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
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一、本项目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本项目评标标准:
一、技术及商务 70分 1、设计单位的资质 5分
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类乙级设计资质的得3分;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类甲级设计资质的得5分,满分5分。
2、技术人员安排 7分
参与本次设计的技术人员的履历、曾经取得的设计成果酌情打分,满分7分。
3、对本项目的认识 13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设计项目认识的深度,重点难点剖析建设过程中对设计缺陷的弥补措施等酌情打分,满分13分
4、工作技术路线 20分
根据投标人的对本项目设计的工作思路、建设内容、内容重点、成果形式、后期建设指导酌情打分,满分20分
5、设计的进度安排 5分
设计的进度安排详细、合理,具有可行性酌情打分,满分5分 6、业绩 20分
根据投标人近三年取得的类似设计业绩酌情打分,满分20分 二、设计费 30分
本项目最高限价19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标。
以有效标的平均价(有效标超过5家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作为评标价,有效标的投标价与评标价相比,每上浮1%扣1分,每下浮1%扣0.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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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废标条款:
A、 投标资质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篇第二条; B、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 C、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D、 投标保证金不足;
E、 投标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或投标文件与招标
文件实质性要求有严重背离;
F、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
章;
G、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H、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
糊,辨认不清而影响评标定标; I、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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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合同一般条款
一、定义
1、需方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企业或单位。
2、供方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经济实体。 3、合同是指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规范成要约和承诺,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4、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款项。
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6、合同货物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需供应的 等所有各种物品。
二、合同标的
1、合同标的包括以下内容: 货物名称: 货物规格(型号): 数量:
2、凡供方供应的货物应是全新的,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3、货物的产品质量、规格指标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4、供方提供合同货物的供货范围按招标文件要求。
三、合同价格
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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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总价包含设备费、辅材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含土建)、保险费、装卸费、仓储费及税费等所有费用,为交钥匙工程。
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四、付款
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汇票或支票。 3、付款方法按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五、交货和运输
1、合同货物的交货期、交货地点、运输方式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若《招标文件》没有约定运输方式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约定。
六、检查验收
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2、货物验收
需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供方交货时,需方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除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外,并通报全市,取消两年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
七、索赔
1、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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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交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责任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或供需双方约定。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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