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询价采购文件
2.4.5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5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2.5.1若为下列情况之一的,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5.1.1拟成交金额在100万以下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5%的成交候选人; 2.5.1.2拟成交金额在100~200万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4%的成交候选人; 2.5.1.3采购人须按以上程序确认成交供应商,否则应重新组织采购。
2.5.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十八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2.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6.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六、澄清有关问题。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询价小组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七、询价程序
1、按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
2、询价小组成员应独立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和诚信声明、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代表委托书身份证明等。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符合性评审。
3、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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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八、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8.1本项目推荐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中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8.2中标候选人的顺序按资格审查合格从低到高顺序排列; 8.3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参数(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
8.4报价相同,技术参数(条款)也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 询价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询价小组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九、成交通知
1、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法定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在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rongcha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法定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九、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按相关法定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对询价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必须按相关法定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和处理。 (三)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十、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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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询价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询价采购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询价采购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缴纳中标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5日内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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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询价项目技术需求
一、项目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重庆市荣昌区职教中心学生宿舍衣柜采购 需求套数 单套限价(万元) 0.17 综合限价(万元) 42.84 备注 16A0786 252 本项目所采购货物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备注:1.预算金额或中标价包含设备运费、安装费、人工费、调试费等所有费用。 2.中标单位应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好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如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施工安全事故等,其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费用等均由中标单位负全责。 二、技术参数
(一)产品规格:1800㎜×600㎜×2000㎜ (二)衣柜示意图:
(三)八人衣柜材质要求:
*1.主材采用16mm优质E1级三聚氰胺饰面板,背板为5㎜中密度板。 2.封边采用进口PVC直纹封边条,壁厚度为1.5mm。 3.封边粘胶为优质胶。
4.与地接触采用防潮塑料专用脚卡(绝地防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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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用优质五金配件,铰链与双头连接件等五金用优质品牌(见特别说明),25厚壁,高齿合力,二段力四孔,转动十万次,门任意位置定位、不反弹;
6.锁扣为金属镀锌锁扣,拉手为金属镀锌盖板拉手。 7.每个柜设固定的中隔板。
特别说明:所有产品所用板材均采用不低于“诺欧奇”、“建涛”、“鑫赐”、“高林”、“吉象”、“三威”等同档次产品;
所有五金配件均采用不低于“迪森”(DESEN)、“华泰”、“宏亮”、“海蒂诗”、“DTC” 等同档次产品(其中绞链静音带阻力)。封边粘胶质量不低于德国进口胶王同档次产品。
产品执行以下相应标准:
GB/T 1951.1-1994 《木质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 GB/T 1931-91 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
GB/T 18584-2001 《室内装饰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18580-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T 18583-2001 《室内装饰材料胶粘剂中害物质限量》
GB/T 18581-2001 《室内装饰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害物质限量》 GB/T1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GB/T2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三、质量要求
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正品(包括零部件),并完
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附正品说明合格证。所有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要求。
四、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
所有设备及软件按照厂家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
第四篇 询价项目服务需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交货时间
采购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内交货。 (二)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重庆市荣昌区职业教育中心校内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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