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办法
6 最高投标限价的审查
6.1 最高投标限价的审查由招标人负责,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查。
6.2 最高投标限价的审查依据为本办法5.1条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依据。
6.3 最高投标限价的审查方法可依据项目的规模、特征、性质及委托方的要求等采用重点审查法、全面审查法。重点审查法适用于投标人对个别项目进行投诉的情况。全面审查法适用于各类项目的审查。
6.4 最高投标限价应重点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1)最高投标限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主要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主要技术条款编码等是否与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一致。
(2)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可行。
(3)人工、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措施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计取是否正确、合理。
(4)最高投标限价工程单价的组成是否按施工方案,是否符合现行《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现行造价计价依据以及本办法的要求,费率下浮和综合下浮取值是否符合项目实际情况。
(5)措施项目费用的计取是否依据施工方案,是否符合现行《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现行造价计价依据以及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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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安全施工费是否执行了我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6)最高投标限价的总价是否全面,汇总是否正确。分析比较是否合理。
6.5 审查人员除对以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内容审查外,还应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
(1)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由具有自行招标资格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
(2)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单位的公章、资质印章和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造价员)的签字应齐全和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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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监督管理
7.1 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最高投标限价的成果实行监督管理,并适时组织抽查,抽查内容包括:
(1)编制或审核单位的资质,造价从业人员的资格。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
(2)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的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3)施工方案、基础价格、工程单价、措施项目等内容的合理性。
(4)最高投标限价是否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范围内。 (5)成果文件的签署是否符合要求,归档资料是否完整。 7.2 对于造价咨询单位和造价执(从)业人员的不当行为,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由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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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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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
最高投标限价
合同编号:(招标项目合同号)
招 标 人: (全称) (单位盖章)
编 制 单 位: (全称)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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