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地质图存在的问题及要补做的工作等。
13.4 野外验收要对野外第一性资料的质量作出正确的评价,必须对地质点、地质路线、
剖面资料进行评级。甲、乙类地质点、剖面不到总数50%的野外验收评分不能评为优秀级。
13.5 野外验收中的野外实地检查,一般要在野外资料检查之后进行,主要检查以下方面:
(1) 经资料检查认为有疑问之处;
(2) 重要的地质现象;
(3) 需要进行野外“会诊”之处。
野外实地检查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4天。
13.6 经资料检查和野外实地检查后,由验收委员会形成野外验收决议书,对测区的任务
完成情况、工作方法、控制程度、原始资料质量、取得成果、存在问题等作出系统全面客观的评价。提出需补充调查的工作内容及意见,形成验收决议书,并由验收委员会成员签署验收决议书,填写评分卡, 报主管部门备案。进行评分审查所依据的质量标准和精度要求,除参照有关技术要求和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外,应着重考虑任务书、设计书及审批意见进行评价。对验收中所提出的野外补课工作,应责成图幅承担单位组织能够胜任解决问题的技术人员认真做好野外补课工作。复查补课情况应报请主管单位进行核准;主管部门要认真检查执行情况。若属客观条件困难,野外复查补课难以达到目的的重大遗留问题,亦可根据实际情况,由野外验收组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14. 图件编制
14.1 地质图的编制
14.1.1 地质图编制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14.1.1.1 最终地质图件的编制,必须在野外工作全部结束并经过野外验收的基础上进行编制,所编制地质图所用资料必须与各项原始资料和基础图件吻合一致。
14.1.1.2 地质图的编制必须严格遵循比例尺由大到小的原则,编制地质图最基础的原始资料,应该是已经编好并经整饰完善的野外地质图和实际材料图,不允许用野外个人手图直接进行编图; 本阶段的编图和建库所依据的编稿原图为:1:100000或1:50000实际材料图。1:100000实际材料图采用直接入机编绘;1:50000实际材料图在保证精度的基础上,缩编到1:250000地形图上,然后入机编绘。
14.1.1.3 地理底图直接采用国家地理信息中心所建1:250000地理底图空间数据库数据,并视工作区情况,补充公路、铁路等现势性资料; 地理底图的综合取舍参照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1996)的“国家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全国1∶250000数据库技术规定”和DZ/T0191-1997中的有关规定。
14.1.1.4 地质图件的微机辅助编制过程及技术要点,严格遵照中国地质调查局制定的《地质图空间数据库建库工作指南》有关要求执行。
14.1.1.5 地质图的编制必须按照GB958-89和DZ/T0179-1997中规定的图式图例、符号等进行表示;在GB958-89和DZ/T0179-1997中未涉及到的部分可参考附录G,或自行设计有关花纹符号;
14.1.1.6 地质图编制必须正确处理好与周围邻幅的接图问题; 14.1.1.7 地质图虽然是专业性很强的基础技术图件,但应充分注意到服务于社会的需要,表示方法应尽量生动活泼、通俗易懂,以尽可能扩大为社会服务的功能。
14.1.2 地质图图面表示的基本内容
14.1.2.1 在1∶250000地质图上,应表示各种地质体和地质界线及其性质、地层的整
合、不整合、侵入接触关系、侵入岩相带、变质带界线、蚀变带、断层、韧性剪切带(标出位移和倾斜方向)以及混杂堆积,特征清楚的深海沉积,具有指相意义特殊沉积,特殊意义的岩石、火山机构等。准确标绘有代表性的地质体产状、面理、线理产状、重要的钻孔位置、图切剖面线、主要的化石产地以及同位素年龄样采集地点和年龄值等地质要素,正确反映区域地质现象的基本特征;
14.1.2.2 用地质代号、花纹和颜色表示地质体物质组成、岩相和时代,颜色按统一色标着色,侵入岩、中酸性侵入岩的岩体、单元、超单元、混杂岩岩块(片)、按地层处理的喷出岩、变质岩、岩石地层单位均可以岩性岩相花纹和时代单位代号复合表示;蚀变带的岩性以花纹表示,脉岩可按时代着色,加岩性代号,也可以按岩性着色,图面负担过重时,侵入岩的不同岩性可用文字符号表示,第四纪喷出岩可按(岩性的)颜色和花纹表示,具有特殊意义的岩石地层、构造地层(岩石)也可在表示地层时代的同时,叠加花纹符号表示其形成环境或岩性岩相特征;大面积出露的变质岩区,亦可用花纹直观表示其构造变形特征(主要是面理置换特征)和变质程度等内容;
14.1.2.3 地质体的宽度表示在图上最小为1毫米,小于这个限度的可以合并,但性质不相同的岩体则不得合并,脉岩不能过于简化;含矿层、标志层、有意义的岩层、岩体和具有特殊指示意义的地质体(如榴辉岩或深源包体等)即使很小也应夸大表示;第四纪沉积物的一般类型,当其宽度小于500米或面积在20平方公里以下的不表示,如为含矿的或特殊成因的第四系地质体可夸大表示,零星的第四纪沉积物可以合并或删去;
14.1.2.4 图面表示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区域地质调查中无论主观或客观原因造成研究程度上的差异,编图中应如实加以反映,不能人为掩盖客观存在的问题。如因客观条件限制,人迹罕至地区,允许利用遥感影象资料,如属此种情况,则须注明,以使资料应用者了解实际情况;
14.1.2.5 图框外除表示图例和图切剖面外,各图幅根据实际情况,突出各图幅专题调查重点和特色表示有关内容。沉积岩区,应着重反映区域沉积岩性岩相变化特点,盆地演化等内容,可用地层柱状图表示区域岩石地层单位和层序地层特征,并可同时表示多重地层划分有关内容,也可辅以地层格架,盆地演化模式图,岩相古地理图作为边图,突出表现区域地层特点。侵入岩发育区,可将研究较详细的侵入岩填图单元划分、就位机制、侵入岩形成构造环境等作为其表示的主要内容;火山岩发育区,可用柱状图表现火山作用特点,同时辅以一定的火山机构立体图等互为映衬,相互补充;变质岩发育区,可突出表示构造-地(岩)层柱状图或构造变质变形序列表,变质相图,变质变形特征图,重要叠加改造关系,构造剖面图、构造解析图等内容;造山带区,在图框外可着重表示造山带演化模式、蛇绿混杂岩填图单位划分表、造山带大地构造相等。此外,能反映区域地质特点的航、卫片影象资料、照片或素描图,地球物理、地球化学等成果均应表示,如可附测区小比例尺数字地面模型、布格重力、磁化强度、伽马射线光谱测定等数据影像图。总之应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表现特色,各图幅可以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充分展示图幅区域地质特点。提倡多用生动形象的图、表,不要用冗长的文字叙述作为有关图面内容的说明; 14.1.2.6 附在1∶250000地质图图框下方的图切剖面,要求能充分反映区域地质构造特征。剖面位置一般应选在反映区域地质构造最为系统完整,地质现象最为丰富的部位进行切割。当一条剖面难以完全反映区域地质构造特征时,可以另切辅助剖面,补充反映有关内容。图切剖面的水平比例尺应与地质图相同,二者的地形要素和地质要素必须吻合。当地层水平或接近水平时,剖面的垂直比例尺可适当放大,其所放大的尺度不作统一规定,应以能恰当表示所切地质体特征为宜;
14.1.2.7 地质图的图式图例,应包括图面表示的所有地质代号、符号、花纹、颜色以及各种结构构造和产状要素等。有关编图原则和方法的具体操作,还可参考1∶50000“三
大岩类填图方法指南”,但对花岗岩类填图单元(如单元、超单元)的表示,建议以时代加岩性和典型产地的办法,应突出岩性和时代。有关沉积岩岩石地层单位代号使用,建议尽可能表示到世,如晚二叠世长兴组(P3c)等。地质图年代地层单位代号使用参照附录F 。
14.2 其它专项调查图件的编制
14.2.1 与区域地质调查同时进行的其它专项调查,其调查范围与区域地质调查相同或调查范围较大的,均应视需要和可能编制相应的专门图件(如矿产地质图、水文地质图、环境地质图、旅游地质图、工程地质图和农业地质图等)。
14.2.2 专项调查图件的编制,必须以1∶250000区域地质调查形成的1∶250000地质图为底图进行编制。
14.2.3 凡涉及专业性强的专项调查图件(如矿产地质图、水文地质图、工程地质图等)的编制,可按有关规范、技术要求和规定进行,本技术要求(暂行)不另拟定,以免与有关规范和要求重复。
15. 报告编写
15.1 区域地质调查报告是填图成果系统全面的总结,是国土资源综合评价、合理开发利用和科学管理的重要依据。为使区域地质调查所取得的丰富资料和所达到的水平与研究程度得到全面反映,必须认真编写。
区域地质调查报告的编写应以现代先进地质理论为指导,区域地质调查报告的基本内容,应根据各图幅的具体任务要求和图幅丰富翔实的实际资料为基础,实事求是地总结客观地质规律。报告编写必须在各种资料高度综合整理的基础上进行,内容要求全面、重点突出,既不繁琐,又要避免简单化,既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图幅地质研究水平,又要敢于从地球科学国际先进领域的高度和深度揭示深层次规律问题。因此,它既是实际工作成果的总结,同时又是基础地质科学研究成果的体现,具有很高的理论性和很强的实用性。
15.2 区域地质调查报告编写前,必须组织全体调查人员对图幅内主要地质构造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在统一观点、认识的基础上编制出详细编写提纲,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然后按照详细提纲所列内容,按项目技术人员各自业务特长分工负责进行编写。各图幅承担单位应加强对报告编写的指导。
15.3 1∶250000图幅的区域地质调查报告按单幅编写。区域地质调查报告(地质部分)可按附录C中的提纲编写。报告编写要有综合性、逻辑性和艺术性,应作到内容真实、文字通顺、主题突出、层次清晰、图文并茂、插图美观、图例齐全、各章节观点统一。
15.4 地质报告内容除反映地质部分以外,还应专门编写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有关章节。
16 成果验收
16.1 最终成果验收一般在野外验收后6个月内进行,验收由中国地质调查局或中国地质调查局委托有关单位组织进行,由中国地质调查局聘请评审员组成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在最终成果验收前项目主管单位应进行初审,并评定分数。地质图、地质报告及其相关成果(专题研究报告、专项调查图件等)至少在验收前10天送达评审员。
16.2 最终成果验收的要点是:
(1) 野外验收后补充调查工作的完成情况;
(2) 地质图中各项综合资料与原始资料(实际材料图)的吻合程度; (3) 测区的地质新成果、地质报告的水平; (4) 地质编稿原图内容、精度及编绘质量;
(5) 项目经费竣工决算;
16.3 最终成果验收时项目组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 实际材料图(1:100000或1:50000); (2) 编稿原图(1:100000或1:250000); (3) 地质图(1:250000); (4) 区域地质调查报告;
(5) 专题研究报告和相应的系列专题研究图件。 (6) 项目经费竣工决算报告;
16.4 最终成果验收由验收委员会在听取成果汇报、查阅有关资料、与项目人员交换意见并经过讨论后形成验收决议书,并评定分数。验收决议书由中国地质调查局批准后则为对测区最终成果验收的最终评价。
17 成果登记与出版
17.1 最终成果验收通过后,地质图、地质报告必须按最终成果验收委员会提出的意见进行全面检查和修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方可进行成果的登记和发布工作。
17.2 地质调查成果的申报、认定、登记与出版工作按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地调【2001】64号文“关于印发《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成果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公开出版和发表地质调查成果有关规定》的通知”执行。
17.3 地质图和地质报告一般在最终成果验收通过后六个月内送出版社以《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专报》形式公开出版, 公开出版的地质调查报告封面格式详见附录D。
18 成果提交与资料归档
18.1 最终成果除向中国地质调查局提交公开出版发行的印刷地质图件及地质调查报告外,还应提交ARC/INFO和MAPGIS图层格式数据光盘及图件与图层描述数据、报告文字数据各一套, 具体做法详见中国地质调查局2001年发布的《地质图空间数据库建设工作指南》。
18.2 区域地质调查项目最终成果验收通过后, 项目组应对形成的全部原始资料进行归档,资料归档一般在最终成果验收通过后六个月内完成。
18.3 资料归档的有关具体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区域地质调查档案立卷归档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