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内各煤层共计采取瓦斯煤样90个,其中本次采取65个。采样深度154.30~1151.32m,采样现场均用解吸法解析了瓦斯含量,其含量微弱。
1、瓦斯含量及成分
各煤层瓦斯含量中,主要为沼气(CH4),其次为氮气(N2)和二氧化碳(CO2)。沼气(CH4)含量变化在0.24~5.62ml/g.daf之间,平均0.91~2.17ml/g.daf;二氧化碳(CO2)含量变化在0.11~2.02 ml/g.daf之间,平均0.40~0.68ml/ g.daf。
各煤层自然瓦斯成分中,主要为沼气,少量氮气和二氧化碳,重烃含量微量。其中,沼气成分占7.60~90.36%;氮气成分占1.54~86.78%;二氧化碳成分占2.12~30.83%。
在平面上,各煤层瓦斯含量在平面上变化规律不明显。在垂向上,显示出8煤层瓦斯含量(平均为2.17ml/g.daf)高于4煤层(平均为1.81ml/g.daf)的特点。
沼气含量小于70~80%一般称为瓦斯逸散带或瓦斯风化带,因此,区内各煤层均处于瓦斯逸散带或瓦斯风化带。
2、瓦斯分带
下表为煤层瓦斯分带划分标准。依据勘查区煤层瓦斯鉴定结果,区内4煤层沼气(CH4)平均占56.49%,8煤层沼气(CH4)平均占26.87%,平均占14.13%。故区内各煤层瓦斯均处于氮气-沼气带。
瓦斯分带划分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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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分带 二气化碳—氮气带 氮气—沼气带 沼气带 指标 CH4<10% CH410~80%,CO2≤20% CH4>80%,CO2<20%(通常<10%) 3、瓦斯地质类型
区内瓦斯地质类型的划分,依据区内地质条件和瓦斯保存条件看,井田属封闭形瓦斯地质类型。
瓦斯是煤和岩石中分散有机质在自然条件下经成岩、变质阶段所形成。从生成条件看,各煤层厚度变化较小,煤层分岔尖灭现象少见,说明成煤环境相对稳定。加之煤的变质程度低,不利于瓦斯的运移和积储。因此,井田瓦斯含量相对较低。但是,区内各煤层除东北部挠褶带东北界以外埋深大,瓦斯样采取时煤心提到井口时间较长,样品的代表性较差,且各煤层均处于氮气~沼气带,因此,不排除瓦斯局部积储的可能性,在矿井设计和煤矿开采时应引起重视。 1.3.3.2煤尘
对主采4、8煤层共采取煤尘爆炸性试验样品42个,本次勘探共采取36个其试验结果见小表。
从表中可以看出,各煤层煤尘爆炸时,火焰长度为50~>400mm,抑制性煤尘爆炸岩粉用量均在20~85%,均有爆炸性危险。
另外,根据工业分析计算出各煤层的爆炸性指数(V/(V+FC))为44.4~48.0%,远大于有爆炸性危险的临界值10%,进一步表明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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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层均有爆炸性危险。因此,在设计和煤炭开采过程中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人身和矿井的安全。
煤尘爆炸性试验结果表
煤尘爆炸性试验 煤层号 火焰长度(mm) 最大值 4 最小值 样数 最大值 8 最小值 样数 >400 50 19 >400 50 23 抑制煤尘爆炸 鉴定结论 最低岩粉量(%) 85 15 85 20 有爆炸性 有爆炸性 有爆炸性 有爆炸性 1.3.3.3煤的自燃倾向
本次勘探区内4、8煤层共采取46个自燃倾向性试验样,各吸氧量测试数据见下表。
各煤层煤的自燃倾向测试成果表
煤层编号 自燃倾向 吸氧量(cm3/g) 0.47-0.79 0.64(27) 0.51-0.88 自 燃 等 级 容易自燃(Ⅰ)8个点 自燃(Ⅱ)19个点 容易自燃(Ⅰ)5个点 4 8 18
煤层编号 自燃倾向 吸氧量(cm3/g) 0.65(19) 自 燃 等 级 自燃(Ⅱ)14个点 测试分析结果表明,4、8煤层煤的吸氧量在0.47~0.88cm3/g,按《煤自燃倾向性色谱吸氧量鉴定法》标准划分,煤的自燃倾向等级属自燃~容易自燃煤。 1.3.3.4地 温
本井田属正常地温背景下的正常地温区。 二、有关古城矿区井田矿业权文件
2010年2月2日我公司获得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储函[2010]9号《关于陕西省府谷县石炭二叠纪煤田古城勘查区煤炭详查探矿权评估结果的复函》评估详查矿权价款结果为124576.84万元,2009年21月29日府谷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下发府矿管字(2009)06号《关于调整府谷县长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府谷县石炭二叠纪煤田古城勘查区探矿权范围的报告》,勘查面积调整为141.1722平方公司。2010年4月19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陕国土资勘函[2010]31号《关于对陕西省府谷县石炭二叠纪煤田古城勘查区探矿权调整(扩大)勘查范围意见的函》。将古城煤炭面积扩大为141.17平方公里。2010年9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下发国土资储备字[2010]291号《关于<陕西省府谷县古城勘察区煤炭详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三、《陕北石炭二叠纪煤田古城矿区总体规划》编辑、评审、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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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及矿区内煤矿开发主体情况 3.1 总体规划编制、评估、审批情况
2010年4月府谷长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编制《陕北石炭二叠纪煤田古城矿区总体规划》,2011年2月编制完成。省发改委初审后,于同年8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中投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组对《总体规划》进行了评估。并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了《陕北石炭二叠纪煤田古城矿区咨询评估报告》。为加快古城一号矿井的开发建设,府谷长城建材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委托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古城一号矿井及配套选煤厂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设计,于2011年12月委托中投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组对《可研报告》进行了评估。 3.2 矿区的主体开发情况
《陕北石炭二叠纪煤田古城矿区总体规划》将古城矿区划分为2个井田:北部为一号井田,规模为500万吨/年;南部为二号井田,规模为1000万吨/年。经陕西省发改委同意,古城矿区前期工作由淮北矿业集团公司负责。 3.3 矿区内生产建设情况
古城矿区为新开发矿区,无生产煤矿和小煤窑。 四、项目外部建设条件 4.1 运输条件
1.公路
府(谷)准(格尔)、纳(林镇)榆(树湾)两公路在井田南部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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