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它实际上的主体、当事人是国家而不是企业和职工。因此,在这一行政性集中管理体制下,由于劳动关系国家化、行政化,企业工会所代表的利益主体是模糊的,很难充分代表和体现出职工的意愿要求,显示不出自己特有的地位和作用。而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从根本上改变了国家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使得企业劳动关系由“国家职工”转变为“企业职工”,劳动关系的主体由国家变为职工和企业,企业成为劳动力需求方,职工成为劳动力提供方。这种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础上的劳动者和企业两者结成的新型劳动关系,使企业工会作为劳动关系主体之一劳动者代表的地位和身份更加明晰,客观上要求工会进一步强化“代表”意识,扮演好劳动力供给方代表者和组织者的社会角色,充分发挥其在协调和稳定企业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这种作用是其它任何组织所不可代替的。
——从建立现代企业组织制度的要求看,企业工会必须进一步强化“制衡”意识,加大维护职工利益的力度。建立现代企业组织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这种组织制度最明显的特征是:所有者、经营者和生产者之间通过企业的权力机构、决策和管理机构、监督机构形成各自独立、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关系,并通过法律和公司章程得以确立和实现。这种特征符合使企业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的内在要求,规定了企业内部领导体制和组织制度的性质、地位、权力、作用和相互关系,特别是按照《公司法》规定,企业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使企业内部的权力
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在这种新的企业内部关系中,企业行政和经营者的权力相对增大,没有制约的权力会产生腐败。因而处理好劳动关系和利益关系,主要是对经营者的制衡和约束,以保证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权利,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这就无疑加大了工会民主监督的责任和份量。因为,企业内部的制衡约束机制,除了党组织的监督之外,更主要的是群众性的民主监督。而工会作为职工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者和维护者,是组织职工行使民主监督的重要力量,理所当然地要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事实上,随着企业内部权力结构的变化,职工与企业行政相比,总是处于弱者地位,仅靠自身的单个力量很难行使民主监督权力,更加需要工会能够代表和组织他们对企业实行整体有效的监督制衡,保证自身利益不受侵犯。因此,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工会要牢固地树立起“制衡”意识,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的原则,并通过强化监督制衡机制来加大维护的力度。综上所述,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为企业工会工作开辟了新领域,提出了新要求。我们应该敏锐地感受和把握当前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全局高度,对自身的思维定势、工作格局、运行机制、活动方式等作出适应性的调整。从三环集团公司工会工作近几年的实践和探索来看,笔者认为企业工会工作可以坚持以下几条基本思路:
第一,以市场为取向,把深层次地参与企业经济活动作为履行工会职能的最佳途径。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毫无例外地要走向市场,职工的利益也因之与企业生产经
营的兴衰更加紧密地联结在一起,工会也只能依托企业来实现职工利益和履行自己的职能。因此,在指导思想上,必须突出市场取向,一切职能和全部工作都必须自觉地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中心,着眼于生产力发展全局和企业竞争中的发展态势,克服那种游离于生产经营之外的“自我循环”的工作模式,使工会工作全方位地进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大循环之中。四年多来,三环集团公司工会在公司转轨建制、进行股份制改造过程中,进一步强化了工会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参与作用,并在企业生产经营的大循环圈上,着重抓好四个层次上的工作:一是在一般层面上,通过传统的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双增双节等群众性活动,着力调动全体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二是根据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要求,围绕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开拓市场、增加经济效益,不断深化职工自主管理、革新攻关活动,着力于发掘职工的聪明才智和创造潜能;三是适应企业经济发展的长远需求,抓好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素质工程”,通过读书自学、拜师学艺、岗位培训、技术比武等创争活动,着力于提高职工队伍的文化技术素质,开掘企业活力源泉;四是在高层次上直接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销售市场预测、生产经营计划的动态管理等,主动地关心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使工会的各项职能在宏观源头的参与中得以较好体现。实践证明,坚持以市场为取向,深层次地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是工会坚持两个维护相统
一和实现四项职能相统一的根本途径,必须以此作为衡量企业工会工作优劣的一个重要尺度。
第二,以利益调整为基点,把多角度地协调劳动关系作为工会的基础活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仅使企业内部的劳动关系更加复杂多变,而且使劳动关系的性质将由同志式的合作关系转变为以经济利益为基础的互惠互利的劳动关系。因此,协调好企业内部的劳动关系,从根本上说也就是要处理好企业内部的各种利益关系;保护好职工的积极性,就是要保护好职工的利益不受冲击。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企业工会作为劳动者的代表,就必须把调整好劳动关系作为工会全部工作的基础活动,并以《劳动法》等法规为武器,以利益调整为基点,以维护劳动者权益为基本内容,多角度地对企业劳动关系进行有效规范和调整。在这方面,我们的初步思路是:一,通过建立工会代表与企业代表的定期协商制度,协调好企业利益与职工利益的关系,即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劳动合同,规范行政与职工双方的责权利,保证职工的劳动报酬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同时保障企业的自我积累,防止分配过分向个人倾斜。如果以这种契约的形式来协调和稳定企业的劳动关系,就能真正使企业的利益与职工的利益统一起来,从而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同担的企业利益共同体。二,通过工会主动参与企业的劳动用工、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和劳动管理等方面工作,协调好经营者和劳动者利益关系,特别要注重调处好各种劳动争议,把利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以保证职工享有劳动权力
和履行劳动义务。三,通过对日常各种具体矛盾的疏解和经常性的教育引导,协调好职工内部的利益关系,引导好、保护好职工的积极性,努力创造和谐、团结、积极向上的氛围。应该说,协调好上述三方面利益关系,不仅为协凋、稳定企业劳动关系奠定了基础,也是企业工会代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最好体现。
第三,以民主管理为载体,把全方位地实行监督制约作为工会加大维护力度的有效措施。随着现代企业组织制度的建立,以及企业内部权力结构和相应变化,企业工会既要积极支持经营者大胆行使职权,更要采取有效措施对其进行监督约束,做到支持系统与制衡系统建设的同步、并重,把组织和引导职工对企业行政的民主监督与发动依靠职工协助支持行政统一起来,并以此作为工会维护职工利益的重要措施。基于这种认识,我工会根据三环集团公司进行股份制改组的实际,着手建立和完善一系列工会的制衡机制,并拿出了本公司《工会工作和职工民主管理实施办法》、《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实施意见》、《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条例》等规范性文件。通过实践,笔者认为,工会的民主监督制衡,应在理顺企业党政工关系、建立完善企业领导体制的基础上,以民主管理为载体,重点抓好如下几点:一是要通过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共同磋商、联席会议、企业管理委员会、职代会等一系列必要制度,保证工会组织和职代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并保证工会组织的代表能够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