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概论与法规
一、 单项选择题
1.工程建设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建设实施专业化监督管理。 2.FIDIC是指国际工程师联合会。
3.实行建设监理制,目的是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社会效益。 4.中国特色的建设监理制于1988年在八市二部进行建设监理试点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5建设监理作为我国建设领域的一次重大改革,从组体系上改变了传统的建设单位,承包商二元管理体系、形成建设单位一监理一承包商三方经济合同为纽带,以提高工程建设水平为目的、互相协作、制约的新体制。
6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由人事部负责管理。 7.《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8.《建筑法》规定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9.《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范围承担监理任务,禁止监理单位 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或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10.《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11.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
收。
1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13.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工程监理规范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14.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对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15.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对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监理酬金一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16.违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格证书;有违反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二)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同签字的。
17.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处5万至10万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
没收。
18.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
19.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因过错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 20.《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的直接负责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 2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2.目前建设工程监理主要以施工阶段的质量、安全、造价、进度控制及合同管理为主 。
23.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应办理该建筑工程环保审批手续。 24.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应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5.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 26.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方能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执照。
27.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注册监理工程保管、使用。 28.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年龄超过65周岁的不予注册。 29.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考试由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30.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对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实施统一管理。 31.注册监理工程师没人最多可以申请2个专业注册。
32.参加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考试的,应当在考试合格后3年内申请《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
33.《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由省建筑业管理局保管、使用。 34.监理人员不应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35.监理人员不应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36.监理人员工作纪律要求,监理人员应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37.监理人员不应擅自接受建设单位额外的津贴,也不能接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报酬,不接受可能导致判 断不公的报酬。
38.监理组织中理人员一般应包括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代表。
39.对中、小型监理项目,可按监理职能设置组织形式。
40.对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机构设子项监理部,可采用按监理子项设置组织形式。
42.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是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43.负责管理项目机构的日常工作,有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44.总监理工程师应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关报告。
4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 文件和指令是总监的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责
46.总监应调解建设单位和承包的合同争议。
47.审批工程延期是总监的职责。
48.监理项目结束后,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整理。
49.总监代表是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项目监理机构中的监理工程师,但须经总监理工 程师的书面授权。 50.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全面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51.专业监理工程师是指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指令下开展工作的驻地工程师。
52.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监理细则编制工作。
5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 5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向总监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 55.建设工程监理应实施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5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与监理月报的编写。
57.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等,核查及合格时签字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
58.工程计量,审核工程计量数据和原始凭证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 59.监理组织机构中的操作层是指监理员。
60.监理组织中的中间控制层是指专业监理工程师。 61.监理员应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62.总监理员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应依据设计图及有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