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管穿墙及楼板时,应参照国标图集 S312 施工安装。若需加套
管,可使用钢管,套管口应同墙壁的表面相平,比楼板面高出 30~
50mm。
2.各管道的施工顺序
熟悉图纸→实测→预制加工→支、吊架安装→立、干管安装→支管安装→管道试压→管道冲洗→管道防腐(→消火栓安装→系统试压→系统调试)
3.PP—R 给水管安装
本工程给水管采用 PP—RⅢ型聚丙烯给水管,该材料为新型给水材
料,因此,安装时必须掌握其正确施工方法。
(1)PP—R 给水管道之间连接采用热熔承插连接方式,安装应使用
专用熔接工具;
(2)管道系统的横管宜有 2~5%的泄水坡度;架空管道顶上部的净空
不宜小于 100mm;
(3)断管工具宜选用管子剪、细锯齿或专用管子切割机;管子断口
应平整并垂直于管轴线;应去掉断口处的毛刺并倒角,倒角度宜为 10°
~15°,倒角长度宜为 2.5~3.0MM;
(4)PP—R 管材与管件热熔承插连接操作要点及步骤:
1)熔接工具接通电源,达到工作温度指示灯亮时方能开始工作;
2)管材与管件连接端面必须清洁、干燥、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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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熔接弯头或三通时,按设计图纸要求,应注意其方向,在管件和
管道的直线方向上,用辅助标志标出其位置;
4)连接时,无旋转地把管端导入加热套内,插入到所标志的深度,
同时,无旋转地把管件推到加热头上,达到规定标志处,加热时间符合下
表规定的技术参数:
5)达到加热时间后,应立即把管材与管配件从加热套和加热头上取
下,迅速无旋转地直线均匀用力插入到所标深度,使熔接的结合面有一`均
匀熔接圈;
6)在熔接操作技术参数表三规定的接插时间内,刚熔接好的接头还
可校正,但严禁旋转。
表三 熔接操作技术参数表
熔接深度 外径(mm) (mm) 13 14 15 16 18 加热时间(s) 插接时间(s) 冷却时间(s) 2 2 2 4 4 16 20 25 32 40 5 5 7 8 12 4 4 4 6 6 6 8 8 8 10 50 63 75 90 110
20 24 30 40 50 18 24 30 40 50 4 6 6 8 8 (5)室内 PP—R 管道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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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室内明敷管道应在土建粉饰完毕后进行安装;
2)PP—R 管与其他金属管道平行时要有一定的保护距离,净距离不
小于 100mm,且宜在金属管道的内侧;
3)PP—R 管道的支座和吊架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 固定支撑点的间距为冷水管不大于 6m,管道分支处的干管部位应
设固定支座;
② 管道支座或吊架的卡箍、卡环不得损坏管道;
③ 给水管道的立管和横管的支承间距应符合表四的规定;
表四 给水管的最大支撑间距(cm)
管径(mm) 最大 间距 (cm)
20 60 30 90 25 70 35 100 32 80 40 110 40 90 50 130 50 100 60 160 63 110 70 180 75 120 90 135 110 155 横管 冷水管 热水管 80 200 立 管 220 240 4)管卡与管道接触应紧密,但不得损伤管道表面,位置应正确,埋设应平整。
5)支吊架管卡的最小尺寸应按管件确定。当公称外径小于等于 De63 时,最小管卡宽度为 16mm;公称外径为 De75 和 De90 时,最小管卡宽度为20mm;公称外径为 De110 时,最小管卡宽度为 22mm。
6)管道安装时严禁有轴向扭曲,穿墙或穿楼板屋面时,不得强制校
正;
7)管道穿墙穿楼板和穿屋面时,应预埋钢套管,套管比管外径大 2 个
规格,套管应高出地面或屋面 50mm,并采取严格的防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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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管道从地下伸出地面时,应用钢管做保护套管,保护套管伸出地
面的高度为 100 mm;
9)室内地坪以下管道的敷设应在土建工程回填土夯实后,重新开挖
进行,严禁在回填土之前或在未经夯实的土层中敷设;埋设管道的沟底应
平整,不得有砖瓦、石块等硬物;埋设深度应大于 300 mm;回填土时应
用细土仔细回填夯实;
10)管道采用专用管件连接,管道与其它种类的管材、阀门与管件连
接时,应采用过渡性管件(PP-R 丝接管件或活套法兰)连接。
(6)PP—R 给水管水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给水热水管施工完毕要进水压试验,并冲洗、消毒。水压试验时应根
据施工的进度,分段分区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给水热水管试验压力为 0.9MPa; 水压试验时,在试验压力下稳压
1h,压力降不大于 0.05Mpa,然后将试验压力降至工作压力的 1.15 倍状态
下稳压 2h,压力降不大于 0.03Mpa,同时检查各连接处不得渗漏。
4. 热镀锌钢管安装:
本工程室内消防给水管道采用热镀锌钢管,螺纹或法兰连接。
(1) 管子切割:
1)热镀锌钢管采用手工锯或砂轮切割机切割,切割时应保证尺寸正
确和表面平整。
2)管子切口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切口表面应平整,无裂纹、重皮、毛刺、凹凸、缩口、熔渣、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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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物等;
○2 切口端面倾斜偏差 ⊿不 应大于管子外径的 1%,且不得超过
3mm。
(2) 管道焊接:
1)管道焊缝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管段上两对接接口中心面间的距离,当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
150mm 时,不应小于 150mm;当公称直径小于 150mm 时,不应小于管子
外径;
○2焊缝距离弯管(不包括压制、热推或中频弯管)起弯点,不得小于
100mm,且不得小于管子外径;
○3卷管的纵向焊缝应置于检修的位置,且不宜在底部;
○4环焊缝距支、吊架净距不应小于 50mm;需热处理的缝距支、吊架
不得小于焊缝宽度的 5 倍且不得小于 100mm;
○5不宜在管道焊缝及其边缘上开孔;
○6有加固环的卷管,加固环的对接焊缝应与管子纵向焊缝错开,其间
距不应小于 100mm,加固环距管子的环焊缝不应小于 50mm 。
2)管子、管件的剖口形式和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当设计文件
无规定时,可按附录 B 的规定确定。
3)管道坡口加工宜需要机械方法,也可采用等离子弧、氧乙炔焰等
热加工方法,采用热加工方法加工坡口后,应除去坡口表面的氧化皮、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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