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现场考察及投标费用
1.4.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但投标人应充分重视现场考察工作,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4.2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1.4.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业主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5 本次招标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阶段
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标书、招标答疑、投标、开标、评标、发出中标通知及签订合同。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内容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2.3款发出的补充资料: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 施工图审查合同 第三部分 投标格式文件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第五部分 施工图审查任务书
2.1.2投标人应认真检阅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业主有权拒绝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应以书面函件的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2.2.2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要求澄清的问题后,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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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函件方式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3.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函件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补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函件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补充通知。
3.投标文件的编制
3.1 组成投标文件的文件
3.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 (1)投标文件目录;
(2)投标函(按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一); (3)投标人声明(按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二);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或以上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复印件,施工图设计审查服务行政区域为广州市; (5)法人代表证明文件、给投标文件签字人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原件); (6)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项目负责人资格证复印件; (8)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9)其它证明公司现有实力的材料(如ISO质量体系认证、企业荣誉评价等); (10)2017年1月1日至今,施工图审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表;
(11)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主要人员一览表(按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三); (12)施工图审查单位组织机构表(按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四); (13)施工图审查服务设备清单(按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五); (14)施工图审查方案说明书(包括但不限于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认为本次施工图审查的难点,投标人拟采用的施工图审查工作方案,投标人完成工作所独有的有利条件;
2)投标人保证施工图审查质量及工期所采用的措施,包括拟投入设备、人员、工作安排计划、工作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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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图审查的合理化建议; 4)施工图审查备案服务方案;
(15)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它所有资料。 3.2 投标价格:
3.2.1投标人自行报价并计算下浮率,但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3.2.2对于总价包干项目: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必须是暂定人民币固定价,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投标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投标总价构成明细表中所列的费用;最终结算按合同约定方式结算。
3.2.3算术复核原则: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件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招标人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如果投标人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话,评分时计入投标报价总价。服务范围缺漏项的调整,调整价格为该项目在其他有效投标中的最高报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编制算术复核表。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 3 投标有效期
3.3.l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
3.3.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函件的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3.4款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的人民币金额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逾期提交无效。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费指引》。
(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办事指引→缴费指引→《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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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所有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②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3.4.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4.3 由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7个工作日后办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办理退还手续。
3.4.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并按要求提供了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不计算利息)。
3.4.5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全部或部分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3.5 招标答疑
3.5.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3.5.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日9:00前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3.5.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3.5.4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3.6.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特别是有关责任权利规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报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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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投标人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并同时递交本投标文件的电子文件(用“Microsoft Word”制作)。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所有递交的光盘均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文件名称。
3.6.3投标人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四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6.4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由投标人正式授权人签署,授权书应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具,并附在投标文件中。有增加或修正的各项,都应由投标文件授权人签字证明。
3.6.5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3.6.6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统一A4印刷本,印刷本厚度要求控制在7公分以内,超过厚度则分册装订。封面标明文件题名、编号、投标单位、投标时间,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
3.6.7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套投标文件。
4.投标书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4.1.1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密闭封装、并加盖骑缝公章。 4.1.2投标人文件正本(1本)、副本(4本)、电子文件一起密封在包封内;包封上应标明:
(1) 招标项目名称; (2) 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3) 投标单位名称和地址。
4.1.3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4.2 投标截止期
4.2.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述的地点、日期和时间将投标书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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