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为Φ12双根。
2.5.5防火安全
(1)、工地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设专职安全员进行防火管理,并建立义务消防队,建立防火档案。对新入场的职工,在进场前由项目保卫部门进行治安、防火及遵守该项目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定期组织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无火事故发生。 (3)、重点部位(油漆间、木工房材料房及材料场等)派专人管理,落实责任。设立防火标志牌,防火制度。
(4)、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只 10L灭火机;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 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结合本工程特点:现场仅有钢筋库房、木工库房、办公室、保管室等不足100平米配备两只 10L灭火机。
(5)、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 m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6)、焊接作业严格执行“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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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各类气瓶应有明显色标和防震圈,并不得在露天曝晒。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分开放,间距大于5m。乙炔气瓶在使时必须装防压力止器。皮管用夹头紧固。氧气和乙炔瓶严禁靠近热源,距离不得小于10m。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操作。易燃易爆品应有专人管理,有符合规范要求的库房设施。
(8)、施工用电和照明用电要符合规定要求,严禁乱拉乱接和使用电炉等器具。施工用电必须三相五线制,配电箱内应设触电保护装置,配电箱加锁。 (9)、现场不准焚烧建筑垃圾和废弃材料。
(10)、施工现场严格控制火源,严禁随便动用明火或在非吸烟区吸烟。需动用明火,必须向项目部门申请批准后,严格按用火范围及要求用火,并有周密的防火措施,方能动用明火;现场不准明火取暧,以及其他用途。
(11)、施工现场木工间在工作中做到工完场清,并把刨花、木屑、锯末及时清运。 (12)、对电气焊工、电工、油漆工、防水工等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如违章作业造成火灾,要追究其责任。
(13)、施工现场严格禁止使用易燃物搭设临建。搭设临建时,要符合防火要求; (14)、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维修,经常保持完好状态,应灵敏有效,使用方便,消防设施附近不准堆放材料。
三、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3.1 目标与组织
3.1.1 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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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消防、保卫、材料等管理人员为成员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小组。
3.1.3 执行标准: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重庆建设委员会渝建发[2000]39号文件《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
3.1.4 按“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划分文明施工责任区,并设置明显标牌,对场区要做到干净整洁,道路硬化畅通,设立沉沙井,车辆出现场,清洗干净,严禁乱堆乱放; 定期对现场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和评定。
3.1.5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根据检查情况按《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评比打分,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给具体的班组或施工单位,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项目工程文明施工基本工作内容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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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制上墙 五牌二图佩证上岗 岗位职责考核 监督检查 整孜 处理 检查事故 落实措施 安全监督检查 四口五临边防护 安全教育交底 三宝使用监督 塔吊外架用电检查验收 工程项目 制备挂牌操作 设备维护保养 安全操作使用 材设布置合理 临时用电 标准设置 排水围护设置 宿舍厨房 廁所设置 消防设施设备 移动机具电箱线处理 临时更改完善 卫生检查管理 用电故 障处理 竣工 验收 检查完善
3.2 管理制度与责任
3.2.1 建立个人岗位责任制;本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按专业、按岗位包干,分别建立岗位责任制度。
项目经理是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各班组长负责本班组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其他人员一律责任分工,实行个人岗位责任制。
3.2.3 把文明施工列入班组经济承包责任制中,一同“包”、“保”、检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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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检查制度。工地每周组织一次综合检查,按专业、标准全面检查,按规定填写表格,算出结果,制表以榜公布。采取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时抽查相结合,集体检查与个人检查相结合等方法,确保文明施工处于受控状态。
3.2.5 班、组实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要做到自产自清、日产日清、工完场清、标准管理。
3.2.6 文明施工管理实行奖惩制度。项目部按“安全管理制度(处罚条例)”坚持奖惩兑现。
15.2.7 施工现场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进入现场作业的所有机械司机、信号工、架子工、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施工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农民工有做工证。3.2.8 施工现场坚持文明施工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文明施工情况,针对实际制定措施,协调解决文明施工问题。
3.2.9 除文明施工综合管理制度外,还要建立质量、安全、消防、保卫、机械、场容、卫生、料具、环保、民工管理等制度。这些管理制度中,都要有文明施工内容。
3.3 文明施工基本要求
3.3.1. 执行政府有关文明施工规定,进行经常性的文明施工教育,完善“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和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标明工程要点和主要施工人员。 3.3.2.必要时在施工红线内,作180 围墙与周边隔离。外墙抹灰刷白写大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等警示标语和标志,邻街工程必须搭设封闭通道或封闭棚才能施工。
3.3.3. 按“门前三包”要求,责成值班人员天天打扫环境,看护好绿化,市政等公用设备,不因施工受到损坏。
3.3.4. 施工场地需硬化处理,保证道路排水畅通,防止泥浆、污水、废水乱流和堵塞下水道,工地无积水现象,雨天车辆进出由专人冲洗车辆,不让泥浆带入公路。
3.3.5. 挖排水沟有组织排放施工用水,设沉沙井沉淀,不让污染道路、环境,临近坡、岩、低洼地,有防洪防跨塌措施。
3.3.6.各种材料必须按施工平面图位置堆放,保证施工道路平整、畅通。散堆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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