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昶電腦配件(蘇州)有限公司 類別 程序書 1﹑目的 綠色產品環境質量保証(RoHS)系統策劃 文件編號 TS-QP-18 版 本 A4 制定日期 2003年7月11日 頁 次 2 OF 9 本管理系統規定了產品中﹐保証確實不使用超過RoHS或客户指定的“禁止使用物質”的基准值的物質的“環境質量保証管理系統”規定事項。 2﹑適用范圍﹕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及供应商、协力商有關“禁用物質”的管理系統的規定事項。 3﹑定義﹕ 3.1环境管理物质:对人类及地球环境存在显著影响的物质。 3.2一级环境管理物质:须立即禁止使用于产品的物质。 3.3经营者:“产品环境质量保证系统”的管理负责人。 3.4产品环境管理者代表:“产品环境质量保证系统”管理的负责人。 3.5合格供应商:有能力提供“材料、零部件环境关联物质管理程序”规定的环境管理物质管理标 准的产品且通过大昶认证之供应商。 3.6零部件:构成产品,且有限定功能的部品。(主要含电子零组件、机构零组件、包装材料、包装 零件等) 3.7副资材:未列入BOM表,但是在生产时所使用之物品,包含与产品一起交给客户的物品(包 装材料、包装零部件、捆扎带、塑胶袋、胶带、粘合剂等)和用于生产过程中及设备可能与产品直 接接触的消耗品(如手套、棉布、润滑油、清洁剂等)。 3.8绿色伙伴认定供应商:经由客户认定其建立了符合生产达到客户环境质量要求的环境管理物质 管理标准之环保产品所需的保证休系的供应商、协力商(要能追溯到原材料阶段并进行各工序的管 理)。 3.9指定原物料:合格供应商向大昶交货的产品(包括修补用)的原物料中,客户特别指定的原物 料。 3.10不使用禁用物质证明书(承认用):零部件副资材、材料的采购单位,确认新设计用零部件、 副资材、材料时必须达到“材料、零部件环境关联物质管理程序”规定的环境管理物质管理标准, 且没有一级管理物质不使用的证明文件。 3.11不使用禁用物质证明书(量产用):零部件、副资材、材料的采购单位确认包括零部件生产工 序的量产用零部件、副资材、材料必须达到“材料、零部件环境关联物质管理程序”规定的环境管 理物质管理标准且没有一级管理物质及其不使用的证明文件。 3.12合格品:经验证达到“材料、零部件环境关联物质管理程序”规定的产品环境管理物质的管理 标准的产品。 3.13超规品:经验证未达到“材料、零部件环境关联物质管理程序”规定的产品环境管理物质的管 理标准的产品。 3.14测试报告:客户认定之公证单位(SGS/ITS等或厂商自有实验室经客户认证承认)出具的测试 报告。 大昶電腦配件(蘇州)有限公司 類別 程序書 綠色產品環境質量保証(RoHS)系統策劃 文件編號 TS-QP-18 版 本 A4 制定日期 2003年7月11日 頁 次 3 OF 9 4.4、有关“绿色产品环境质量保证系统” 的规定事项 4.1绿色产品环境质量保证系统: 公司、供应商及协力商必须按照本文件所规定之事项,建立必要的系统并持续执行,以实现“材料、 零部件环境关联物质管理程序”中规定的产品环境质量管理基准的保证。 4.1.1经营者的责任:须依据下列事项于文件中明确定义经营者的责任: 4.1.1.1设定关于“产品环境质量保证系统”的方针和目标:必须设定关于“产品环境品质保证系统 ”的方针,设定遵守客户的产品环境质量要求和法律限制的“产品环境品质目标”。 4.1.1.2明确产品环境管理者代表的认命和责任权限。 4.1.1.3根据下列事项,纠正“产品环境品质保证系统”的适宜性、有效性及必要性,指示改进和变 更: a. 发生法律、法规修订; b. 客户要求之变更; c. 内部监察的报告; d. 定期纠正的报告; e. 己构筑的环境质量保证系统的变更。 4.1.1.4向组织内贯彻宣传“产品环境品质保证系统”的重要性。 4.1.2产品环境管理者代表的责任:须依据下列事项于文件中明确定义产品环境管理者代表的责任: 4.1.2.1建立“产品环境品质保证系统”,并制定相应文件,且须确保持续运行; 4.1.2.2设定具有产品环境管理相关知识的人才构成专门组织,并分别界定其有关产品环境管理相关的工作、许可权和责任; 4.1.2.3向公司内外及集团公司迅速传达产品环境资讯和法律限制资讯有关“产品环境品质保证系统”的资讯(包括法律、法规资讯及客户的规定事项)应迅速向公司内外及集团公司的相关人员传达; 4.1.2.4发生超规品的报告:发生了超规品,须在发现后的3小时内向客户口头汇报,24小时内向客户提出正式的书面报告,或指定专案人员依上述时间要求向客户作报告; 4.1.2.5向经营者报告“产品环境品质保证系统”之改进建议。 4.1.3内部稽核的实施:应根据下列事项实施内部稽核,确认己建立的产品环境质量保证体系是否符合本文件规定: 4.1.3.1计划每年至少两次的定期内部稽核,规定实施月份并实施; 4.1.3.2内部稽核员的教育和认命:内部稽核员须具备可胜任此项任务的能力,应对其实施充分、适合之教育训练,且须经测试合格后方可认命其为内部稽核员; 4.1.3.3内部稽核结果须经由产品环境管理者代表向经营者汇报,并接受其指示,同时应对此形成相应记录; 4.1.3.4针对内部稽核结果的纠正措施进行实施和记录、报告,针对不适合事项,应提出可达到本文件规定的纠正措施,并在得到产品环境管理者代表的批准后立即实施并进行跟踪、记录; 大昶電腦配件(蘇州)有限公司 類別 程序書 綠色產品環境質量保証(RoHS)系統策劃 文件編號 TS-QP-18 版 本 A4 制定日期 2003年7月11日 頁 次 4 OF 9 4.1.3.5内部稽核员不能稽核自己所属的部门。 4.1.4供应商、协力商的管理: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有供应商、协力商的管理须达到以下要求并实施, 且保存确认之记录: 4.1.4.1明确委托内容:明确向合作公司委托的事项及其责任分工各权限; 4.1.4.2建立管理系统:供应商、协力商须根据本文件要求建立相同的“产品环境品质保证系统”, 并进行文件化; 4.1.4.3及时分享共用资讯:及时且准确的向合作公司传达共用有关“产品环境管理物质”的资讯及 客户之规定事项; 4.1.4.4供应商、协力商的稽核和评价:应对所属供应商、协力商计划每年至少一次的定期稽核,并 按照决定的时间实施,确认管理体制的持续执行符合状况。 4.2文件、数据、记录的管理:为确实达到“材料、零部件环境关联物质管理程序”中规定的环境 管理物质的管理标准,必须将“产品环境品质保证系统”规定的文件、验证用数据以及记录的管理 有关规定进行文件化并保存,另外,有关文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4.2.1明确管理的文件数据、记录:应保存下列的文件、验证用数据以及记录: 4.2.1.1规定“产品环境品质保证系统”文件及今后要管理的文件; 4.2.1.2从供应商、协力商处得到的数据(不使用环境管理物质保证书、测试报告、成分表、MSDS); 4.2.1.3来料确认测定数据; 4.2.1.4与客户往来文件; 4.2.1.5从客户处得到文件; 4.2.1.6从客户以外得到的外部文件(法律、法规等)。 4.2.2文件等的识别管理:识别“产品环境品质保证系统”的有关文件及数据、记录、识别文件的最 新版本和旧版本,并进行管理,客户提出要求时,应立即提供。 4.2.3保管期限:全部的文件、数据、记录(包括检查记录)的完好保管期间为至少3年。 4.3设计管理和选定零部件管理:为了确实达到“材料、零部件环境关联物质管理程序”规定的环 境管理物质的管理标准,必须规定使用于绿色产品的零件、副资材、材料的选定与验证程式,制定 文件,持续管理,并保存实施记录;若将设计的部份或全部委托给供应商、协力商时,也应进行同 样的管理。 4.3.1不使用一级环境管理物质的贯彻:关于用于绿色产品之零部件、副资材、材料的采购的资料中, 应写入下列事项: 4.3.1.1禁止使用一级环境管理物质; 4.3.1.2客户指定原物料时,应从经认定为绿色伙伴认定供应商处采购。 4.3.2零件、副资材、材料的选定:关于用于绿色产品生产的零部件、副资材、材料的选定,应达到 下列要求: 4.3.2.1应从己达到“材料、零部件环境关联物质管理程序”规定的环境管理物质的管理标准的零部 件中选定; 大昶電腦配件(蘇州)有限公司 類別 程序書 綠色產品環境質量保証(RoHS)系統策劃 文件編號 TS-QP-18 版 本 A4 制定日期 2003年7月11日 頁 次 5 OF 9 4.3.2.2指定原物料应从绿色伙伴认定供应商中采购; 4.3.2.3应编制零部件、副资材、材料一览表:有关绿色产品的零部件、副资材、材料,应编制一览表和各零部件、副资材、材料使用的原物料名称表,明确各零部件、副资材、材料的原物料名称、生产者名称。 4.3.3选定零部件、副资材、材料的确认:关于选定的零部件、副资材、材料,应从该物品的采购单位得到下列数据,并经确认符合“材料、零部件环境关联物质管理程序”的规定: a.不使用环境管理物质保证书 b.成分表[或MSDS(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c.测试报告 4.3.4提交零部件和副资材的选定结果:应按下列规定向客户提交绿色产品的选定结果: 4.3.4.1应掌握用于绿色产品选定的零部件和副资材的原材料,对于使用指定原材料时,需编制原材料供应商名单; 4.3.4.2客户指定原物料时,应将指定的原材料供应商名单提交给客户; 4.3.4.3如客户要求时,须将绿色产品选定之零部件和副资材的下列文件提交给客户: a.不使用环境管理物质保证书 b.成分表或MSDS c.测试报告 4.3.5绿色产品送样承认检定:经确认产品达到“材料、零部件环境关联物质管理程序”规定后,须依客户要求作送样承认检定。 4.3.5.1送样承认之作业方式:依客户要求作业(从客户公开之网站获取或询问对应窗口人员); 4.3.5.2送样承认须加附证明资料:依客户要求加附。 4.3.6绿色产品量产的承认 4.3.6.1申请开始量产的承认:客户要求时,应向客户或客户指定的部门提供不使用禁用物质证明书(量产用)和客户要求的数据; 4.3.6.2承认开始量产:应在得到客户同意开始量产承认后开如量产。 4.4变更管理:为了确实达到“材料、零部件环境关联物质管理程序”规定的环境管理物质的管理标准应规定变更的管理文件,并持续执行,另外有关合格供应商变更事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4.1合格供应商发生不影响产品材质特性之变更; 4.4.1.1产品环境品质管理系统的变列:变更合格供应商和合作公司的责任分担或产品环境管理者代表的变更; 4.4.1.2绿色产品生产地点的变更、追加(包括合作公司)及生产厂房的变更; 4.4.2合格供应商发生影响产品材质特性之变更; 4.4.2.1客户设计委托的追加; 4.4.2.2有关来料确认测定和判定的变更; 4.4.2.3生产绿色产品采用之零件、副资材、材料发生的变更、追加。 大昶電腦配件(蘇州)有限公司 類別 程序書 綠色產品環境質量保証(RoHS)系統策劃 文件編號 TS-QP-18 版 本 A4 制定日期 2003年7月11日 頁 次 6 OF 9 4.4.3合格供应当发生4.4.1变更事项时,须填写“环保材料变更申请表”(当客户有要求时依客户要 求格式)提出变更申请,并请客户作最终确定,在得到同意后方可实施变更。 4.4.4合格供应商当发生4.4.2变更事项时,须填写“环保材料变更申请表”(当客户有要求时依客户 要求格式)提出变更申请,并依客户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待客户重新认证合格后方可实施。变更后 的正式量产前还需提交不使用禁用物质证明书(量产用)给客户,在得到同意后方可开始量产。 4.4.5申请4.4.2的变更时,应从供应商处获取下列文件: a.环保材料变更申请表(或客户指定格式) b.不使用环境管理物质保证书 c.成分表或MSDS d.测试报告 4.5采购管理:为了确实的采购符合“材料、零部件环境关联物质管理程序”规定的环境管理物质 的管理标准的零部件、副资材、材料包括修正用的所有品,必须实施下列事项,形成文件进行保管。 当合格供应商反采购的部份或全部委托给合作公司时也应进行相应的管。 4.5.1供应商的选定须符合下列要求并实施; a.采用指定原物料时,仅从或客户提供的绿色伙伴认定供应商中进行采购; b.非指定原物料应从符合“材料、零部件环境关联物质管理程序”规定的环境管理物质的管理标准 的供应商处进行采购。 4.5.2向供应商、协力商提供资讯:“材料、零部件环境关联物质管理程序”规定的资讯和客户规定 事项应向供应商确实地传达实施。 4.5.3供应商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并实施: 4.5.3.1应指示管理标准,确认承诺:对于供应商,需指示采购品应按照“材料、零部件环境关联物 质管理程序”规定的环境管理物质的管理标准进行管,并确认承诺; 4.5.3.2应提出测定数据:关于构成采购品的原物料,应从该采购品的原物料提供者处得到以下资料, 若客户有须求时亦须提供给客户: a. 不使用环境管理物质保证书 b. 成分表或MSDS c. 测试报告 若上述资料原己得到时,可以直接使用。 4.5.3.3对于供应商、协力商预设须使用的设备、夹具、副资材等对采购品的污染、规定应管理的项目,指定可以追溯的体制应加以管理。 4.5.3.4应确立“产品环境品质保证系统”并进行评价:应建立“产品环境品质保证系统”,并规定对其的评价标准,计划每年至少一次的定期稽核,并制定实施日期,评价供应商。 4.5.4采购品的管理:关于采购品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并实施: 4.5.4.1采购应根据向该供应商提出的最新版的数据进行实施,有关数据中应写明下列项目: a.禁止使用一级环境管理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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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2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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