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2.5权责信息
此项无需填写,信息从编办平台中自动导入
2.4.2.6中介信息
此项无需填写,信息从编办平台中自动导入
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录入完成后,需查看必填项是否已达到100%,如必填项未达到100%无法完成提交操作。如图33所示。
(图33)
2.4.3待审核事项
提交审核的政务服务事项显示在待审核事项列表中,点击“审核”按钮,事项即可完成审核,政务服务事项正式发布,显示在已发布事项列表中;点击“退回”按钮,输入退回原因,将事项退回到办事指南管理中重新修改完善。如图3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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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4)
2.4.4已发布事项
完成审核操作的事项,自动显示在“已发布事项”列表中,已发布的事项无法做出任何修改或删除等操作,仅可查看当前事项的详细内容。如图35所示。
(图35)
2.5目录清单
按照《方案》要求,市直各部门梳理本地区包含县区本系统内目录清单,省直部门梳理全省本系统内的目录清单。
目录清单的生成和管理分为两种,一种是市级目录清单,一种是省级目录清单。县区级政务服务录入和管理人员无需对目录清单进行任何操作,办事指南录入完毕即可完成本地区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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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部门通过目录清单栏目生成并管理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现市县两级政府,政务服务事项名称、法律依据、类型相同。
5.1目录清单生成
点击“目录清单生成”栏目会列出全市,包含县区的所有已认定的政务服务事项。不需要办事指南录入程度达到100%,所有已认定的事项都会显示在目录清单生成列表中。
生成政务服务目录的具体方式是通过搜索功能确定事项的范围,找到某事项在市本级、各县区的名字,将不同县区的同一事项绑定为一个目录(名称、法律依据略有不同,实际业务相同,视为同一事项)。如果某一事项只在市本级实施,或只在某几个或一个县存在,只要与其他事项实际业务不同,就需要为其单独生成一个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目录清单是本地区政务服务事项去除重复后的合集。
上方的搜索事项名称和部门名称可以通过逗号或空格确定多个关键字,多个关键字之间是“或”的关系,满足其中一个关键字就会被搜索到;如想搜索市本级和所有县区公安局事项,只需要在部门名称中输入公安两字即可完成搜索。灵活运用搜索区的各项功能确定政务服务事项范围。如图36所示。
(图36)
根据条件搜索到相应事项,勾选相同事项序号前的复选框,根据实际业务,找到其中一个名称、依据、行使层级、类型填写标准的事项为模板,点击“引用信息”按钮,生成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将会以引用的事项为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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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右上角的“生成目录”按钮,将选择的相同事项绑定为一个目录,绑定成功后,被绑定的事项将从“目录清单生成”栏目中消失,其他部门无法对同一事项再次绑定。如图37所示。
(图37)
2.5.2目录清单管理
目录清单管理中会列出本部门已经绑定的所有目录信息,如图38所示。
(图38)
基本信息:点击“基本信息”按钮可以查看该目录的事项名称、行使层级、职权类型、设定依据,并可以直接修改内容。如图39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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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9)
已绑定事项:点击已绑定事项会列出该目录绑定的全部事项信息,选择任意一个事项,点击“解除绑定”,被解除绑定的事项回到目录生成列表中,参与下一次绑定。将任意一个目录下的事项全部解除绑定后,该目录仍然存在。如图40所示。
(图40)
增加绑定事项:点击“增加绑定事项”按钮,选择想要绑定的事项,点击“关联”按钮,即可将当前事项绑定到此目录下。如图4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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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
删除:点击“删除”按钮,将当前目录删除,目录一旦被删除,此目录下绑定的所有事项将自动解除绑定,事项将回到“目录生成”列表中。
引入子项:点击“引入子项”按钮,显示出当前目录下未引入的子项名称列表,若列表中有需要引入到当前目录下的子项,点击子项名称后的“引入子项”按钮,将该子项绑定到此目录下。如图42所示。
(图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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