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监督管理标准(4)

2019-03-16 19:44

Q/HN-2-7202.15.049-2013

总结报告。清洗废液应经处理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6.5.3.18 对各种水箱及低温管道的腐蚀情况利用检修机会进行检查,对高压加热器省煤器入口管段的流动加速腐蚀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后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6.5.3.19 发电部对有积盐的过热器,应进行冲洗,冲洗时要监督出水的碱度或电导率。

6.5.3.20 热力设备在停、备用期间,发电部应按照伊敏电厂《伊敏电厂锅炉停(备)用保养方案》对热力设备进行停备用保护,当采用新工艺时,应经试验确定控制的药品浓度和实施参数,防止由于药品过量或分解造成热力设备的腐蚀。根据具体情况,做好凝汽器水侧的停备用保护,确保管材不发生停用腐蚀。化验班负责建立设备防腐技术档案,详细记录机组启停的时间、原因及机组停用保护方式等内容。 6.5.4 燃煤质量监督

6.5.4.1 化学专业按照国家及电力行业的规定及标准开展燃煤质量监督试验工作。

6.5.4.2 燃除部输煤运行专业负责掌握入炉煤质量变化情况,为燃煤管理、入炉煤的配比和锅炉燃烧提供数据,降低煤耗。

6.5.4.3 发电部锅炉运行人员负责锅炉灰、渣等样品的采样工作,每日10点前采集当日有代表性的锅炉灰、渣样品,化验班人员负责对灰、渣样品进行化验分析。

6.5.4.4 入炉煤取燃除部输煤运行专业值班员负责,每天白班、前夜接班后及后夜交班前各取样一次,每次取样数量不少于2公斤,并对所取煤样进行密闭封好,同时作好样品标识。由院内调度对取样进行监督,确保其取样质量。取样装置投入率应在95%以上,如取样装置故障,应及时联系输煤检修专业对入炉煤取样装置进行处理。

6.5.4.5 发电部化验班每天上午到输煤栈桥取回入炉煤样,立即进行煤质化验(包括:热值、水分、灰份、挥发份及硫份等),同时对留样进行编码,留样应保存一个月。 6.5.5 油品质量监督

6.5.5.1 新变压器油、汽轮机油及抗燃油的质量验收由发电部化验班按伊敏电厂《化学监督技术标准》进行。

6.5.5.2 新充油电气设备投入前所充变压器油及运行中变压器油、汽轮机油的质量由发电部化验班按伊敏电厂《化学监督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检验与监督。

6.5.5.3 发电部汽机专业负责及时调整运行参数,防止油中进水、氢系统进油等;做好运行中汽轮机油、抗燃油的管理、净化和防劣等工作。

6.5.5.4 燃油取样由发电部化验班负责,新燃油取样检测项目及周期按照伊敏电厂《化学监督技术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6.5.5.5 电力用油的取样由发电部、检修部相关设备所在专业人员协助下完成,化验班按GB/T 7597《电力用油(变压器油、汽轮机油)取样方法》的要求进行。

6.5.5.6 机组大、小修时,检修部应合理安排工期,确保油系统的检修质量及冲洗、滤油时间,保证油质符合启动前指标。

6.5.5.7 化学专业按GB/T 7252《变压器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等规定分析变压器油中的溶解气体,

12

Q/HN-2-7202.15.049-2013

判断充油电气设备内部故障;设备投运前及检修后进行色谱分析,作为基础数据,发现异常及时通知电气专业,并进行追踪分析,将结果及时反馈给电气专业和生技科化学专工;检修部电气专业负责及时查明原因,积极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6.5.5.8 检修部对充油设备的补油、换油及混油时,应通知发电部,化验班按照GB/T 7595《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标准》、GB/T 7596《电厂用运行中汽轮机油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混油实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

6.5.5.9 化验班负责作好机组运行油品的日常监督工作,并对其油质进行评价,发现异常应重新取样分析以确认试验结果无误;并与以前的试验结果进行比较,确认油质异常时,立即通知发电部化学专工、部门领导和设备所管辖专业及生技科化学专工,说明发生的时间、超标幅度、原因分析和应采取的措施,并在MOD系统中提报。

6.5.5.10 检修部汽机专业负责汽轮机油、抗燃油的油质防劣及滤油、再生工作,以降低油耗;检修部电气专业负责油质防劣及滤油、再生等变压器油的维护管理工作。

6.5.5.11 发电部汽机专工每6个月进行一次油耗统计工作,上报至发电部化学专工。

6.5.5.12 化验班负责每半年对物资供应处的各种储备油进行一次全分析,以保持油质处于合格备用状态。 6.5.5.13 化验班负责每半年提出对机组抗燃油送检申请,申请经化学专业专工或主管、生技科化学专工及总工逐级审核批准,送样至上级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以便对照本厂化验室数据,查找系统误差。 6.5.5.14 检修部汽机专业根据化验班抗燃油化验报告及监督建议,对机组再生装置滤芯进行更换。 6.5.6 气体质量监督 6.5.6.1

化学专业负责气体(指氢气及SF6)质量监督工作,具体监督标准及周期执行伊敏电厂《化学监督

技术标准》。 6.5.6.2

化学专业氢站值班员每日白班对氢站、发电机内氢气纯度和湿度进行取样分析,发电机内氢气纯

度和湿度如出现不合格,应通知发电部汽机专业进行补排,使各项技术指标保持在合格范围内,并通知相关专业查找原因。 6.5.6.3

发电机充氢和退氢应通过中间介质置换,发电部汽机专业进行操作,化学专业进行监督,并保证

其品质合格。 6.5.6.4 6.5.6.5

化验班负责对SF6气体湿度的检验,由检修部电气专业配合完成。

发电部汽机专业应掌握发电机氢气系统的运行参数,保证氢气系统的严密性,保证氢气纯度、湿

度合格,出现异常及时调整,并通知化学专业。 6.6 监督档案

6.6.1 化学专业建立和健全化学监督档案、规程、制度和技术资料,热工专业负责建立和健全在线化学仪表校验、维护记录及台账,确保技术监督原始档案和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6.6.2 化学专业应具备下列主要规章制度:

──化学监督管理标准; ──化学监督技术标准;

13

Q/HN-2-7202.15.049-2013

──化学岗位职责; ──化学运行规程; ──化学化验规程; ──化学检修规程;

──在线仪表校验规程(热工专业);

──实验室化学仪器、仪表管理及计量校验制度; ──热力设备停(备)用防锈蚀保养制度; ──大宗材料(树脂等)和大宗药品管理制度; ──油务管理制度; ──气体监督与管理制度; ──专业培训制度。

6.6.3 化学专业应具备下列主要图纸:

──全厂水汽系统图(包括取样点、测点、加药点、排污系统等); ──化学水处理设备及精处理设备系统图; ──化学废水处理系统图; ──给水及炉水加药系统图; ──汽轮机油、抗燃油系统图; ──发电机氢气系统图; ──制氢设备系统图;

──水内冷发电机冷却水系统图;

──变压器和主要电气开关的地点、容量、电压、油量、油种等图表; ──燃料及灰取样点布置图,包括:煤粉、飞灰、灰渣。 6.6.4 化学专业应具备下列技术资料:

──化学设备说明书及其培训教材; ──化学技术监督标准和规范; ──试验用仪器、仪表的说明书; ──化学专业技术书籍。

6.6.5 化学专业应具备下列原始记录和试验报告:

──各种运行记录及试验报告;

──水、汽(气)、油、燃料、灰和化学药品的分析记录,水汽系统定期查定记录及有关试验报告; ──热力设备和水处理设备的调整试验及化学清洗方案与总结; ──机组冷态启动冷、热态冲洗,点火、冲转及并网水汽监督报表; ──热力设备的停、备用保护及检修检查记录与总结报告; ──化学仪器仪表的台帐及定期检验、维护记录;

14

Q/HN-2-7202.15.049-2013

──在线化学仪表维护档案(热工专业); ──大宗药品、材料及设备验收试验记录和报告;

──化学监督的各种月、季报表,包括水汽质量、油质、燃料、仪表; ──培训记录;

──其他有关记录、报告。 6.7 评价与考核

6.7.1 化学监督工作实行动态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6.7.1.1 生技科组织化学监督网络人员在西安热工院服务性查评前一周依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动态检查管理办法》中化学动态查评表进行自查,对化学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设备状态进行检查和分析,生技科化学专工依据二级、三级监督负责人上报自查和整改情况编写化学监督自查报告。

6.7.1.2 西安热工院每年对伊敏电厂化学监督开展一次服务性查评工作,对厂内存在的化学监督问题进行指导和提供建议,并形成检查报告。

6.7.1.3 厂内收到检查报告后,生技科组织化学监督网络人员在两周内完成整改计划的制定和审核,并将整改计划报送总工程师审核批准,由技术监督联络人报送呼伦贝尔公司生产技术部;生技科化学专工负责整改计划的落实工作,并向监督领导小组汇报完成情况。 6.7.2 厂内技术监督评价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化学三级监督网络每季度开展一次自我评价工作,二级监督网络专责人对三级监督网络专责人的自我评价结果进行初步确认,同时进行现场抽查,并将评价初步确认结果上报一级监督网络专责人。一级监督网络专责人对二级监督网络专责人初步确认结果进行确认,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对一级监督网络专责人进行评价考核,公布结果,评价依据《伊敏电厂技术监督评价考核标准》。

6.7.3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伊敏电厂生技科组织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6.7.3.1 化学监督组织不健全,各级监督人员职责不明确,考核责任人100元。 6.7.3.2 各级化学监督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考核责任人100元。 6.7.3.3 化学监督档案的不齐全,考核责任人50元/项。

6.7.3.4 化学监督分析报告未能在试验结束后及时录入MOD系统中,考核责任人50元/次。 6.7.3.5 化学监督分析报告数据不准确或弄虚作假,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次。

6.7.3.6 未按规定格式与时间上报监督计划、报表及总结,或上报数据不真实,考核责任人100元/次。 6.7.3.7 未定期开展化学监督工作,或执行不利,视情节考核责任部门100-300元。

6.7.3.8 未定期对仪器仪表进行检定或未做好日常仪器仪表维护保养,考核责任部门100元/台。 6.7.3.9 来料验收时发现化学药剂、水处理材料、石灰石、抗燃油、汽轮机油、变压器油等物资质量不合格时,未及时报告上级部门,考核责任人100-200元/次。

6.7.3.10 其它未按化学监督标准执行的项目,视影响程度,考核责任人100-1000元。

6.7.3.11 及时发现重大化学监督问题,避免化学监督事故,经生技科认定后,奖励200-1000元。 6.8 总结

15

Q/HN-2-7202.15.049-2013 6.8.1

每月(或每季度次月)3日前,化验班技术员应编制化学监督月报(或季报),经发电部化学专工、

生技科化学专工审核后,上报生技科科长、总工程师审批后,在每月(或每季度次月)5日前由技术监督联络人报送呼伦贝尔公司生产技术部。 6.8.2

每年12月15日前上报化学监督年度总结,对全年的化学监督开展情况及主要问题进行全面总结,

由化验班技术员编写并经发电部化学专工、生技科化学专工审核后,上报生技科科长、总工程师审批后,在12月30日前由技术监督联络人报送呼伦贝尔公司生产技术部。 6.8.3

生技科每年组织召开厂内技术监督年初和年中两次工作会议,检查、布置、总结技术监督工作;生

技科化学专工汇总、编制年初和年中化学工作总结。总结主要包括: 6.8.3.1 化学年度监督计划完成情况。 6.8.3.2 化学监督人员培训情况。

6.8.3.3 机组检修中化学监督计划完成情况。 6.8.3.4 历年化学监督查评问题整改情况。 6.8.3.5 化学监督目前存在问题。

6.8.3.6 化学监督下半年或下一年度重点工作。 7 相关/支持性文件

Q/HN-2-7202.15.017-2013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标准》 Q/HN-2-7202.15.062-2013 《燃料管理标准》 Q/HN-2-7202.15.055-2013 《汽轮机监督管理标准》 Q/HN-2-7202.15.052-2013 《热工监督管理标准》 Q/HN-2-7202.15.044-2013 《绝缘监督管理标准》 Q/HN-2-7202.15.029-2013 《脱硫副产品治理管理标准》 Q/HN-2-7202.15.051-2013 《环保监督管理标准》 Q/HNYM-GC-YX.14-2012 《一期化学运行规程》 Q/HNYM-GC-YX.15-2012 《三期化学运行规程》 Q/HNYM-GC-JX.13-2012 《化学化验规程》 伊敏电厂 《化学监督技术标准》

伊敏电厂 《伊敏电厂锅炉停(备)用保养方案》 伊敏电厂 《伊敏电厂技术监督评价考核标准》 8 报告和记录 序 号 1 2 3 4 5 6 编 号 2-049-JL-001-X 2-049-JL-002-X 2-049-JL-003-X 2-049-JL-004-X 2-049-JL-005-X 2-049-JL-006-X 名 称 水处理查定记录 水汽系统查定记录 油质分析记录 燃料分析记录 水处理材料记录 化学仪器仪表的台帐 保存地点 保存期 发电部 3年 发电部 3年 发电部 3年 发电部 3年 发电部 3年 发电部、检修部 3年 16


化学监督管理标准(4).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短时记忆与长时记忆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