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全市法制建设工作的发展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稳定这个中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原则,全面推进建设系统依法行政,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转变职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提高建设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做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各项工作,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保障措施。
1.健全法制教育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六五”普法工作,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执业注册人员和农民工等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宣传,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和从业人员行为,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建设法规体系相配套的相关制度。积极稳妥地解决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制度,认真落实贯彻《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根据行业实际,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重点加快涉及人民群众权益、行业管理、公共安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积极探索制定符合市场经济要求,有利于改革和发展监管办法、审批事项取消后的监管办法,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设市场建立和完善。
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建设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约束机制,加强层级监督和专项监督,不断提高行政监督效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建设行政执法更加公正、有效和透明,确保建设法律法规的全
面、正确实施;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力争在“十二五”内实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推行综合行政执法。
4.进一步规范各类行政许可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为建设事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扩大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范围,减少对经济事务的行政性审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众知情权。
5.加快城市管理规章建设步伐。推动城市管理规章体系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城市管理机制,制定城市管理工作标准和绩效考核办法,深入开展城建监察,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抓紧制定城市供排水与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清运与处理、城市市政设施、城市监察管理等方面的地方管理规章及实施细则,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城市发展规律要求的城市管理规章制度体系。配合政府法制、编制部门,积极推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综合执法与专业管理的职能分工,加强综合执法与专业管理的衔接,建立综合执法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协调运行机制。
6.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云南省行政复议条例》、《云南省行政复议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州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依法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更加有效地发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二、科技教育工作的目标任务与保障措施 (一)目标任务。
“十二五”全市建设系统科技教育工作的发展目标是:为适应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跨越式发展的目标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建设系统公务员队伍;培养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精良、数量充足、与建设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队伍,培训一支技术精湛、业务精通、实际操作能力强的一线操作人才队伍。进一
步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坚持技术开发和技术示范并举,提高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和“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推广应用的能力,改造和提升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和勘察设计咨询业,为构建节约型社会,发展低碳经济,为加快推进全市城镇化进程和社会稳定提供切实可行的技术支撑。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保障措施。
1.大力增加建设系统人才总量,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人才队伍。力争在“十二五”末,使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类建设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较“十一五”增加30%以上;各类建设执业资格持证人数力争翻一番;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力争翻一番;经培训取得行政执法证人员达800人;重要专业管理岗位、关键技能岗位及特种作业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98%以上;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持证率达到60%;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鉴定总量达到0.6万人;进入建筑业、房地产业市场的农民工培训率不低于100%。“十二五”期间计划开展各类培训40次以上,有效提升行业干部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及执业技能水平。
2.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要按照公务员职位要求和职业发展需要,重点加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运作、依法行政、宏观决策和工作创新的能力,开展当代政治、经济、法律、科技、信息技术和现代管理等知识培训。要创新培训内容、方式和手段,采用单项和综合性多种培训方式,鼓励公务人员学习公共管理专业知识。
3.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育工作。要培育一批复合型人才、外向型经济人才、紧缺专业的技术人才和各类高水平的专业人才,尤其是现有专业人员相对较少的城乡规划、市政公用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工程勘察设计等专业复合型中、高级人才,丰富建设工程系列初评委专家库储备,促进更多建设工程专业人才进入市级和省级专家库。在继续抓好岗位培训和执业资格培训的同时,对已持证上岗人员要抓好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知识业务水平。
4.切实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鼓励措施、政策,提升建筑、房地产企业的培训意识,推动建筑、房地产企业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自我培训。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班和讲座,尽快更新企业经营者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新理念,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建筑、房地产企业提质升级。
5.加强一线操作技能性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与农业、劳动、教育等部门的协调,积极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按照“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先培训、后输出,先培训、后鉴定”的原则,强化劳务基地的培训工作;企业应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关爱民工,倡导企业文化,提高职工素质,在生产一线建立起以技师和高级工为骨干、以中级工为主体、工种配套的较为稳定的工人队伍。
6.创造良好的人才环境。强化“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努力营造用好人才、吸引人才的良好环境,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业的社会氛围。着眼全市建设事业发展人才的需求,在大力开展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大力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特别是高层次、复合型管理人才。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放宽政策,打破各种限制人才引进的陈旧的条条框框,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思路,采取柔性人才引进方式,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凡是对全市建设事业发展有用的各类人才,不论其身份、地域、资历、所有制,都应积极敞开大门,在职称评定方面为其做好服务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人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