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2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实施的工作(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和工程索赔等重要工作):
(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 (3)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4)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5)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6)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7)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8)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2、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P117)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7)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8)进行工程计量;
(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10)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1)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2)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23、监理员职责:
(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 (2)进行见证取样 (3)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4)检查工序施工结果
(5)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