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R2

2019-03-15 14:06

招 标 公 告

根据 发改基础[2010]2967号文 批准,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现对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R2线工程(东莞火车站~虎门火车站段) 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R2线工程(东莞火车站~虎门火车站段) 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招标人: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万工 叶工 联系电话:0769-22210361 0769-2863981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联系人:陈瑜、吕衍波 联系电话:020-83547112 8354707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28866214 三、项目概况

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R2线工程是一条由北部--西南方向的市域快速干线,是连接东莞西部城镇密集带的客运交通走廊。本工程起点位于东莞北部茶山镇,共设东莞火车站、茶山站、榴花公园站、下桥站、天宝站、东城站、旗峰公园站、鸿福路站、西平站、蛤地站、陈屋站、寮厦站、珊美站、展览中心站14座地下站,以及虎门火车站1座高架站。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包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仅一个标段。

2、主要招标内容: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R2线工程(东莞火车站~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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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段)所需的36台电梯设备供货和安装,以及必须的附属设备、随机附件、专用工具、试验仪器等相关技术服务。

3、主要技术参数:

梯 种 额定载重 额定速度 速度控制 开门方式 开门速度控制 开门宽度 驱动方式 驱动装置位置 基 站 控 制 站内电梯 1000kg 1m/s VVVF 中分双扇 VVVF 1100mm 曳引 电梯井道上部 站厅层 集选控制 出入口电梯 1000kg 1m/s VVVF 中分双扇 VVVF 1100mm 曳引 电梯井道上部 地面层(待定) 集选控制 具体参数详见用户需求书。

4、招标控制价: 12005460元 五、供货地点:东莞市

供货时间: 见用户需求书 六、资金来源:政府筹资

七、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及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12 年3月2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12 年3月5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00— 11:00 ,下午:2:00 — 4:00 。

招标文件发售金额: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登陆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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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网站www.gzzb.gd.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以及必须办理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IC卡。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4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电梯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且须提交其为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提供制造许可明细表复印件(制造许可证明细表中应包含电梯)。

4.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或以上资质、《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5. 投标人在2009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完成过一项国内城市

轨道交通行业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电梯设备供货及服务项目业绩(如本项目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电梯设备制造商必须具备上述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采购合同、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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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电梯设备制造商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以及联合体成员的授权函。如投标单位的业绩是联合体的,则按照联合体成员单位书面约定的份额为准计算,否则进行均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招标人不得在招标公告第九点中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承诺函》等形式变相增加资审合格条件。

十、资格的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注:二次招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或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评标过程中有效投标均应多于或等于两个,不足两个的,以招标失败认定。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本次招标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署名质疑或向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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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gzzb.gd.cn)、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网站http://www.chinaguangdongbidding.com和其它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2012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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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企业所在地、投标地或工程建设地任意一地的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及法人代表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及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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