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北±800千伏换流站~郭家村接地极线路工程 铁塔组立施工方案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建设管理中心 山西锦通工程项目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马志义 线路班 队长:王平虎 安全:安耀国 6.3安全管理制度
6.3.1安全教育制度
所有进场施工人员都要进行施工安全和交通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6.3.2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严格执行技术交底程序,交底与接受交底人双方签字确认。各分部工程开工前,进行有针对性的全员安全技术交底;对专兼职汽车驾驶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要有记录,接受交底人要签字。未经交底或对交底内容不清者不得上岗操作。并使用多媒体设备进行技术交底,保证交底效果。
6.3.3安全检查巡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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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理:胡志权 安 监 部 : 陈先军 项目总工:姚鹏飞 安 监 科 :韩志国 材料科 胡圣贤 运输队 李海富 现场负责人 孙纪华 晋北±800千伏换流站~郭家村接地极线路工程 铁塔组立施工方案
定期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交通车辆安全检查,检查要有书面记录,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要定人定时落实整改,整改后再进行复查,直至合格为止。项目开工前施工负责人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并签字确认,不具备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
6.3.4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制度
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安装、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3.5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项目管理人员每天轮流值班,检查现场施工安全情况,处理现场的安全问题,协调各方关系,并做好记录。
6.3.6安全值班制度
项目部管理人员每天轮流值班,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协调各方关系,并做好记录。
6.3.7持证上岗制度
对于特殊工作必须持有效的有关部门培训考试的合格证方可上岗。 6.3.8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现场发生工伤事故或交通事故要积极抢救,及时上报,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6.3.9安全奖罚制度
依照《项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公司规定及现场实际情况执行。 6.3.10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的临时电源和所用的用电设备应由电源管理专丙人或现场负责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定期检查,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保护,并在漏电保安器的保护之下工作。
6.3.11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项目经理组织有关部门每月进行一次工地检查。专职安全员负责工地的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各队安全员配合队长搞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工作。
6.3.12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施工项目部每月进行安全检查,落实安全工作票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6.4、铁塔组立安全技术措施
6.4.1铁塔组立对基础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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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分部工程经中间验收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组塔。 (2)分解组立时,基础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 (3)整体组立时,基础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100%。
6.4.2参加组塔人员必须做到“三熟悉”:熟悉铁塔安装图,熟悉立塔方法的操作要点,熟悉本安全措施。
6.4.3立塔指挥人应掌握抱杆、各部绳索的受力情况,严格控制起吊重量。 6.4.4进入施工现场应正确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
6.4.5各种起重工器具必须符合措施要求,各种绳索的穿向正确,连接可靠。现场指挥人员在组塔前,必须亲自作好“五查”工作:各方向地锚规格及埋深的检查;工器具规格及机械运行情况的检查;抱杆系统、承托系统、制动系统、拉线系统的检查;各岗位操作人员到位情况检查;现场环境及视野情况检查。
6.4.6地面布置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所有地锚的方位和马道坡度及有效埋深必须符合要求,对水位较高、土质较差地区,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6.4.7被吊构件要绑扎牢固。钢丝绳不得直接绑扎在角钢上,应在角钢内侧垫方木,外侧缠绕麻袋,防止割断钢丝绳。
6.4.8高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穿胶底鞋。安全带绑扎在安装牢固的主材上。工作前严禁饮酒。多人在高处作业或上下交叉作业应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相互照应,密切配合,作业区下方严禁站人。雷雨、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高空作业。
6.4.9绞磨必须布置在距基础1.2倍塔高之外的合适位置,便于观察和操作。磨绳在绞磨卷筒上的缠绕圈数不得少于6圈。机动绞磨手应经过培训上岗,严禁随意变更机手。拉绞磨尾绳不得少于2人,距绞磨不得小于2.5米,并不得站在尾绳圈的中间。
6.4.10绞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应暂停牵引,将牵引滑车钢丝绳卡死,然后排除故障。若需要更换绞磨,必须对磨绳作二次保护。
6.4.11严禁将辅助材浮放在塔上,以免误抓误踩酿成事故。
6.4.12在起吊过程中,严禁将手脚伸进吊件的空隙内或在吊件上作业。
6.4.13组塔施工过程中,塔上工作人员不得失去保护,施工人员必须在塔内侧系好水平绳。
6.4.14本工程耐张转角塔和直线塔均设有施工用孔。施工中吊点部位选择合理。安装时不要使塔材发生弯曲或扭曲情况。施工起吊系统要有足够安全系数,保证安全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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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5使用地脚螺栓联结式铁塔,应在组塔后及时浇注基础保护帽,以杜绝因地脚螺栓被盗造成的倒塔事故。
6.4.16根据所选择的施工方案,严格控制单吊重量,严禁超负荷起吊。
6.4.17施工中,当被吊件离开地面以后应停止牵引,检查各系统的受力情况是否正常,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
6.4.18严禁利用树桩、外露岩石做牵引或制动等主要受力锚桩。 6.4.19组塔时,吊件垂直下方严禁有人,受力钢丝绳内角侧严禁有人。 6.4.20组塔当日必须将螺检紧固,涉及安全的部件不得有短缺。
6.4.21当塔位临近危险障碍物时(如电力线、建筑物、公路或地形复杂地区),应及时上报项目部,待制定有效方案后方可施工。
6.4.22现场平面布置、工器具规格及数量和组塔操作程序,必须严格执行《架空送电线路组立铁塔施工守则》及本施工作业指导书中的有关规定,未经技术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6.4.23组立铁塔前,铁塔必须及时做好临时接地。
6.4.24施工现场布置合理,地面组装与立塔作业时间应交错安排,尽量减少高空与地面的交叉作业。当因场地受限存在交叉作业时,地面作业人员严禁处于高空作业人同或起吊系统下方,且应设专人监护。塔上组装用工具及塔材等必须用绳索传递,禁止抛扔。
6.4.25在附近存在电力线的塔位组塔,应搭设跨越架,并设专人监护拉线、起吊构件与电力线的安全距离。特殊环境下的塔位组塔,应及时通知项目部技术人员,以便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6.4.26塔片吊离地面时应暂停牵引,检查各受力部位有无异常。 6.4.27起吊钢丝绳与被吊构件的绑扎位置应考虑到起吊及就位的方便。 6.4.28起吊绳、承托绳及其他与塔材连接处均应垫麻袋和绑扎圆木。
6.4.29起吊构件或提升抱杆时除由一人专职指挥外,必须有一名助手协助看侧面,监视被吊塔片与塔身间的距离,一般控制在0.2-0.5米范围内,以防构件挂住塔身。
6.4.30连接主材时,塔上操作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系好安全带扣再操作。 6.4.31在升抱杆和起吊过程中,任何人不得登塔作业。
6.4.32提升抱杆前应将已组塔段的斜材、辅助材全部装齐,并拧紧螺栓。 6.4.33提升抱杆的腰环绳应固定在已组塔段的主材上。提升抱杆时,严禁以人力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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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拉绳系统或腰环绳。
6.4.34要有专人监视抱杆临时拉线及锚桩。抱杆临时拉线应先打被扣然后用卡豆固定。固定时卡豆压板应在钢丝绳主要受力侧,不得正反交叉设置;绳卡间距不得大于90mm,数量不得少于3个。
6.4.35为保证抱杆的稳定性,在保证被吊塔片能顺利就位的前提下,应将抱杆沉入已组塔段的深度尽可能放大一点,最小不得小于5米。
6.4.36起吊构件时,腰环绳不得受力。
6.4.37单面塔片已吊装完毕,并就位,接头螺栓安装齐全后,方准登塔解吊点绳。 6.4.38用压拉线的办法调整抱杆倾角时,务必慢慢加力,不得冲击。同时,应检查拉线连接处及锚桩变化情况。
6.4.39主材和侧面大斜材未全部连接之前,严禁到被吊构件上作业。 6.4.40使用开门式滑车时,必须将门扣锁好。
6.4.41搬运材料时应注意周围是否有人,两人以上扛运应使用同肩、同起同落。 6.4.42指挥采用口哨、旗语,辅助手势,要求各施工班组自行统一一套口哨或旗语,以便服从指挥。
6.4.43在带电体附近进行高处作业时,距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并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电压等级 项 目 工器具、安装构件与带电体的距离(m) 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与带电体的距离(m) 整体组立杆塔与带电体的距离(m) 10kV以下 35kV以下 2.0 1.7 3.5 2.0 110kV 4.0 2.5 220kV 5.0 4.0 应大于倒杆距离(自杆塔边缘到带电体的最近侧为杆塔高)
6.5、薄弱环节及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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