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工程项目部规章制度汇编(8)

2019-03-22 18:35

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

1. 每个职工进场开始上班(特殊工咱除外)队了一人

一个安全帽外,还有平均每月每人发放两双手套。 2. 电焊工进场干活发放等每人一个安全帽,其他还有电

工鞋、绝缘手套。

3. 架子工进场上班发放每人一个安全帽,每月二双手

套,还有保险带。

4. 油漆工进场上班发放,每人一个安全帽,每月两双

手套及两个口罩。

施工现场用火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表。 二、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 禁火区域内。

2. 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

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 各种受压设备。

4. 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 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 现场堆有大量可燃物质的场所。

三、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负责人填写动火

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安

全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四、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二级动火。 1.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

临时焊、割作业。 2. 小型油箱等容器。 3. 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五、五、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负责人填写动

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部门项目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六、凡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

用火作业,均属于三级动火。

七、三级动火由所在班组填写审批表,经经理批

准后,方可动火。

施工现场用电检查制度

为加强团结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器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电器安全技术规程,结合本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 施工现场的电器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措

施,若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设备不准使用。 2. 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器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

检查。结电器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漏电保护器等开关是否完好,必须定期测试。结现场所用各种线路老化、破皮、漏电现象及时更换,并做好书面记录。

3. 发现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热水器(电炉、热得

快、电热杯、电饭堡)取暖、烧水、烹饪情况,责令停止使用,按供电局规定处以50-500元罚款,该费用在当事人中扣除。

4. 发现私拉电线,违章用电及时制止,切断。违

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第七条处罚。 5. 夜间施工必须有电工、机修班派员值班,及时

安排施工作业区域的照明用电。

6. 施工现场电器设备及上述内容由电工、机修班

履行专职并予检查监督。

7. 各职工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上随意挂晒衣服,违

者每次罚款10-50元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8. 为确保安全,严禁在使用电线中段或灯头上挂

钩用电,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处罚。

夜间施工报批规定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管理、保障职工人身安全,根据国家环保局管理条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要规定:

1.除特殊情况,夜间施工必须在22:00前结束。 2.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提前向有关部门申报夜间施工的有关手续。

3.各班组考虑工期、工程质量等因素,估计当天22:00前不能停止作业的班组,各班组长应提前办好夜间施工申请手续,及时上报项目部经理室审批,经项目部审批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申请书内容包括:作业部位、作业人数、照明安排、申请作业时间、值班负责人安排、职工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等。 4. 夜间施工必须遵照国家及南昌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禁盲目施工不准安排年老体弱、带病、疲劳及一切不适合夜间作业的工人进行施工。

5.对未经办理夜间施工申请手续的班组,一经发现,项目部将对该班组进行200-500元罚款,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上班的规定

为确保每职工的人身安全,保证工程安全生产,顺利施工,根据施工安全有关条例,项目部对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上班,特作以下规定: 1. 严禁酒后班。

2. 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应对每个职工进行安全教

育,发现酒后上班的职工责令停工,同时对其处以50元罚款,罚金上交项目部财务组。 3. 项目部管理人员发现职工酒后上班现象及时制

止,对违反规定者责令其停工教育,并对当事职工,所在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处以100元罚款,罚款从工资款中扣除。

4. 对管理人员,班组长,班组安全员有酒后上班现

象,班组职工有权进行举报督促,对违反本规定者处以10-100元罚款,举报有功者奖励20元。 5. 本规定处公布之日起严格执行,对违反规定并不

服从或者不服从管理无理闹事者处以5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交治安全机关处理。

机械使用保养管理规定

为加强本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提高机械的完好率,利用率,根据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机械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1. 使用机械设备做到定机定人,任何职工不得擅自

使用,对非操作人员使用机械,罚款10-50元/次,出现后果自负。

2. 操作人员要做好“日常维修保养记录”,反映“调

整、润滑、坚固、清洁、防腐”十字作业状况。 3. 任何机械不得超负荷运转、作业、操作人员不准

擅自离开岗位,更不能私自换人,否则对操作规程人员处10-50元/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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