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江干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整治自查表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序号 内 容 自查情况 整改是 否 时间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场所使用、开业前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检查手续 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否符合要求 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审批和现场管理情况 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情况 室外消防车道和室内疏散通道是否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情况 电气线路和设备是否按规定敷设 安全疏散通道和出口是否存在堵塞、锁闭现象 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是否正常好用; 消防责任人、管理人、消控人员和电工、焊工、电梯工等是否做到持证上岗 消防的“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落实到位 室外广告、临时建筑和钢结构安装是否牢固; 建筑的防雷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地下场所的防汛措施是否到位; 禁烟制度、措施和门前的卫生措施是否到位 6
附件2:
江干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工作季报表
( 季度)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内 容 主要具体事项 消防安全隐患 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其他 安全隐患 备注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整改情况 (措施) 投入资金 请各单位认真开展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填写表格,每季度6日前上报,形成信息定期报送机制。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