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易中心开发电子评标系统的方案
目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的运作日趋规范,而传统的工程招标投标手段和方式普遍存在效率不高的问题,面对高速发展的信息化时代和快速推进的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落后的招标手段和方式越发显得“力不从心”,运用“电子化”提高招投标效率,打造阳光交易平台势在必行,招标投标的电子化不仅大大提高了招投标的效率,也使评标工程更科学、更合理、更规范、更专业,更充分体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一、 系统建设分析
1、 系统建设的必要性
A、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信息化推进是行业领头羊
招标投标是一种古老的交易方式,因其公开、公平、公正的特性在很多商品或服务的交易过程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我国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在建筑行业中逐步推行,迄今已有二十多年的时间了。目前除了工程建设行业外,在政府采购、拍卖等众多行业已经成为主要交易方式。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信息的发展,这种传统招投标的交易方式也暴露出耗材资源浪费严重、办公差旅成本高、信息资源的整合难、效率不高等不足和不便。在全球信息飞速发展的今天,迫切需要一种利用现代网络通信的网络系统、电子政务形式的新型招投标方式,即电子招投标来替代原来传统的纸质现场办理方式,它是一种建立在网络平台基础上的全新招投标方式,在提高工作效率、节能环保、节约成本的同时,也解决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暗箱操作、腐败等行为。
B、招标投标电子化管理势在必行
当前建筑市场秩序混乱的问题经过了政府多番的整改与努力,但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不高。监管手段的滞后必然导致政府职能部门政务不公开、监管工作不透明,并且由于行业监管信息的不能动态、准确、实时地采集,数据资源无法实现共享,致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建筑业的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政策时缺乏科学依据。所以,随着信息化建设的全面推进,建设
工程行业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势在必行。我中心现有信息系统开发于2000年,由于行政审批事项的更改和评标办法的变更,原系统已不能满足需要,急需对现有系统进行改进。
C、国家立法为招投标的信息化推进保障护航
我国先后出台了相关的文件,确立电子招投标作为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为新的发展方向和重点,电子化招投标不可否认将成为重要政策方向与必然趋势。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05年4月1日颁布实施)对数字认证给予法律支持,在招投标过程中需要对参与各方的身份进行确认,需要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数字证书来从法律上保证身份真实性。
2、 系统建设目标
A、
该平台强化了政府监管职能、整顿了规范建筑市场、减少和遏制了腐败现象
的发生,提高了政府宏观调控的科学性; B、
该平台的各个子系统是一套具有统一性、完整性、高互动型和科学性的系统。
为全市各业务往来单位或部门之间实现业务资源网络互联; C、
该平台的各个系统主要以WEB方式构建,必要部分或模块以桌面软件(Windows
form)形式支持; D、
该系统为企业信用评价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持,为企业的招投标业务使用提供
了高效、便捷与节约工作方式,同时方便管理部门实时掌握企业近况,提供实时高效的监管手段。
二、 系统功能简要介绍
1、 招标项目管理系统
通过web方式,使招投标的项目申报、审批、审查等全部流程,电子化、网络化运用,
并且实现相关招投标数据的存储、管理,以后对数据信息可朔、可查。
传统办理办法以纸质方式提供资料,需要人员多次往返于监管机构,从而增加了时间、资金成本,该系统实现网上受理办理,用户通过网络计算机方式可随时随地轻松办理, 不需要来回奔波于监管部门。并且通过计算机存储技术运营,使用者和监管者都能轻松的对信息进行调阅查询,有助于招投标工作的准确进行。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大大提高办事效率,节约社会资源。
该系统是招投标整个系统平台的核心业务与部分,系统由用户、代理机构和管理机构三个基本平台组成,使招投标所涉及的各方主体可以通过不同的平台使用本系统。各主体平台的身份验证全部通过国家认可的CA认证机制,采用CA加密传输,确保数据安全,并有法律的保驾护航。
办理流程:
2、 效能监察系统
公众和管理者能通过网站或系统,直观的了解到相关工程的进度及各个环节的办理情
况,并可对时间段内的工程项目进度情况统计,同时提供实时查询各工程项目的进度情况。最终可以实现多点到面或面到点的检索,体现阳光交易。
效能监察系统主要实现以下功能:
1)、相关检察部门对每个工程交易环节办理情况的监控,包括办理时限、是否超时或延期办理。
2)、用户对自己参与工程的各环节办理情况查询,并可通过该系统提供数据对相关办理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询问及投诉。
3)、实现交易中心领导对下属办事人员办事效率的监控。 4)、对相关办事人员的业务办理提醒功能。
3、 专项信用管理系统
工程建设行业每年都要爆出很多工程质量引发的问题,然而由于没有系统的信用管理机制,每每发生这样的情况后并不能通过一些规则或措施等起到很好预防的效果。现在随着计算机技术、信息化的日益发展,以及监管要求,信用机制需要逐步的建立。促进“守信受益,失信受惩”的良性循环机制。建立了施工、代理、监理、专家评委等单位及个人的基本信息、交易信息、信用信息库,对社会永久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防止弄虚作假。优良信息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录入,与招投标活动自动关联,共享共用。
进行信用管理的包括以下主体: A、 施工企业 B、 勘察设计单位 C、 监理单位 D、 施工项目经理 E、 招投标代理机构 F、 招投标从业人员
G、 评标专家
专项信用档案系统要实现的功能:
1) 对主体记录信用记录(好记录、不良记录);
2) 根据各主体确立不同的信用打分算法,根据系统数据实时生成得分,产生信用评级。能够通过评级和得分可以初步了解个人、企业的信用情况;
3) 黑名单机制,对于产生恶劣记录的实施黑名单机制,当该黑名单企业发生招投标行为时,系统自动提醒。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以提醒保护自身的利益权益; 4) 信用档案的数据接口,便于以后的扩展升级; 5) 信用追踪,可以一点带面的进行信用记录的追踪。
4、 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系统
招投标代理机构是招投标业务的只要使用者,对招投标地理机构的管理是监管机构的基本职责,传统管理主要通过人工统计分析,无法很好的把招投标交易的行为形成对招投标企业管理依据,造成数据的不及时不准确。同时也增加了招投标代理机构的工作量。
通过该系统能准确的了解招投标代理机构的代理情况、业绩报表,能便捷的实现资质的申请、延续,监管层也能直观方便了解代理机构的真实情况,有助于准确的进行相关审批管理,形成招投标代理企业的的信息体系,推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5、 CA管理系统
CA即数字证书:俗称“网络身份证”,是由第三方认证机构签发的用以证明证书持有者的身份、资格及其它有关信息的电子文件。因为招投标的行为过程中涉及对身份的识别,需要法律认可,所以必须引入国家法律认可的CA数字证书。CA身份验证贯穿招投标涵盖的所有系统,是招投标业务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也是所有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基础。
CA管理系统是根据所有系统需求设计的CA身份管理系统,主要进行CA数字证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