点距工地4KM,但开工后,检查该砂不符合要求,承包商只得从另一距工地20KM供砂地点采购,而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因几种原因造成的暂时停工:4月20日至4月26日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了从未出现的故障;应于4月27日交给承包商的后续图纸直到5月6日才交给承包商;5月7日至5月12日工地下了该季节罕见的大暴雨,造成5月11日到5月14日的该地区的供电全面中断。
问题:
1、由于供砂距离的增大,必须引起费用的增加,承包商经过仔细计算后,在业主指令下达的第3天,向业主的造价工程师提交了将原用砂单价每吨提高5元人民币的索赔要求。该索赔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2、由于几种情况的暂时停工,承包商在5月15日向业主的造价工程师提交了延长工期25天,成本损失人民币2万元/天(此费率已经造价工程师批准)和利润损失费2千元/天的索赔要求,共计索赔人民币55万元。
(1)您认为该索赔是否合理?如果合理,索赔款应为多少?为什么? (2)您认为会在业主给承包商工程款的支付中扣除竣工延期违约损失偿金吗?为什么?
案例解析:
1、该索赔不合理。因为:
承包商对自己就招标文件的解释负责并考虑相关风险; 承包商应对自己报价的正确性与完备性负责;
材料供应情况变化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该预见的。 2、(1)批准费用22万元人民币,原因是:
A、4月20日至4月26日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不应考虑承包商的费用索赔要求
B、4月27日至5月6日假设减一天假,有效日期为9天,由业主迟交图引起的,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但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利润。可以批准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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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月7日至5月12日特大暴雨属于双方共同的风险,不应考虑承包商的费用索赔要求。
D、5月13日至5月14日停电属于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见的自然条件造成,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但应考虑承包商4万的成本损失。
(2)不一定扣除竣工拖期违约损失赔偿金,因为工序工期的延误不等于竣工工期的延误,原因是:
A、如果不能通过施工方案的调整将延误的工期补回,竣工延误,支付中要扣除拖期违约金。
B、如果能通过施工方案的调整将延误的工期补回,竣工不延误,不产生拖期违约金,支付中不扣除拖期违约金。
(八)背景材料
某化工管道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监理工程师事先同意,施工单位根据业主的建议在某销售单位订购了一批钢管。钢管运抵施工现场后,经监理人员检验发现,钢管质量存在下列问题:
1、施工单位未能提交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检测证明材料; 2、钢管外观粗糙、标识不清,并且存在锈斑。
3、施工单位已经取样送检,经具有实验资质的单位试验质量合格并出具了
试验报告。 问题:
1、对上述问题应如何处理?
2、如果管材不合格进行退场等损失如何处理? 试题解析:
1.由于该批钢管是由单位采购的,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发现该批钢管外观不良,标识不清,且无产品合格证等资料。故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不得将该批钢管用于本工程项目,并抄送业主备案。
2.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该批钢管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材质化验单、技术指标报告和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等资料,以备监理工程师对生产厂家和材质保证等方面进行书面资料的审查。
3.如果施工单位提交了上述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符合要求,则施工单位应按技术规范要求对该产品进行有见证员签证的取样送检,自行取样送检是无效的。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意使用该批管材。如果经见证抽样并检测后,证明材料质量符合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要求,则监理工程师方可进行质检签证,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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