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加强社会
主义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科技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12月28日
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意见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二○○六年十二月九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鲁发〔2006〕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
东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通知》(鲁政发〔2006〕17号),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的重大意义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新农村建设必须依靠科技创新。我省是农业大省,依靠科技解决“三农”问题,实现由传统农业科技大省向高技术农业强省转变的任务紧迫而艰巨。建设新农村科技支撑体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实现新农村建设与科技紧密结合的有效方式,是着眼于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造福农民群众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我省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紧紧围绕发展生产、提高生活、改善生态的目标,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现代农业、生态产业、乡村社区化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以实施特色农业科技示范县工程等六大工程为突破口,大力发展品牌农业、特色农业、高技术农业,大力实施科教兴农和人才强省战略,加强区域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实现农业科技大省向高技术农业强省的战略转变。
(二)基本原则。
1.品牌带动原则。坚持突出发展品牌农业,培育一批国内外
知名的农产品品牌;坚持突出发展特色农业,壮大涉农工业,建设特色科技示范县与特色科技产业;坚持突出发展高技术农业,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实现农业信息化。
2.企业为主体的原则。坚持龙头企业带动,大力培育科技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下简称科技龙头企业),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建设成区域性农产品集散地,培育大宗农产品用户,拉动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坚持标准化带动,推动规范化、标准化种植,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
3.注重人才和自主创新的原则。坚持培养高技术人才与培育新型农民并重,既要培育和引进能够领军的农业科学家,打造科技创新团队,又要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坚持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并重,既要狠抓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又要狠抓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创造经济效益;坚持因地制宜和突出重点并重,优先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需要的关键和共性技术支撑问题。
(三)发展目标。以构筑新农村建设科技支撑体系和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为目标,实施六大科技支撑工程,建设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系统,支撑和引领传统农村经济向城乡统筹、工农联动、城乡联动转变;获得一批重要创新性科技成果,信息技术与生物技术等高技术在新农村建设中得到普遍应用,建成一批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省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研发中心和特色农业科技示范县,培育一批知名农业科技品牌和知名的科技龙头
企业,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3%以上,对外技术依存度降低到30%以下。
三、突出重点,实施六大科技支撑工程
(一)实施特色农业科技示范县工程。2006年,从省级自主创新重大科技专项资金中一次性安排1000万元,扶持寿光蔬菜种子、金乡大蒜、平邑金银花、沾化冬枣、滕州马铃薯、夏津金秋棉花、郯城银杏、肥城桃、莱芜姜和文登西洋参等10个农业特色创新工程,建立省级企业研发中心,推进优势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向优势产区集中,打造“一县一业一特色”区域经济和特色经济突出的发展新格局。“十一五”期间,继续建设一批省级农业科技园区,享受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优惠政策,形成技术、品牌的辐射带动。根据《山东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制定的目标,省重点支持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成为科技龙头企业,成立研发中心,承担国家级、省级科研任务,提升企业研究开发能力;由省科技厅牵头,制定优先扶持省级特色农业科技示范县骨干企业的具体办法,“十一五”期间重点培育一批涉农企业建设省级研发中心。 依靠科技创新培育农产品知名品牌,形成品牌效应。加快农业科技品牌化建设,支持有一定规模的特色农产品注册集体商标,支持农产品及涉农产品创立中国驰名商标。以科技龙头企业为主体,积极推进农产品科技品牌产业化经营,建立品牌产品产地市场和销地市场,促进品牌农产品安全流通和建立国际化绿色
通道。积极研发有利于建立健全品牌农产品安全预警预报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的技术体系,加强农产品品牌的统一使用和管理,加强农产品市场主体的诚信建设和质量体系建设。
(二)实施新农村建设科技信息村村通工程。充分利用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网及各级农业信息平台,推广农业新技术。搭建知识进村入户的信息平台,把用户终端拓展到农民家庭。在特色农业科技示范县建设全省农村科技信息村村通共享和服务平台,建立农业科技成果信息联盟和信息共享服务机制,开展农村科技成果信息的标准化收集、数字化表达及整合加工、数据库和网络平台的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系统;开展基于ASP(应用服务提供)模式的农村商业系统支撑技术研究,设计支撑农村便利店的技术方案,开发相关技术平台和软件产品,解决农村商业系统规模小、品种多、进货渠道复杂等问题。争取在“十一五”期间,建成一批农村科技信息村村通的达标示范村庄。
(三)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程。由省科技厅、农业厅牵头,联合省教育厅,研究制订创新体系规划,构建农业、林业、渔业、畜牧、农机等若干科技创新体系。整合省农科院、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山东农业大学、莱阳农学院等高校、科研机构的力量,加强国家级黄淮海区域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的建设。涉农高等院校要加强科研与教学的结合,突出科研重点、特色和品牌,与科研单位和大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