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河北省中小学生舞蹈(录像)比赛方案
河北省教育学会
2010年10月20日
2010年河北省中小学生舞蹈(录像)比赛方案
一、主办单位:河北省教育学会
二、承办单位:河北省教育学会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三、参赛对象
我省中小学生(包括早期教育)舞蹈爱好者。按学段分为幼儿组(幼儿园、学前班)、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含职业高中)。
四、比赛形式与要求
1.参赛节目必须内容健康,能展现青少年儿童健康活泼、积极向上的思想情趣和丰富快乐的校园生活。
2.参评形式:舞蹈参赛作品形式为舞台表演舞和校园集体舞。
舞台表演舞(舞种不限):独舞(时间不超过5分钟),双人舞、三人舞(时间不超过6分钟),群舞(时间不超过8分钟,人数不超过36人)。
校园集体舞(不含幼儿组):可以是规定的也可以自编,规定的校园集体舞按教育部推广的高中2套、初中2套、小学3套集体舞参赛;自编校园集体舞的乐曲自行创作或现有乐曲中选取均可。参加人数40至80人,男女生比例合理,时间不超过8分钟。
3.本次比赛采取录像形式进行(可以是近期录制)。录像内容能够清晰完整的反映作品的完整性和艺术性,录像质量不作为评选重要指标。
五、参评方法及报送要求
1.将参赛的作品制作成VCD光盘(每张光盘只可录制一个节目,不编辑),光盘盘面可注明参赛节目名称、参赛单位和指
导教师。每项节目报送2张光盘,并填写参赛登记表(见附件一)1份。
2.以区(县)为单位组织报送工作。填写报送表(附件二),并将报送表电子文件发送到邮箱:jksyss@163.com。本次活动不
接受个人报送。
3.每个节目可以有1—2名指导教师,一位指导教师只能担当1个节目的指导。
4.参评节目必须真实可靠,实事求是。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和奖项。
5.各区(县)按要求于2010年12月30日前统一将参赛材料邮寄至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122号 河北省教育厅北院南楼305室 赵华收 邮编:050061。
联系电话:0311—66005926(赵华),66005963(刁惠军),66005965(齐龙腾)。
六、奖项及评选组织工作
1.由我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分组进行评选。奖项设一等奖(10%)、二等奖(30%)、三等奖(50%)和相应的教师
指导奖。对组织工作突出的区(县)颁发组织奖。由河北省教育学会颁发获奖证书。
2.评选结果将在河北艺术教研网(www.hbysjy.com)公布。 3.本次活动解释权属河北省教育学会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附件一:
河北省中小学舞蹈比赛(录像)参赛情况登记表
_ 市____县(区) 参赛学校 联系人 参赛组别 幼儿组 小学组 初中组 高中组 (盖章) 舞蹈名称 联系电话 人数 指导教师 备注 此表仅限一项节目填写。可复印,并可从河北艺术教研网www.hbysjy.com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