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作业依据
2.1法律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土地登记办法》 《房屋登记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2.2政策文件
1)《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1995年5月1日); 2)《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41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25号);
4)《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5号);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 6)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3技术标准
1)《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2)《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3)《GB/T 1392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4)《TD/T 1014-2007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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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B/T 17986 房产测量规范》 6)《GB/T 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7)《GB/T 26424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 8)《TD/T 1001 地籍调查规程》 9)《TD/T 1015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10)《CJJ/T 115 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11)《JGJ/T 246 房屋代码编码标准》
12)《JGJ/T 252 房地产市场基础信息数据标准》 13)《JGJ 278 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
14)《NY/T 253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 15)《NY/T 253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 16)《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17)《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试行) 18)《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
19)《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0)《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 21)《宁夏回族自治区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 22)《宁夏回族自治区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方案(试行)》 23)《宁夏回族自治区不动产登记操作手册(试行)》 24)《GB/T 24356-2009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25)《GB/T 18316-2008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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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已有资料的分析利用
3.1城镇地籍数据库成果
**县城镇地籍数据,在第二次城镇地籍调查完成后,再没有做过任何数据更新,近几年城市发证迅速,因此城区范围内需要全范围重新测量。**县城镇业务登记发证软件使用的是**县的城镇地籍调查苍穹软件,数据库格式为mdb格式。
3.2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成果
**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目前正在进行全面收尾,2016年7月下旬,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组织专家对集体土地使用权内外业进行验收。目前正处于整改阶段。宅基地测量数据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数据库采用北京苍穹集体土地使用权管理系统,使用权整套成果可以作为基础数据在经过数据整合后为不动产登记服务。
3.3宗地统一编码成果资料
**县宗地统一编码数据中可提取地籍区、地籍子区、宗地、界址点、界址线等数据。提取的地籍区数据与地籍子区数据可整合为不动产数据中的地籍区与地籍子区数据;提取的宗地数据、界址点数据、界址线数据可整合为不动产对应的宗地、界址点与界址线数据。
3.4土地承包经营权成果资料
根据中卫市**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统计,**县现有耕地约60万亩(水地50万亩、旱地10万亩),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涉及64个行政村(其中7个移民新村土地未分配到户,未开展确权),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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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42000户,土地面积60万亩(水地50万亩、旱地10万亩)。7个行政村因属生态移民搬迁村,未列入确权范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采用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格式为SQL Server,数据坐标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可以与其他坐标转换。
3.5房产数据成果资料
房产的所有的业务数据,按照预告、抵押、查封 等不同类别进行抽取,然后按照不动产规范要求进行整理、转换,最终入到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中。
3.6**县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成果资料
**县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成果资料中影像资料和各专题普查成果可在不动产整合数据检查中应用。
此外,国情普查统计与分析成果资料可在不动产数据整合中作为基础资料加以利用。
3.7草原权成果资料
**县现有草原260万亩,该数据为2011年草原补奖政策实施以来统计。草原数据与林地数据有一定的重复。**县无草原数据库管理系统,草原数据管理需在确权工作完成后推进。
3.8林权成果资料
全**县清查林权167.9万亩。林业确权工作目前暂未实行,现有数据为2012年完成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林权无数据库,无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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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成果,已发林权证的林地纸质档案资料齐全。
3.9其他资料
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资料可提供全县的行政界线和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图斑。
**县影像数据最新年份为2015年,可为外业调查、权籍资料核实、宗地资料错误检查等提供有利依据。
**县近年报地审批数据可作为宗地变更数据使用。
**县规划局可以提供部分全县地区现有1:500地形图、1:2000地形图以及部分测量控制点。
4. 数学基础及技术指标与规格
4.1数学基础
平面坐标系:西安1980平面坐标系;
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高程系统为正常高; 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
4.2数据现势性
本次生产现势性整体原则应达到2016年10月份。
4.3数据库结构
**县不动产数据整合数据库结构标准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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