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等发生变化。若内部控制制度不随之发生变化,则不适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只能是一纸空文,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企业应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完善变更,以更符合企业的需要。 (二)企业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1.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差,内部审计人员能力有待提高。 现代企业一般都按要求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了内部审计人员。但内部审计与其他职能部门属于平行关系,无法保持其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接受企业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的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应直接向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负责,以确保其独立性。现行内部审计人员多由原财务人员转变而来,擅长的是会计知识,缺乏的是审计技能的配备,因此影响了审计的质量。内部审计人员应加强后续教育,提高其职业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确保审计质量。
2.内部审计有关的法律法规较少,且已有的法律法规侧重于审计实务的操作规范及内审人员的约束性条款,对内部审计人员保护的相关条款较笼统,可操作性不强。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及有关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及内审准则等。这些法律法规一般都侧重于规范内审实务操作、内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等,对于内审人员的保护性条款仅仅提到“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障碍和打击报复”,对内审人员的保护做到了“有法可依”,但违法时不知如何究,因此建议细化对内审人员的保护性法律条款,完善内部审计的法律环境。
3.内部审计机构在完成审计项目,出具审计报告后较少运用外部评价,不利于内部审计质量的控制。
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计划运用审计程序实施审计过程,形成审计建议和结论后,给被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这是当前企业内部审计的一般流程。企业出于成本效益原则出发或其他原因,在出具审计报告后较少运用内部审计质量的外部评价,不利于审计质量的提高。企业可委托注册会计师、专业咨询公司或其他组织的内部审计师每3~5年开展一次内部审计质量的外部评价,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外部评价结论采取措施,改善管理提高内部审计质量,降低内部审计风险。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同时作为现代企业制度中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的手段,两者职能上有重叠、实施上有差异。两者相互渗透、相互促进从企业内部的不同方面降低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风险,提高企业的“自身免疫力”,促进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