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点击“删除”按钮,可将当前事项删除。(注:删除后此条事项将无法恢复,请谨慎使用此功能。)。如图27所示。
(图27)
2.4.2办事指南管理
认定为政务服务事项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可通过办事指南管理页面进行办事指南信息录入。办事指南的必填项达到100%的办事指南即可提交审核。如图28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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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8)
2.4.2.1指南信息
点击“修改”按钮,进入到事项的信息修改页面,信息修改页面的每个输入框均设计了填写说明,按照填写说明结合实际业务填写即可。如图29所示。
(图29)
此处详细讲解指南信息中需要特殊说明的录入内容。
权限划分与行使层级:行使层级指该事项具体都在哪一级行使,可以多选,例如某些事项是省市县三级行使,每级行使的内容不同;权限划分指该事项在当前填写人所在政务服务实施机构的层级,例如市公安局应选择市级、县公安局应选择县级,系统会按照当前登录人所在地区默认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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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指该事项在一定时间内有申请数量的限制,如果没有限制应填写“无数量限制”, “看看别人怎么填”按钮可以列出全省该项数据所填写的全部内容,可以直接引用,次数是指该数据在全省被使用的次数。
省直主管部门:点击输入文本框会弹出省直部门列表,无论省、市、县各级部门,均直接选择该事项对应的省直部门,如县环保局的环评审批应直接选择省环保厅。注意,省环保厅的环评审批也直接选择省环保厅。
行使内容:多层级管理的事项,填写划分同一事项在全省不同层级范围内行使的标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规定对不同层级的实施机构行使同一事项有区别性规定的情况,直接填写其条文,不能自行扩大或缩小权限范围;单级管理的事项,填写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规定对该项目层级的相关规定。
支持物流快递、预约办理:物流快递指该事项支持通过物流快递方式递送申请材料,寄回审批结果;预约办理指该事项已经开通了网上预约办理功能。
办理地点:平台集成了地理信息系统,用于向申请人公开办事地点在电子地图中的真实地址。点击引用本单位办理地点,可直接引用当前登录人所在部门添加过的地址和地理信息。如果引用了本单位的办理地点,不必通过电子地图采集新的地址,系统会自动完成采集过程。如果本单位没有地址信息或地址不同,在办理地点输入框中输入办理地址,点击采集新地点,系统将打开电子地图,通过鼠标拖拽选点后即可完成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
是否收费:是否收费选择项默认显示为否,如果该事项收费,需要填写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并选择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结果送达:应填写结果送达的时限、方式,能够当场送达的应注明当场送达。 近三年来办件量:输入近三年来该事项发生的真实办件量,输入阿拉伯数字。 已建审批系统:如果该事项已经建立了业务办理软件系统,应明确系统的访问网络、级别、访问地址等,开发语言和数据库类型可联系承建软件公司咨询。如果该事项在本地区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系统中办理,直接选择即可。注意,如省工商局业务办理系统已经与省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对接,但实际业务在省工商局系统中办理,也应该选择“是”选项,填写对应信息。
保存:填写过程中无论星号必填项是否填写完整,只要填写内容符合系统要求,随时点击保存按钮直接保存当前录入信息,保存按钮在页面上下方各设计了一个,请注意随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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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2申请材料
结果文件:结果文件样本上传,选择图片上传即可。注意,结果文件需上传政务服务事项申请同意后形成的真实批文或证照等结果文书样本,图片清晰美观,图片中涉及企业、个人信息须隐藏。
申请材料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应按照填写示例仔细填写,注意,材料名称务必简单,字数需控制在30字以内,详细描述可以在后面的材料描述中阐述,如果是申请表,应上传规范性申请表空表和填写样表,样表注意隐藏申请人个人信息。申请材料可以添加多个,点击 “添加材料”按钮即可添加,通过序号的加减按钮可以调整材料展示的顺序。填写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如图30所示。
(图30)
2.4.2.3采集地址信息
地址信息采集需要上传办事所在地点的街景图片、办事窗口或办公室的图片,可以将图片存在电脑中,选择图片上传,也可以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上传。如果当前登录人已经上传过街景或办公地点照片,可以选择引用已有文件直接引用。如图3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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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
2.4.2.4流程图
如果该事项已经在权力流程图中绘制过流程图,系统将直接获取。注意,本次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任务中,各部门绘制流程图务必简单明了,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特殊情况说明等不需要单独做节点说明,流程图中也不用列明承办单位和监督单位,务求绘制出真正办事的流程图,如受理、初审、现场踏查、复审、决定。流程图绘制结束后需要点击保存按钮,待提示保存成功后才可以返回列表。如图32所示。
(图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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