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建设单位三方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审定保修合同的完成,并最终结束合同关系。
7、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监理人员做好保修期的监理工作记录和总结。
第二章 项目监理班子组织结构
一、工程监理组织形式:
(一)、针对该工程特点,公司成立与该工程监理相适应的线性组织机构。设立项目监理部,行使项目监理职责。实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并在“项目监理目标责任书”中明确项目部应达到的项目目标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和利益。项目部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领导,并接受公司职能部门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根据施工各阶段需要,配备一名总监代表(由总监届时任命)协助总监负责技术、监理组织和监理日常事务工作。
(三)、顾问组:对本工程监理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咨询、探讨,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组织邀请公司内外有关专家会议,向建设单位提供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意见和解决方案选择。
(四)、技术组:协助总监对本工程监理中出现的较大技术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专业工程师:根据施工进度需要,配备各专业工程师协助总监负责各专业的技术和现场监理工作。
(六)、信息管理:负责监理工作中经济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技术档案管理、文秘和后勤工作。
(七)、现场监理:根据施工进度需要,配备现场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负责施工现场跟班质量监控工作和工程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监理工作。
二、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根据业主的要求,针对该工程项目的特点,初步拟定的监理班子如下:(待正式开工前视委托业务情况并征得业主同意后作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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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土建监 理工程师 程 三名 道桥监理工程师 三名 给排水监理工程师 三名 造价监理工程师 一名 安全监理工程师 一名 监理公司负责人 项目总监 档案监理员 一名 三、项目监理人员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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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1) 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将业主赋予自己的责任和权利部分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2)总监代表对任何材料、设备和施工工艺等提出的意见,均不应影响总监理工程师以后对该材料、设备和施工工艺等提出的否定意见,并发出进行改正指示的权利。 (3)负责协调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同时协调造价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目标之间的矛盾关系,拟定解决方案,报监理部讨论并制定具体措施。 (4)负责协助总监办理日常管理工作,主持建立信息资料管理工作体系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5)主持编制进度控制方案,组织进度控制计划监理检查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6)及时处理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一般性工程质量、现场安全文明生产问题。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7)协助总监完成分包单位资质审核,必要时向总监提出撤换不称职分包商的建议。 (8)及时了解、掌握承包商和分包商的施工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其在施工组织、技术管理、施工进度、安全措施、合同履行等方面的问题,并及时汇报总监。
(9)定期组织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承包方做好相关工作。
(10)主持建立监理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全面负责信息沟通,安排信息资料管理工作。 (11)负责项目监理部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考核监理部人员工作。 (12)负责完成总监委托的其它工作。 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 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 议;
(4)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 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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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 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 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
(10) 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1) 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第三章 工程监理的方法、制度
一、工程监理的方法
在项目建设监理实施过程中,我们采用目标控制方法,制定措施,建立起畅通、高效的信息反馈系统。
1、质量目标控制方法
建立一套有力的质量控制体系,具体分为四个层次,即由公司总监部、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组成的四级质量控制体系。在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中,强调事前控制,以主动控制为主,加强质量的事中控制及事后控制的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2、进度目标控制方法
以动态控制方法为主,建立总进度网络计划和关键节点进度计划,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收集实际进度情况,与进度计划进行比较,对存在的偏差进行分析,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方面考虑,提出改进措施,并会同建设单位、工程承包人一起协商、调整计划,确保达到预期的工期目标。
3、投资目标的控制方法
审核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为确定合同造价提供依据,初核施工单位预算报价,签署监理意见;根据施工实际完成质量合格的工程计算其工程量,签署监理意见,并签署工程月付款凭证;严格控制工程合同外新增项目的费用。如发生影响较大且确实必要的变更,则应从多方面(主要是技术经济)考虑,采取最合理的方案,将变更对工程费用的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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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同管理目标的控制方法
根据项目的管理组织关系及承包关系,建立项目的合同结构体系,明确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施工、材料供应商的相互关系,对分承包上进行资格审查,运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手段,按合同关系进行组织、协调、监督,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合同执行中的纠纷,帮助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共同履行合同。
二、监理工作制度 (一)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1、在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承包方提交工程开工报告并进行审批,项目监理部应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在符合开工条件下,经建设单位同意向承包商签发开工令。
2、在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包商应提交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由项目监理部进行审批。开工报告应提出工程实施计划和施工方案,依据技术规范列明本项工程的质量控制指标及检验频率和方法,说明材料、设备、劳动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等情况,提供放样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二)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审批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必须是在承包商自审手续齐全的基础上(即有编制人、承包商技术负责人的签名和承包商的公章)由承包商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
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返回承包商修改,直至项目监理部审批通过,涉及增加工程措施费的项目经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将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送建设单位备案。
3、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承包商应认真贯彻执行,不得随意改动,需要改动时,承包商应报请项目监理部审查同意,承包商擅自改动,所发生的质量、安全、工期及措施费用等应由承包商负责。
4、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完毕后,项目监理部应对实施的效果作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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