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应用过程中若干问题的探讨

2019-03-15 13:14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论文

关于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应用过程中若干问题的探讨

作 者 王 正 伟 学籍批次 0309 学习中心 成 都 层 次 专 升 本 专 业 会 计2 指导教师 赵 合 喜

- 1 -

内 容 摘 要

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将打破行业、所有制的界限,并根据企业的性质和规模,将全部企业会计制度分为《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前两个制度已经实施,后一个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也于2005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与《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它更适合小企业的特点,也与我国的税收法律、法规更加协调,但由于遵循的基本原则不同,依然和税法存在一些差异,为了使小企业在实际工作中能够更好地学习、运用此制度,对此,我们就小企业会计制度应当明确的内容和关注的问题及实际应用,提出了一些看法和建议。

关键字:企业会计制度 应用研究

1

- 2 -

目 录

一、关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问题……………………… 1 (一)制度的实施范围……………………………………… 2 (二)企业规模变化产生的变更调整……………………… 3 二、关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特殊性问题…………………… 4

(一)谨慎性原则的适度运用……………………………… 5 (二)会计科目的简化与一致性…………………………… 6 (三)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备选性…………………………… 7 三、关于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小企业中的应用问题………… 8 (一)会计处理与税法的协调……………………………… 9 (二)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10 (三)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11 四、关于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应用过程中若干问题的思考…12 五、结论………………………………………………………13 参考文献 …………………………………………………… 14

2

- 3 -

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将打破行业、所有制的界限,并根据企业的性质和规模,将全部企业会计制度分为《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前两个制度已经实施,后一个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也于2005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与《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它更适合小企业的特点,也与我国的税收法律、法规更加协调,但由于遵循的基本原则不同,依然和税法存在一些差异,为了使小企业在实际工作中能够更好地学习、运用此制度,对此,我们就小企业会计制度应当明确的内容和关注的问题及实际应用,提出了一些看法和建议。 一、关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

(一)制度的实施范围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0]25号),所有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上市公司)均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但按照《暂行规定》的标准,股份有限公司中也可能有一部分(如投资型或高科技企业)属小规模企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各类金融企业都应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根据财政部《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财会[2001]62号)以及2002年5月20日发布的《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解答》,自2002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其中外商投资金融企业应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但并未指明其中的小企业可另行执行。这样,《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实际上就限定在除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小企业范围内了。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些小企业是否必须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是强制性执行还是备选性执行?

在我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属于行政法规性的规范性文件,而行政法规具有强制性的特点。据此而论,则凡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就必须严格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但我们认为,对小企业实行备选性执

3

- 4 -

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政策是合适的,即小企业既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也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因为会计制度的强制性特点可以从整体上考量,只要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了某一会计制度即可;目前许多小企业实际上已经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若实行备选性执行政策,这些小企业就无需转换会计制度;从鼓励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出发,也应该允许并鼓励有条件的小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此,则符合小企业标准只是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必要条件而已,即凡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规模必须符合小企业的标准,但并非符合小企业标准的企业就必须执行,如有条件也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当然,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小企业与内资小企业在执行会计制度上是否应该享有同等“国民待遇”,即同样实行备选性执行政策,也应予以考虑。另外,按财政部“除小企业和金融企业以外,自2003年1月1日起,新设立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编制财务报告”的规定,建议对新设立的小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如同正常界定的小企业一样实行备选性执行政策。

(二)企业规模变化产生的变更调整

由于企业的发展以及中小企业经营上的灵活性,据以判断企业规模大小的职工人数、销售额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值在不同时期会发生变化,其中职工人数、资产总额在同一会计年度的不同时点都有可能变化,因此,严格对照划分标准,许多中小企业在不同年度甚至在同一会计年度的不同时点都会发生企业规模归属的变化,年初属中型企业的,年末可能变成了小企业;年初属小企业的,年末也可能发展成中型企业。但如前所述,企业通常只能在年初先根据上一会计年度的指标数值对照标准值来判断企业规模大小并据以确定能否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当年末企业规模与年初相比发生变化时,原先执行的会计制度是否需要变更调整? 具体而言:(1)当年初为中型企业,年度内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制度》,年末变成了小企业,则

4


关于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应用过程中若干问题的探讨.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石油化工企业财产基本险、综合险、一切险纯风险损失率表 - 图文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