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电大 本科生毕业论文
题目:
地方政府制度创新行为研究
专 业:行政管理 学生姓名: 学 号: 指导教师:
二○ 年 月
目 录
一、 创新行为方式 二、 创新能带来的效益
(一) 创新有利于制度资源的优化配臵 (二) 创新有利于制度体系的协调更新 (三) 创新有利于制度运作效益最大化 三、 现状偏差
(一) 创新可能会形成“地方主义” (二) 创新可能会产生“短期行为” 四、 创新行为规范
(一) 调整权力结构,理顺中央与地方关系 (二) 完善民主制度,加强地方民主与参与 (三) 健全决策过程,提高政府的创新能力 五、 案例分析(暂无)
[论文摘要]:本文将具有独立利益目标的地方政府引入分析框架,探讨了地方政府制度创新行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地方政府制度创新有利于制度资源的优化配臵,有利于制度体系的协调更新,有利于制度运作效益最大化。同时也指出地方政府制度创新在实践中可能产生“地方主义”、“短期行为”等行为偏差。因此,必须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与微观主体以及地方政府各种成员的相互关系加以调整,构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微观主体三者良性互动的制度环境,地方政府制度创新行为才能规范化发展。 [关键词]:创新行为、效益、现状、行为规范
我国的改革开放是制度资源的优化配臵和体制创新,对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制度创新的直接结果是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臵和利用。改革开放的实践也证明了:政府制度创新是引导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有力杠杆,而且,越是接近具体环境的政府直接创新的动力越大,中国地方政府在改革过程中比较活跃的原因即在于此。制度创新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在国家宏观制度框架下,以本区域战略规则为指导,适时创立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并以此为资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本文旨在把具有独立利益目标的地方政府引入分析框架,探讨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重要意义,检讨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实践偏差,以进一步规制地方政府创新行为。
一、路径选择:创新行为方式
创新是指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即实现生产要素的一种从未有过的新组合。制度是创新系统中的核心要素。“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讲,制度可以被理解为社会中个人遵循的一套行为规则。”它能够促进人们之间相互合作来获取规模经济和外部效果的收益。随着要素与产品的相对价格的变化以及与经济增长相关联的技术变迁,制度均衡将被打破,出现新的获利机会,从而产生制度需求。如果组织或操作一个制度安排的潜在收益大于其供给成本,就可以发生制度创新。至于一个社会通过何种制度变迁方式来获取这一潜在收益,则主要受制于这个社会的各个利益集团之间的权力结构和社会偏好结构。我国改革进程中既定制度与制度变动的选择行为,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微观主体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通过博弈而确定了地方政府主导型的制度变迁方式。
中央政府,追求理性的最大化,即在社会总产出和垄断租金最大化的双重目标驱动下,通过发展经济、保持稳定来降低交易费用约束和竞争约束,尽可能持久地维持政权的稳定性。中央政府的制度创新能力和意愿是决定制度变迁方向的主导因素。但由于这种制度变迁方式的内在规定性,从理论上讲,它在完成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方面存在一系列难以逾越的障碍。而且,在初始阶段,中央政府缺乏制度变迁的相关知识,其主动的制度创新将十分缓慢或存在改革的极限。
微观主体,追求机会的最大化。市场越自由,市场机会越多,获利机会也就越多。但微观主体自主制度创新除受到政治风险障碍外,还受到以下成本约束:一是与中央政府谈判争取市场经济制度供给的谈判成本;二是自主实施新制度所需成本。它们必须小于微观主体的承受力。而且,微观主体往往缺乏和中央谈判以反映制度需求的有效渠道。其结果是广泛的搭便车心理使微观主体难以将强烈的制度需求愿望转化为制度创新的集体行动。
二、创新能带来的效益
显然,如果参与者仅仅是中央政府和广大分散的微观主体,制度供求双方很难实现潜在的帕累托改进的纳什均衡,市场取向的制度变迁进程将是缓慢的,并且容易爆发微观主体的制度需求革命。鉴于此,理智的中央政府渴望有一个低成本的知识积累和传递中介,并组织实施制度供给;微观主体也渴求有一个廉价的能代表他们制度创新需求的集体行动机制或组织;而在改革中逐渐具有独立的利益目标和资源配臵权的地方政府恰恰能扮演这样的角色。地方政府“是一个决策单位,它们的决策支配了安排创新的进程。”对于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