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立博药业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后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
允许排放速率按《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 中“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气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方法”进行计
算,公 式为 Q=CmRKc,其中排气筒高度 15m 时,R 分取 6,Kc 取 0.85,Cm 为质
量标准
(一次浓度限值)。 具体标准
值见表 2.4.2-1。
表 2.4.2-1 污染物排放标准 序 号 污染物 甲醇 颗粒物 SO NOx氨 烟(粉)尘 HBr 乙醇 排气筒 (m最高允许排放 浓度最高允许排放 速率周界浓度最高 点采用标准 GB16297-19 9 GB13271-20 1 GB14554-93 GB9078- 1 2 3 4 5 15 / / / / / 151 51 51 193 0 1040/ 5./ / / 4./ 10.2 2512 / / / 1.5 / / / / 6 7 8 9 10 209 4317.78 1 2199 6 估算值 5 206 食堂油烟废气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 2
二氯甲烷 异丙醇 .50. 873. 中“大型”规模相应限值具体指标见表 2.4.2-2。
表 2.4.2-2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污染物名称 油烟 最高允许排放浓 度2.标准来源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 2 中“大 型”规模相应限值,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不低于 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特征 污染物二氯甲烷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 表 2 中标准),纳入芜湖市天门山污水处理厂(芜湖国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 理,出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 级 B 标准。
废水排放标准具体见表 2.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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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4.2-3 厂区废水排放标准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污染物 pH CO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6~9(无量纲) 5030403单位:mg/L
采用标准 S -N NH3氟化物 色度 二氯甲烷 总铜 D BODS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表 4 三级标准 0 0.0.52 05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 标准》GB21904-2008 表 2 中标准 3、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 3 类标准,具体见表 2.4.2-5。
表 2.4.2-5 类别 项目厂界外 1m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昼间6 5 标准值 夜间5 5 单位:dB(A) 标准来源 (GB12348-2008 )3 类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 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执行《危险废物 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2.5 评价等级和评价重点
2.5.1 评价工作等级
1、大气评价工作等级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的要求,本次评价 工作选择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对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分级。计算 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Pi 及第 i 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 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 D10%。
其中Pi定义为:
Pi=(Ci/C0i)×100%
式中:Pi-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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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第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大气评价工作等级判定表如表 2.5.1-1 所示。
表 2.5.1-1 大气评价工作等级判别表 评价工作等级 一级二 级三 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Pmax≥80%,且 D10%≥5km 其他 Pmax<10%或 D10%<污染源距场界最近距离 项目废气污染物下风向预测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及 D10%预测结果见下表
2.5.1-2。
表 2.5.1-2 废气污染物下风向预测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及 D10%
评价因子 HBr-1#排气筒 甲醇-5#排气筒 乙醇-6#排气筒 氨-6#排气筒 二氯甲烷-9#排气筒 异丙醇-9#排气筒 SO2-锅炉房 NOx-锅炉房 烟尘-锅炉房 二氯甲烷-溴代水解车间 乙醇-酯化拆分车间 甲醇-酯化拆分车间 异丙醇-酯化拆分车间 甲醇-环合氟化车间 乙醇-环合氟化车间 二氯甲烷-环合氟化车间 甲醇-原料罐区 二氯甲烷-原料罐区 乙醇-原料罐区 最大地面浓度 Ci(mg/m3) 0.0005565 0.01175 0.006875 2.292E-6 0.00208 0.006656 0.0153 0.0011190.000794 1.246E-5 0.003174 0.0007934 0.003438 0.002701 0.0002701 2.701E-6 0.0113 0.004842 0.009684 最大地面浓度 占标率(%) 0.030. 390. 140. D10% (m/ / / / / / / / / / / / / / / / / / / 001. 22 1.11 3.060. 560. 180. 010. 060. 030. 570. 090. 010. 000. 382. 850. 19 根据导则规定,项目污染物数大于 1,取 P 值中最大的(Pmax)和其对应的 D10%作为等级划分依据,本项目 P 值中最大的为 12#排气筒 SO2 的最大落地浓度, 且 Pmax=3.06%<10%,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评价等级的划分原则(见表 2.5.1-1),确定本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为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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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后评价计算结果,一期工程废水排放量为 220.98m3/d,主要污染物为 COD、BOD5,废水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经厂区预处理达 GB8978-1996 表 4 三级标准后,纳入芜湖市天门山污水处理厂最终处理,污水厂尾水排放执行《城 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1 一级 B 标准后排入长江, 长江芜湖段水质为Ⅲ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规定,项目水环境评 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
3、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 项目位于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立博药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项目
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供给;项目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芜湖市天门山 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后,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一级 B 标准后经梨头尖排涝站排入长江。项目对地下水水质、 水位基本不造成影响,但如果污水管网或污水处理设施水池发生渗漏,则可能造 成地下水水质污染。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中相关规定,拟 建项目属于Ⅰ类建设项目。
(1)包气带防污性能:参照同位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奇瑞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发动机升级扩产项目所做的地质勘探资料,拟建项目评价区域内建设场地 素填土厚 0.4-1.80m、粘土夹粉质粘土厚 0.4-2.0m,粘土厚 1.6-2.90m、粘土揭露 厚 6.20m,因此岩土层单层 MB≥1.0m;渗透系数约为 5.8×10-5cm/s,即 10-7
cm/s≤ 渗透系数≤10-4cm/s,且分布连续、稳定;因此,包气带防污性能为“中”等
级。
(2)含水层易污染特征:项目评价区域地表建设场地内各含水岩层裂隙不 发育,裂隙连通性差,含水层之间水力联系弱,不利于地下水的运移,地下水排 泄以地下径流和地面蒸发为主要途径。建设场地地下水与地表水联系并不十分密 切。因此,含水层易污染特征为“不易”等级。
(3)环境敏感程度:项目不涉及生活供水水源地保护区、特殊地下水资源 保护区、生活供水水源地补给径流区,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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