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网规划 术语和定义(2)

2019-03-15 14:56

区域 类型 110~35kV 电网供电安 全水平 主干线

停运类型有联络的10kV线路单辐射的10kV 线路 N-1故障 停运

应通过继电保护自动装置、自动化手 段,迅速恢复非故障段供电,线路故障 段损失负荷不应超过2MW,其中电缆 线路电缆本体故障时不损失负荷;有特 殊要求的区域,主干线发生N-1故障停 运时,应不损失负荷; / A

发生N-1停 运时,应不 损失负荷; 有特殊要求 的区域,发 生N-1-1停 运时,应不 损失负荷。 N-1计划 停运

线路计划停运段损失负荷不应超过 2MW,其中电缆线路电缆本体计划停运 时不损失负荷。有特殊要求的区域,主 干线发生N-1计划停运时,应不损失负 荷。 / N-1故障 停运

应通过继电保护自动装置、自动化手段 或现场人工倒闸,在3小时内恢复非故 障段负荷,线路故障段损失负荷不应超 过2MW,其中电缆线路电缆本体故障 时不损失负荷; / B

发生N-1停

运时,应不 损失负荷。 N-1计划 停运

线路计划停运段损失负荷不应超过 2MW,其中电缆线路电缆本体计划停运 时不损失负荷。 / N-1故障 停运

应通过继电保护自动装置、自动化手段 或现场人工倒闸,在3小时内恢复非故 障段负荷,线路故障段损失负荷不应超 过2MW,其中电缆线路电缆本体故障 时不损失负荷; 允许故障段及 其下游停电; C

发生N-1停 运时,原则 上不损失负 荷。N-1计划 停运

线路计划停运段损失负荷不应超过 2MW,其中电缆线路电缆本体计划停运 时不损失负荷。 允许计划停运 段及其下游停 电。 N-1故障 停运

应通过继电保护自动装置、自动化手段 或现场人工倒闸,在3小时内恢复非故 障段负荷,线路故障段损失负荷不应超 过2MW; 允许故障段及 其下游停电; D

发生N-1停 运时,根据 电网结构, 允许损失部 分负荷。N-1计划 停运

线路计划停运段损失负荷不应超过 2MW,其中电缆线路电缆本体计划停运 时不损失负荷。 允许计划停运 段及其下游停 电。

E电网宜因地制宜明确供电安全水平 8.4 容载比

8.4.1容载比是配电网规划的重要宏观性指标,配电网规划应保证合理的容载比。 合理的容载比与网架结构相结合,可确保故障时负荷的有序转移,保障供电可靠15 8.4.2容载比与变电站的布点位置、数量、相互转供能力有关,即与电网结构有 关,容载比的确定要考虑负荷分散系数、平均功率因数、变压器负载率、储备系 数等主要因素的影响。在工程中一般可采用8-1式估算: max ei S SRP?? (8-1) 式中:

SR —容载比(MVA/MW);

maxP —该电压级全网或供电区的预测年最大负荷; eiS??该电压等级全网或供电区内变电站主变容量之和。

8.4.3容载比应分电压等级计算,对于区域较大或负荷发展水平极度不平衡或负 荷特性差异较大的地区,也可分区分电压等级计算容载比。

8.4.4根据规划区域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对应的配电网负荷增长 速度可分为较慢、中等、较快三种情况,相应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容载比如表 8-2 所示,总体宜控制在1.8~2.2范围之间。 表8-2 110~35kV电网容载比选择范围 负荷增长情况较慢增长中等增长较快增长

年负荷平均增长率KPKP≤7%7%<KP≤12%KP>12% 110~35kV容载比(建议值)1.8~2.01.9~2.12.0~2.2

对处于发展初期、快速发展期的地区、重点开发区或负荷较为分散的偏远地 区,可适当提高容载比的取值;对于网络发展完善或规划期内负荷明确的地区, 在满足用电需求和可靠性要求的前提下,可以适当降低容载比的取值。 8.5 短路电流水平

8.5.1配电网规划应从网络结构、电压等级、变压器容量、阻抗选择和运行方式 等方面合理控制各级电压的短路容量,使各级电压断路器的开断电流与相关设备 的动、热稳定电流相配合。变电站内母线的短路电流水平一般不应超过表8-3中 的对应数值。

表8-3 各电压等级的短路电流限定值

短路电流限定值(kA)电压等级A、B、C类供电区域D、E类供电区域 110kV31.5、4031.5 66kV31.531.5

35kV25、31.525、31.516

短路电流限定值(kA)电压等级A、B、C类供电区域D、E类供电区域 10kV20、2516、20

建议110kV及以下变电站的低压侧选取表8-2中较低的数值;一般10kV配

电线路上的短路容量将沿线路递减,因此沿线挂接的配电设备的短路容量可再适 当降低标准;必要时经过技术经济论证可高于表8-2中规定的数值。

8.5.2在技术经济合理的基础上,合理控制配电网短路容量的技术措施主要包括: (1)配电网络分片、开环,母线分段,主变分列。

(2)合理选择主变容量、接线方式(如二次绕组为分裂式)或采用高阻抗 变压器。

(3)在主变低压侧加装电抗器或分裂电抗器,出线断路器出口侧加装电抗 器。

8.6 无功补偿和电压调整

8.6.1配电网规划需保证有功和无功的协调,应按以下原则进行无功补偿: (1)无功补偿装置应按就地平衡和便于调整电压的原则进行配置,可采用 分散和集中补偿相结合的方式。接近用电端的分散补偿装置主要用于提高功率因 数,降低线路损耗;集中安装在变电站内的无功补偿装置主要用于控制电压水平。 (2)应从系统角度考虑无功补偿装置的优化配置,以利于全网无功补偿装 置的优化投切。

(3)装设在变电站处的电容器投切应与变压器分接头的调整合理配合。 (4)大用户的电容器应保证功率因数符合要求,并不得向系统倒送无功。 (5)在配置无功补偿装置时应考虑谐波治理措施。 8.6.2无功补偿装置的安装地点及其容量

(1)对于35kV及以上长距离架空或电缆线路,若电容电流大于一定数值, 应考虑装设并联电抗器以补偿由线路电容产生的无功功率并限制工频过电压,并 联电抗器容量应经计算确定。

(2)110~35kV 变电站一般在变压器低压侧配置并联电容器,使变压器高 压侧的功率因数,在高峰负荷时达到 0.95 及以上。电容器容量应经计算确定, 一般取主变容量的10~30%。电容器宜分组,且单组容量不宜过大,便于采用分17 组投切以更好地调整电压和避免投切振荡。

(3)10kV 配电变压器(含配电室、箱式变电站、柱上变压器)安装无功 自动补偿装置时,应在低压侧母线上装设,补偿容量按变压器容量的 20%~40 %考虑。

(4)提倡380/220V用户改善功率因数。

8.6.3对于 A、B 类供电区域中电缆化率高的地区,应作无功补偿方案的专题论 证,必要时应考虑一定容量的感性补偿。 8.7 电压损失及其分配

8.7.1配电网规划要保证网络中各节点满足电压损失及其分配要求,各类用户受 电电压质量执行GB 12325《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的规定。 (1)110~35kV供电电压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电压的10%。 (注:如供电电压上下偏差为同符号(均为正或负)时,按较大的偏差绝对 值作为衡量依据。)

(2)10kV及以下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7%。 (3)220V单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7%与-10%。

8.7.2各级配电网电压损失应按具体情况计算,并规定各级电压的允许电压损失

值的范围,一般情况可参考表8-4所列数值。 表8-4 110kV及以下电网的电压损失分配

线路电压损失分配值(%)电压等级A、B、C类供电区域D、E类供电区域 110(66)kV4.5~7.54.5~7.5 35kV2.5~5.02.5~5.0 10kV2.0~4.02.5~5.0

380/220V(包括接户线)4.0~6.04.5~7.0 8.8 中性点接地方式

8.8.1配电网规划应考虑合理的中性点接地方式。同一区域内宜统一中性点接地 方式,以利于负荷转供;中性点接地方式不同的配电网应尽量避免互带负荷。 8.8.2中性点接地方式一般可分为直接接地方式和非直接接地方式两大类,非直18 (1)110kV系统采用直接接地方式。 (2)66kV系统采用经消弧线圈接地方式。

(3)35kV、10kV系统可采用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或低电阻接地方式。 8.8.3 35kV 架空网宜采用中性点经消弧线圈接地方式;35kV 电缆网宜采用中性 点经低电阻接地方式,宜将接地电流控制在1000A以下。 8.8.4 10kV配电网中性点接地方式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单相接地故障电容电流在10A及以下,宜采用中性点不接地方式。 (2)单相接地故障电容电流在10A~150A,宜采用中性点经消弧线圈接地 方式。

(3)单相接地故障电容电流达到 150A 以上,宜采用中性点经低电阻接地 方式,并应将接地电流控制在150A~800A范围内。

8.8.5 10kV电缆和架空混合型配电网,如采用中性点经低电阻接地方式,应采取 以下措施:

(1)提高架空线路绝缘化程度,降低单相接地跳闸次数。 (2)完善线路分段和联络,提高负荷转供能力。

(3)合理降低配电网设备、设施的接地电阻,将单相接地时的跨步电压和 接触电压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8.9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8.9.1配电网规划应按GB/T 14285《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的要求 配置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

8.9.2 110~10kV电网的继电保护装置宜采用微机型保护装置。

8.9.3接入 110~10kV 电网的各类电源,宜采用专线方式接入,并配置光纤电流 差动保护。在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要求时,线路也可采用?T? 接方式,保护采用电流电压保护。

8.9.4 10kV配电网应采用过流、速断保护,架空线路可选用重合闸装置;合环运 行的配电网应增加纵差保护。对于低电阻接地系统应增加零序电流保护。 8.9.5保护信息的传输宜采用光纤通道。对于线路电流差动保护的传输通道,往19 8.9.6非直接接地系统,保护装置宜采用三相保护模式。 9 110~35kV电网 9.1 电网结构

9.1.1 110~35kV 电网结构应根据负荷水平、供电可靠性要求和电网发展目标因 地制宜选择。不同类型供电区域 110~35kV 电网应采用不同的目标电网结构, 对应推荐方案如表 9-1、表 9-2 所示,各省级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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