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6)

2019-03-22 18:17

授权委托书、签约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应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并加盖“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转递章。

(3)台湾的自然人:回乡证、台胞证。

(4)台湾的法人:企业登记证、注册证、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签约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应在台湾法院办理公证,并经海基会寄送副本。 (5)澳门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6)澳门的法人:企业登记证、注册证、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签约人的身份证明。 以上证明材料均应通过司法部委托的新华社澳门分社、澳门南光(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澳门分行、澳门工联合会、澳门中华教育会、澳门中华总商会、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出具证明文书。 二、公证机关可提供以下服务: 2. 草拟、修改合同文本。 3. 参加谈判。 4. 调节纠纷。 5. 出具公证书。

6. 与房地产买卖合同相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6).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滁州二中2011年度语文知识修改错别字比赛试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