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过程中书记员通知估价师出庭后,方可入庭。入庭后首先法官会对估价师身份进行确认,然后会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在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情况下,可能首先进行关于对于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遵循回避原则的质证,估价师做客观陈述,法官会当庭裁决是否允许。在解决回避程序后进入正式的质证程序。
鉴定人应当出庭宣读估价鉴定结论,并接受当事人、代理人和人民法院的质询。
房地产估价鉴定质证内容和范围一般可归结于以下几点:
1、对于鉴定主体资格的质证
当事人一般首先会对房地产估价鉴定机构资质和估价师的执业证书、执业范围提出质证,估价师客观陈述,同时将相关的资格证书原件递交书记员(或仲裁秘书),由其递交给法官、当事人验证。估价师对其可能的异议做客观陈述和解释。
2、对于鉴定启动程序的合法性的质证
一般在对鉴定主体资格的质证后接下来会对鉴定启动程序的合
法性的质证,一般会涉及估价鉴定申请、估价鉴定的决定,鉴定委托手续及委托书的完备进行质证。估价师依据《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做客观陈述和说明。估价师只讲依据,对鉴定启动程序是否合法不做回答,由法官作出判定。
3、对于估价鉴定范围的质证
质证内容基本上都会涉及估价鉴定范围,如估价鉴定对象是房屋、土地还是房地产;房地产包括的附属设施具体内容;有时可能只是某一因素对价值影响的估价鉴定,如房地产广告中宣传的小区环境、配套设施与实际交房时不一致对房地产价格产生的影响额等。估价师重点陈述估价鉴定范围与委托鉴定范围一致性及其估价范围包含的具体内容的估价依据。
4、对于估价鉴定文书的规范性的质证
房地产估价鉴定文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A.受理日期、鉴定委托人、鉴定对象、鉴定事由、鉴定时间、鉴定结论的限制条件等鉴定基本情况。B.鉴定依据的送鉴材料(权属证书,平面图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C.现场勘察过程及记录。D.鉴定文书应当有鉴定人、复核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机构的盖章。估价师对上述事项
作客观解释即可。
5、估价鉴定依据、方法、理由和结论的质证
这是质证中基本都会遇到的质证,也是质证中的难点,这也要求房地产估价鉴定一定要注重程序,评估过程一定要有完备的工作底稿,市场调查一定要经得起检验,否则容易受到攻击,特别是当事人也聘请了房地产估价师作专家辅助人的情况下。估价师重点在估价鉴定过程的阐述,回答应重程序,对有些问题坚持宜粗不宜细,不做太多纠缠,谨防落入对方陷阱。
由于法官和当事人可能对太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术语较难理解,又由于估价本身是经验与艺术的结合,这是估价和其他自然科学实证的重要区别,许多重要参数选取也是估价师或事务所的经验。由于估价鉴定结论不会被采纳有以下几种情况:A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B、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C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D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故估价参数选取及其他计算过程不宜过多展开陈述,其对估价鉴定结论的采纳没有太大意义,估价师应掌握迂回技巧,不要被当事人拖入泥潭和陷阱,影响质证效果。
(四)退庭
法官主持质证时会根据质证情况适时对鉴定程序作结语,宣告质证程序结束,宣布估价师退庭。现实中的当事人,特别是估价鉴定结论将导致其承受不利后果的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出于诉讼策略的考虑纠缠鉴定人,即使在没有有利手段提出抗辩的情况下,往往反复提出同一问题向估价师询问,意图干扰法官心证。估价师此时也可适时暗示法官质证程序基本完毕,提醒法官作结语。在法官宣布估价师退庭情况下签署庭审记录后方可退庭,退庭后估价师仍然不得旁听对案件的审理,在指定的地点休息等候书记员通知在相关法律文书上签字后方可离开。
三、出庭质证注意事项
由于我国目前没有证据法和司法鉴定法,对鉴定人出庭质证的许多规范散见于各种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中,估价师教材中也没有相关的内容,下面结合笔者出庭质证的经验对估价师出庭质证注意事项总结如下,以乞抛砖引玉。
(一)提高认识
估价师一定要把握中国司法鉴定体制的改革方向,充分认识估价师出庭质证的重要性,不要因目前司法鉴定人出庭率偏低而以静止的
眼光看待问题。随着司法鉴定改革的深入,今后鉴定人不出庭接受质证鉴定结论肯定不会被采信。事务所负责人一定从提高员工素质和提高事务所竞争力的角度,从营销的高度来看待这个问题,一次精彩的出庭无疑会赢得包括当事人双方的尊重,同时也是事务所形象和专业素质的全面展示,会给事务所赢得社会大众的良好口碑,蕴藏商机。
(二)充分的准备
事务所和估价师一定要认真作好准备,对估价鉴定的各个环节进行认真的梳理,准备工作的起点从安排估价任务时开始,安排估价鉴定任务时将出庭计划纳入估价鉴定工作计划中通盘考虑,鉴定工作的开展要考虑为最终的出庭质证服务。
估价机构对出庭人员的穿戴及形象应有统一要求,应制作统一的标牌,多人出庭的服饰形象应统一,指定第一估价鉴定人。树立外在形象是赢得当事人好感和尊重的重要措施,对质证成功非常有帮助,估价师一定要重视。
事务所注意不要安排社会阅历太浅或太年轻的估价师担当出庭任务。对出庭的各个环节从出庭资料的准备、到出庭人员的衣着形象等认真考虑。特别是当事人提供了质询题纲的,要有针对性的准备充分,能提高出庭人员的自信,保证出庭时不慌乱,能够首先赢得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