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采用左侧胶装式装订(投标文件每标段一式四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需采用胶装。不符合本款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
各标段的项目名称及编号:
2013年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项目二标段:(项目编号:ZCZB-2014-256/2) 2013年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项目三标段:(项目编号:ZCZB-2014-256/3) 2013年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项目四标段:(项目编号:ZCZB-2014-256/4) 2013年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项目五标段:(项目编号:ZCZB-2014-256/5) 2013年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项目六标段:(项目编号:ZCZB-2014-256/6) 4.1.2每标段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一起装袋密封,封袋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封袋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项。
4.1.3未按本章第4.1.2 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作为无效标处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5招标人可以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4.2.6 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本标段投标文件少于3家,招标人将对此标段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条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 - 15 - 被没收。
- 16 - (五). 开 标
5.1招标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在黄骅市财政局会议室公开开标;每家投标企业参加开标会议的人数最多为两人。并邀请监督管理部门参加,进行开标全过程的现场监督。
5.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5.3 开标程序:开标会由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主持,按既定程序进行。 5.4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5.5 各投标人在出席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并列明证件清单,装在单独的档案袋内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自觉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后审: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 拟派往本项目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其身份证; 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⑥投标信用手册
以上证件均为资格后审必备资料,投标人必须提供齐全;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为确保2014年 4 月 22 日下午 14 时30分(即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会议准时开始,投标企业标书递交时间定为2014年 4 月 22日 14 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为了避免排队等候而误了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企业务必提前到场。 6、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6.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6.1.1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6.1.2未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6.1.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1.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6.1.5经现场审查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与预审时不相符者(按规定提前变更的除外)。 6.1.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6.1.7无参加开标会议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1.8开标现场有关证件审查不合格的; 6.1.9 严重违反开标会议纪律的;
- 17 - 6.1.10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 7、关于废标
7.1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视为废标: 7.1.1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7.1.2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不完整;
7.1.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密封; 7.1.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要求未做出实质性响应;
7.1.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7.1.6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
7.1.7纳入投标价格中的暂定金额、以项为单位设立的暂估价、预备费、材料购置费等非竞争性费用金额和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
7.1.8规费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未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计取; 7.1.9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议及询标事宜; 7.1.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7.2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不但被视为废标,而且招标人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行使其权利。投标人给招标代理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代理人有索赔权利;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7.2.1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7.2.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7.2.3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 7.2.4投标人串通投标。
7.2.5投标人向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提供不正当利益。 7.2.6中标人不按规定的要求签订合同。 7.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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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评标、定标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 形式评审 投标函签字盖章 标 准 投标文件格式 报价唯一 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资格评审 资质等级 标 准 项目经理 其他要求 投标内容 工期 工程质量 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 3 响 应 性 评审标准 权利义务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评审标准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1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 “投标人须知”规定 符合 “投标人须知”规定 符合 “投标人须知”规定 符合 “投标人须知”规定 符合 “投标人须知”规定 符合 “投标人须知”规定 符合 “投标人须知”规定 符合 “投标人须知”规定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符合“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符合“工程建设标准”规定 详见评标办法。 符合 “投标人须知”规定 详见《技术标评分细则》 详见《技术标评分细则》 详见《技术标评分细则》 详见《技术标评分细则》 详见《技术标评分细则》 技术标准和要求 投标报价 分包计划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施工设计4 目管构评准 组和理审织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项机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标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环境保护管理、文明施工的体系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