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生。”②强调严肃认真的态度:医病不能“按寸不及尺,握手不及足。” ③强调广博精深的知识:“自非才高识妙,岂能探其至哉?”
这个时期不仅积累了许多优秀的医德传统,还创造了美好的医德形象,一是神化形象——华佗,他被人们塑造为医术精湛、医德高尚的一名神医;一是物化形象——“杏林春暖”、“橘井流香”,这些脍炙人口的医德故事被后人传为佳话。
(五)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医德
魏晋时期,宗教盛行,儒、佛、道、玄等派别间相互依附,相互斗争,对医学影响较大,尤其是道教的儒道双修思想对医德有深刻的影响。葛洪把儒家的封建伦理纲常与道家的神仙修道长生加以融和,提出了儒道双修的原则。“为道者,当先立功德。”“以救人危,使免祸,护人疾病,令不枉死,为上功也;欲求仙者,要当以忠孝、和顺、仁信为本,若德行不修,而单务方术,皆不得长生也。”虽然这里面有迷信色彩,但对激励后人追求高尚医德还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六)隋、唐时期的医德
隋唐时期的医德继承发展了医学人道主义传统,以孙思邈为代表的隋唐医家,以尊重人和爱护人的生命为崇高的医德目标,发展了传统的生命神圣论。在他的《千金要方》中有这样的叙述:“人命至重,贵于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而此书中的“大医精诚论”则是祖国医德史中的一块瑰宝。他所倡导的医德规范归结起来有以下几点:①博极医源,精勤不倦;②同情病人,一心赴救;③临证省病,至精至微;④言行端庄,不皎不昧;⑤尊师重道,勿娇勿妒。对此,孙思邈身体力行,成为历代医家的楷模。
(七)宋、元、明、清时期的医德
宋代科技上的三大发明——火药、指南针、活字印刷的应用,大大地促进了社会文化和医学的发展,医德也有较大进展。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①强调医德修养,立德立:“无恒德者,不可以作医”;②重视医德评价,抑恶扬善:告戒病人切勿“轻以性命托‘庸医’”;③协调医患关系,相互尊重信赖:“医不仁慈,病者猜鄙”,“于病又有何益”。
在医学史上出现的“金元四大家”,为祖国医学发展开创了新的局面。在学派的争论中获得了共同的道德启示:①尊重人民的利益;②服从真理;③尊重事实,立足于事实,立足于观察所得;④尊重同道。
到了明朝,由于工商业的发展,刺激了商品经济的繁荣,中国出现了资本
主义的萌芽,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随之商品经济的医患关系也开始出现,商品观念向医德意识中渗透。因此,医德理论中又增添了反商品意识的内容。这个时期最著名的医学文献是李时珍花费30余年心血撰写成的《本草纲目》。此书“博而不繁,详而有要”,是“中国古代的百科全书”,里面蕴藏了许多医德要义,体现出他严谨的治学态度,“涉山采药,遍访取方”;坚持真理的科学精神,不迷信权威,指出陶弘景、葛洪书中的错误,批判“割股事亲”的愚昧观念。另一个重要的医德文献是陈实功提出的“五戒十要”,它曾被美国列为1978年版的《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中世界古典医德文献之一。
祖国医学在清朝“康乾盛世”130年间曾得到了迅速发展,完成了第一、第二部医学百科全书和第一套医学教科书的编纂,整理研究了许多医籍,出现了如叶天士、吴鞠通等一代名医。对医德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当数喻昌,他一改以往医家箴言式的空洞说教,结合临床诊治论医德,写出《医门法律》一书。他把临床诊治的法则称为“法”,把针对临床诊治中易犯的错误提出的禁例称为“律”,对临床医生的医疗行为进行评价,开创了临床医德评价的先河。同时,他还第一个提出“笃于情”的医德核心思想,“医仁术也,仁人君子,必笃于情,笃于情,则视人犹己,问其所苦,自无不到之处。”揭示出医德情感在医德品质形成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这无疑是对医德理论研究的一次大的突破。
清朝灭亡后,由于受“闭关锁国”政策的影响,加上战乱频繁,社会动荡,更有西方医学的冲击,祖国医学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打击。尽管有不少中医界人士在医德方面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但影响较大的还是宋国宾的《医业伦理学》,这是我国西医学界第一部现代医学伦理学著作。他的主要伦理思想是:“医业伦理,一言以蔽之曰,仁义而己矣,博爱谓之仁,行而宣之谓义,故医家当具爱人好义精神。”之后,医德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三、国外医学道德的发展状况 (一)经验医学阶段的医德 古希腊医德
古希腊是当时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之一,那时的医德也有较高的水平。西方医德传统最著名的代表人物就是古希腊伟大的医生希波克拉底,是西方医德的奠基人。他的主要著作被后人收集在《希波克拉底全集》中,其中最能体现他的医德思想而且又能反映古希腊当时医德发展水平的是《希波克拉底誓言》。 这一文献对医德理论的创立和发展都有着深远的影响,成为世界医德史中的一
份经典。
《希波克拉底誓言》的主要医德思想是:①强调医疗行为的目的是为病人服务,医生最高的职责是为病人解除病痛,恢复健康,他提出:“无论至于何处,遇男或女,贵人及奴婢,我之唯一目的,为病家谋幸福”,“我愿尽余之能力与判断力所及,遵守为病家谋利益之信条。”②敬重同道。“凡授我艺者敬之如母,作为终身同业伴侣。彼有急需我接济之。视彼儿女,犹我兄弟,如欲受业,当免费并无条件传授之。”③注重医生的品格修养,强调旌不能做损害病人利益的事。“检点吾身,不做各种害人及恶劣行为,尤不做诱奸之事”,“检束一切堕落及害人行为,我不得将危害药品给予他人,并不做该项之指导,虽有人请求亦必不与之。”④严格保守医之秘密,“凡我所见所闻,无论有无业务关系,我认为应守秘密者,我愿保守秘密。”这些行为准则为历代从医者所遵从和推崇,时至今日,西方一些国家仍把它作为医生誓词来颂扬。
古罗马医德
古罗马在当时也是较为发达的地区,很早就有了有关医德的记载。公元前450年颂布的“十二铜表法”元宝:“禁止将死者埋葬于市之外壁以内”和“孕妇死时应取出腹中之活婴”;公元前160年安东尼奥所颁布的法令中列有关于任命救治贫民医师的条文;公元533年制订的查士丁尼帝王法典劝告从医者力戒侍奉富贵者之阿谀献媚,应对救治贫民视为乐事。
公元前2世纪,罗马人征服了古希腊,医学理论和技术连同其他财物一起被掠到了古罗马帝国,因此,古罗马医学是对古希腊医学的沿袭和发展。这一时期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是古罗马著名的医生盖仑。他在继承希波克拉底的体液学说的基础上,发展了机体的解剖结构和器官生理概念,创立了医学和生物学的知识体系。在医德方面,他提出:“我研究医学,抛弃了娱乐,不求身外之物??”,“作为医生,不可能一方面赚钱,一方面从事伟大的艺术——医学。”这种忠诚医业的思想对西方医学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后来,盖仑的灵气说被封建宗教神学所利用,在长达一千多年的中世纪时代被奉为教条。医德思想蒙上了一层宗教的迷雾,医学发展也出现了停滞。
阿拉伯医德
当欧洲正处于黑暗的中世纪时代时,阿拉伯地区的医学却异军突起,它继承和发展了古希腊以来的医学。达到很高的水平,在世界医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阿拉伯的犹太医生迈蒙尼提斯是这一时期的代表人物,他在医德方面的突出贡献是他的《祷文》,其主要思想是:为了世人的生命和健康,要时刻不
忘医德,不要为贪欲、虚荣、名利所干扰而忘却为人类谋幸福的高尚目标。“启我爱医术,复爱世间人”、“愿绝名利心,服务一念诚”、“无分爱与憎,不问富与贫。凡诸疾病者,一视如同仁。”
古印度医德
公元前5世纪印度名医妙闻和公元前1世纪名医 罗迦对医德都有很多论述,如《妙闻集》中说:“医生要有一切必要的知识,要洁身自持,要使患者信仰,并尽一切力量为患者服务。”提出:“正确的知识,广博的经验,聪敏的知觉和对口才的同情,是为医者四德。” 罗迦也有四德的提法,并说:“医生治病既不为己,亦不为任何利欲,纯为谋人幸福,所以医业高于一切??。”这些论述都体现了医学人道主义的精神,表现出高尚的医德修养,值得后人仿效。
(二)实验医学阶段的医德
欧洲文艺复兴运动冲破了中世纪封建宗教统治的束缚,先进的思想家们提出了人道主义的口号,批判以神道为中心的传统观念。人道主义作为反对封建宗教统治的武器,为医学科学和医学道德摆脱中世纪宗教统治和经院哲学的束缚起了重要作用,促进了以实验医学为基础的医学科学迅速发展。
随着生物学成为医学的理论基础以及实验方法在医学研究中的广泛应用,医学进入实验医学阶段。医学迅猛发展和医疗卫生事业的社会化,医疗服务方式由个体行医变为集体行医,给医学道德提出了新的要求。医学道德由对个体医疗行为的约束转化为对群体的社会性规范,范围、内容和社会责任不断扩展,医学人道主义成为医学道德的核心内容。
德国柏林大学教授胡佛兰德的《医德十二箴》集中反映了这一时期的医德思想。他明确提出为人道而行医,“即使病入膏肓无药救治时,你还应该维持他的生命,解除当时的痛苦来尽义务。如果放弃就意味着不人道,当你不能救他时也应该去安慰他,要争取延长他的生命,哪怕是很短的时间,这是作为一个医生的应有表现。”并提出医生的义务和病人的权利,“医生活着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别人,这是职业的性质所决定的。不要追求名誉和个人利益,而要用忘我的工作来救活别人,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不应怀有别的个人目的。”“在医疗实践中应当时刻记住病人是你服务的靶子,并不是你所摆弄的弓和箭,绝不能去玩弄他们。”还提出了医院查房、会诊和处理病人与经治医生关系中的道德要求。
同一时期,英国帕茨瓦尔在1791年专为曼彻斯特医院起草了《医院及医
务人员行动守则》并著《医学伦理学》于1803年出版,1847年,美国医学会成立,并以英国的《守则》为蓝本制订和颁布了《医德守则》,内容包括:医生对病人的责任和病人对医生的义务;医生对医生和同行的责任;医务界对公众的责任,公众对医务界的义务等。
(三)现代医学阶段医德
人类进入现代社会,医学与社会相互依存、相互作用日趋深广;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一方面极大地提高了人类对付疾病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带来了许多新的医学道德问题。由于社会卫生资源的有限,如何公正地分配也成为现代医学道德不可忽视的问题。旧的医德观念受到冲击,新的医德观念不断出现,医德问题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一些国际医德和法律文献相继产生。1946年,德国纽伦堡审判战犯法庭鉴于德国法西斯借医学之名杀人的教训,制订了著名的《纽伦堡法典》。1948年,世界医学会全体大会以《希波克拉底誓言》为基础,制订发表了第一个《日内瓦宣言》,作为医务界人士的共同守则。1949年,世界医学会在伦敦通过了《世界医学会国际医德守则》。1965年,国际护士协会通过了《国际护士守则》并于1973年大会时作了重要修改。1964年,第十八届世界医学大会在芬兰赫尔辛基通过了《赫尔辛基宣言》,提出以人为实验对象的道德原则。这个文献1975年又作了重要自发。1975年10月第二十九届世界医学大会在东京召开,通过了《东京宣言》,规定《关于对拘留犯和给予折磨、虐待、非人道对待时,医师的行为准则》。1968年世界医学大会在澳大利亚悉尼召开,通过《悉尼宣言》,规定由于器官移植引起的死亡标准。1977年,第六届世界精神病大会鉴于现实社会中医生与病人关系的复杂性,有可能利用精神病知识的技术做出非人道原则的事情,因此,专为精神病医生订出了道德标准,即《夏威夷宣言》。
由于人类文明的巨大进步,医学模式由原来的生物医学模式转变为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健康概念发生了变更,人们对医学的期望不再仅仅是治病,而且还希望自己健康长寿,希望自己智力和体力 有更理想的发展,希望人口质量有更大的提高。医学被赋予了新的社会意义,医学道德也有了更广泛的社会价值,医学伦理学的研究越来越受到广泛的重视。医学发展和新技术应用带来的新问题,需要医学伦理学提供道德评价的依据,作出合理的解释。例如:复苏技术的发展要求医学对死亡标准重新确定;产前诊断和性别选择技术的滥用已造成性别比例的失衡;体外授精、人工授精、无性生殖、DNA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