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论文作者排名系数计算表(只计前5位)
说明:
1. SCI(科学引文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ISTP(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ISSHP(社会科学与人文会议录索引)收录论文,需出具相关检索机构的收录证明和文章全文。论文发表后又被收录,或同一论文被多次收录,按分值高者计分,不重复累计。
2. 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北大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实行动态管理,以论文发表当年度该期刊是否为核心(来源)期刊为认定依据。各版本CSCD、CSSCI来源期刊,北大核心期刊执行时间为:期刊目录公布后第二年年初。如2011版核刊目录(2011年12月正式公布),自2012年元月1日开始执行,以此类推。
3. 在《兰台世界》《短篇小说》《芒种》《大家》《煤炭技术》上发表的论文按一般学术期刊论文计分。
4. 在各类期刊的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不计分。 (二)学术专著类
指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专著。学术专著注重学术性和学术价值,不包括一般通俗性、普及性、知识性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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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 名 合作人数 1 2 3 4 5 1 1 0.65 0.60 0.60 0.60 2 — 0.35 0.25 0.20 0.18 3 — — 0.15 0.12 0.10 4 — — — 0.08 0.07 5 — — — — 0.05 表3 学术专著分值计算表
总分值=字数(万字)×10×著作类别系数×出版类别系数 学术专著类别系数 学术专著 类别 著 系数 3 编著 1.8 出版类别系数 国家级出版社 2 注:1)国家级出版社:指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百佳出版社”。 2)多人合作完成的,按上表2所列作者排名系数计分。 3)学术专著类成果最高得分为1000分,超出后不再加分。 其他出版社 1 专业 1.8 普通 0.8 译著 说明:
1. 学术专著,应与本人专业研究方向和现从事工作相符。内容是对某一学科领域的探索;选题具有开创性,是新的学术研究成果;原创性成果占作品的主题80%以上;属于一学(派)一家之言,并以本专业的研究人员及专家学者为主要读者对象。
2.学术专著认定,须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CIP核字号验证真伪及其基本属性后,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予以鉴定后计分。
3.只有外单位名称没有××学院校名的不计分。 (三)科研成果奖励类
指学术专著、论文、科研项目等获奖,只计政府奖励。同一成果获不同级别奖励,按最高级别计分;同一专著、论文、科研项目等,既公开出版(结题鉴定),又获得科研奖励,按分值高者计分,不重复累计。科研成果奖分值、成果完成人排名系数分别见表4、5所示,分值为成果级别分与完成人排名系数之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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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科研成果奖分值计算表 级别 等次 特等 一等 二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分值 5000 3000 2000 1800 1400 1000 600 300 200 80 50 20 国家级科研奖励:指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教学成果奖。 省(部)级科研奖励:指国家有关部委及省政府组织的科研成果评奖,主要包括: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研优秀成果奖、省科学技术奖、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省泰山文艺奖、省文化创新奖、省刘勰文艺评论奖、省教学成果奖等。 厅(市)级科研奖励:指省直厅局及市政府组织的科研成果评奖,主要包括: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省软科学优秀成果奖、省文化艺术科学奖、市科学技术奖、市高新区科技进步奖、市社科优秀成果奖等。 院级科研成果奖励:指市直有关部门及学院组织的科研成果评奖,主要包括:市社联“百题调研”活动评奖、学院人文社科成果奖、学院教学成果奖等。
表5 成果完成人排名系数计算表(只计前8位)
排 名 合作人数 1 2 3 4 5 6 7 8 1 1 0.65 0.60 0.55 0.50 0.50 0.50 0.50 2 — 0.35 0.25 0.23 0.23 0.21 0.20 0.20 3 — — 0.15 0.12 0.12 0.12 0.10 0.09 4 — — — 0.10 0.08 0.08 0.08 0.07 5 — — — — 0.07 0.05 0.05 0.05 6 — — — — — 0.04 0.04 0.04 7 — — — — — — 0.03 0.03 8 — — — — — — — 0.02 (四)纵向科研项目类
通过鉴定(结题验收)的科研项目,根据《结题鉴定书》中所列研究人员位次按比例分解计分(科研项目须有合作研究人员,且总数不得少于3人);立项未结题项目折半计分。只计政府部门立项的科研项目,不含学会、协会、研究会及教指委等立项项目。纵向科研项目分值、研究人员排名系数分别见表6、7所示,分值为项目级别分与研究人员排名系数之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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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 纵向科研项目分值计算表 级别 国家级项目:指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基金委、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达的科研计划项目。 省(部)级项目:指国家有关部委、省科技厅、省社科规划办公室、省软科学办公室下达的科研计划项目及××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2年立项一次)。 厅(市)级项目:指省直厅局及市政府下达的科研计划项目,主要包括: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省文化艺术科学课题、省人文社科课题、省社科普及重点项目、省统计科研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职成教规划课题、省语委科研课题、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等。 院级项目:指市直有关部门及学院下达的科研计划项目,主要包括: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院行动研究课题、院教改项目等。
表7 纵向科研项目研究人员排名系数计算表(只计前8位)
排 名 合作人数 3 4 5 6 7 8 1 0.60 0.55 0.50 0.50 0.50 0.50 2 0.25 0.23 0.23 0.21 0.20 0.20 3 0.15 0.12 0.12 0.12 0.10 0.09 4 — 0.10 0.08 0.08 0.08 0.07 5 — — 0.07 0.05 0.05 0.05 6 — — — 0.04 0.04 0.04 7 — — — — 0.03 0.03 8 — — — — — 0.02 分值 2000(资助) 1600(自筹) 1400(资助) 1000(自筹) 700(资助) 500(自筹) 150(资助) 70(自筹) 说明:
1. 与校外合作,没有在立项文件上列××学院校名的纵向科研项目,有经费进院财务的按横向项目计分,无经费进院财务不计分。在立项文件上列××学院校名的纵向项目,按参与项目人员排名计分。
2. 纵向科研项目的子课题,有经费进院财务的降低一个级别后按资助类项目计分。到账经费须达到以下最低金额予以计分:文科类2万元/项,理工类4万元/项;须由财务处出具该子课题的经费到账凭证。
(五)横向项目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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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由我院教师接受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等委托而承接的科研项目(不包括各类培训项目),主要包括:技术开发(委托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四类。各类横向项目以《××学院横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淄职院政办字[2013]16号)的有关规定(与委托单位签订正式合同,提供横向项目备案时个人留存的《××学院横向项目基本信息备案表》)为认定依据计分。个人得分参照表8、9中所列研究人员位次及项目分值按比例分解计分。
表8横向项目分值计算表
分值 类别 0.10-0.5万元 横向项目 (文科类) 0.5—1万元 (含0.5万元) 100 1—5万元 (含1万元) 350 分值 5—10万元 (含5万元) 600 10万元及以上 (含10万元) 900 50 类别 0.2-1万元 横向项目 (理工类) 1—3万元 (含1万元) 100 3—8万元 (含3万元) 350
8—13万元 (含8万元) 600 13万元及以上 (含13万元) 900 50 表9 横向科研项目研究人员排名系数计算表(只计前8位)
排 名 合作人数 1 2 3 4 5 6 7 8 1 1 0.65 0.60 0.55 0.50 0.50 0.50 0.50 2 — 0.35 0.25 0.23 0.23 0.21 0.20 0.20 3 — — 0.15 0.12 0.12 0.12 0.10 0.09 4 — — — 0.10 0.08 0.08 0.08 0.07 5 — — — — 0.07 0.05 0.05 0.05 6 — — — — — 0.04 0.04 0.04 7 — — — — — — 0.03 0.03 8 — — — — — — — 0.02 说明:
横向项目类成果最高得分为900分,超出后不再加分。 (六)专利成果类
指已获得国家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分值、完成人员排名系数分别见表9、10所示。分值为专利级别分与完成人员排名系数之积。
表10 专利成果分值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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