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对于以上各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赔偿、暂缓进职、不进职、职称缓聘、不聘、报上级批准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饮水卫生安全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全校师生饮食饮水卫生和身体健康,保障学校
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依照《饮用水、生活用水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
特制定饮水卫生安全制度。
1、加强学校卫生饮用水监督检查,成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小组,配备兼职饮水管理员,配备兼职饮水卫生检查员,制定《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2、总务处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教师用水和来客招待用水,不采购无质量安全保障的饮用水。做到:所使用的直饮水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直饮水必须做好定期清洗消毒,建立操作规程,清洗消毒由有清洗消毒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清洗消毒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并进行清洗消毒记录。
3、饮用水必须经过检验合格以后才能使用,确保每年有一次及以上的水质检测合格证。
4、学校各部门、全体教师做到:
(1)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做到自带杯具保持干净。
(2)校内一旦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要立即停止饮用,并向卫生室或总务科报告。
5、饮水卫生管理员对供水全过程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6、发现饮水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现象,立即启动《饮用水污染突发公共事件(包括水产停水)应急预案》,停止可能污染的饮用水供应,并保护好水源,等待有关部门前来检测。同时2小时内上报教育局和卫生行政部门,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
7、因供水源污染,出现重大饮水事故,要彻底查清原因,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将追查到底,找出责任人并处罚。同时对饮水卫生安全管理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根据情况追究连带责任。
饮水卫生安全责任制
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全校师生饮食饮水卫生和身体健康,保障学校各
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依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加强学校卫生饮用水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成立学校饮水安全工作小组和应急处理小组;配备兼职饮水管理员及兼职饮水卫生管理员;制定《饮用水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成立饮水安全学校饮水安全工作小组和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后勤副校长
组员:总务主任、教导处、学生处主任、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 兼职饮水管理员: 兼职饮水卫生管理员:
2、总务处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教师用水和来客招待用水,不采购无质量安全保障的瓶装水。同时直饮水机必须做好定期清洗消毒、换滤芯、建立操作规程和清洗消毒书面记录,清洗消毒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清洗消毒由有清洗消毒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拟定每学期开学前由专业人员进行清洗、消毒,并索取详细记录。平时由总务科负责对饮水机进行清洗、表面保洁工作。
3、教导处、学生处、各班主任做到:
1)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做到自带杯具保持干净。不得将个人杯具转借他人。
2)教育学生不浪费水资源,提倡喝开水,少喝或不喝饮料。
3)一旦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要立即停止饮用,并向卫生室、总务处、学校相关领导报告。
4、饮水卫生管理员对供水全过程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5、发现饮水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现象,立即启动《饮用水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停止师生的饮用水供应,并保护好水源,等待有关部门前来检测。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卫生系统防疫部门,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由总务处负责就近取安全水源。
6、各级各部门责任人因工作玩忽职守、渎职将追究责任。
7、因供水源污染,出现重大饮水事故,要彻底查清原因,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将追查到底,找出责任人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8、同时根据饮水安全学校饮水安全工作小组和应急处理小组及相关规定,校长为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