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整个社会正确认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目的和意义,宣传各地好的经验与做法。同时,对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
2、政策咨询组。由中心学校综治专干朱春香任组长,成员由体育艺术卫生处负责同志组成。政策咨询组工作职责:负责对《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辽宁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及配套政策的具体解读,并对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实施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3、专项治理组。由镇中心学校主任王永山、工会主席徐显伟任正、副组长,成员由人事负责同志组成。负责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直接或协调相关部门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刘二堡镇中心学校成立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领导小组,领导各中小学工作推进情况。各校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同时把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
2、严格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督导评估机制。中心学校成立三个小组,负责联系,指导各校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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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督促各校将省政府会议及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师。3、4月份,每组至少到各校督查2次。在进行全面的检查同时,还将采取随机暗访的形式加强监督,把这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常态工作抓紧抓实。
3、开展专项整治,形成治理工作合力。中心学校要积极协调县纠风监察、物价、审计、财政和新闻出版等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一步理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统一部署,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作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4、分步实施,集中整改。2012年3—4月 ,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学习宣传《意见》、《规定》,结合实际,出台具体操作方案,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切实将相关规定落实到实处。在此期间,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后,要及时进行调查,将违纪违规行为予以备案,并做好整改工作,从5月1日起,中心学校统一开展专项治理行为,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惩处。
5、加大处罚力度,及时制止各种违规办学行为。对违规学校,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撤销先进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罚。对违规的教师,区别不同情况做如下处理:对初次违规的教师,当年考核评定不合格,取消一年绩效工资;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低聘一级;三年内不得晋升职务,取消各级各类评先选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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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再次违规的教师,由聘用学校解聘其教师职务;5年内学校不得受理其教师职务聘任。对三次(含三次)以上违规的教师,由学校解除聘用合同;并依《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撤销其教师资格,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同时对参与有偿补课的省特级教师、各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以及取得优秀教师、模范教师等荣誉称号的教师,按有关规定,同时取消或建议取消其相应荣誉称号及资格。
6、确定全镇所有中小学校和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为重点监督学校,实施周报制度。对重点监督学校主要监督以下内容:1、学生上学、放学时间; 2、学校课程开设情况及作业量;3、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情况;4、学校、教师违规补课情况;5、教辅材料征订情况;6、规范考试情况;7、学校是否按规定招生。
对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主要监督以下内容:1、是否按照审批许可的范围开展文化补习;2、是否以某中小学名义开班直升班、预备班;3、是否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上课。
附:刘二堡镇中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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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二堡镇中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
组 长: 兰 海
副组长: 王永山 朱春香 徐显伟
成 员:
马博文 王利科 9
刘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