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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安全管理工作控制要点
5.1基础施工控制要点
5.1.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特殊施工技术方案、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等是否切实可行和全面落实到位。
5.1.2工器具设备实行进场前检验(查证),使用过程中巡查安全状态,不合格者严禁进入现场。
5.1.3驾驶员要保证良好的心理状态,严禁酒后驾车,每日出车前都要仔细检查车辆,不得开病车。雨、雪、雾天要有防滑措施,山区行车要注意山体滑坡和路基塌陷,应长期坚持“三检”制度。
5.1.4监督检查并参与项目部开工前安全技术交底,明确阶段工作或分部工程危险源,并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
5.1.5加强现场的日常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保证施工阶段安全措施的落实。
5.1.6土石方开挖时首先要清除基础山坡浮土、石块等,2㎡以内的基坑内不得相向挖掘,不得在坑内休息。
5.1.7超过1.5m的坑深,上下应使用梯子。
5.1.8基础开挖发现与地质不符时应及时上报,由监理施工会同设计工代验槽后提出施工方案方可施工。施工时井上必须设监护人至少1人。
5.1.9基础浇筑坑下振动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坑上监护人和坑下工作人员互相配合,坑上所使用的工器具不得乱扔;搅拌机距坑口应在5m以外。料斗下严禁有人。
5.1.10使用手推车运送砼,倒料台应设挡板,倒料时严禁撒把。
5.1.11电力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并安装漏电保护器,要有防雨措施避免漏电。浇砼的用水要远离电源线及电动设备,发现搅拌机工作异常、震动器运转过热应暂停工作、切断电源并检查修理,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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