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协议书(若有)
注:申请人如有分包计划,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分包工程量不超过总工程量的30%;
2、 应提供分包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业绩材料以及分包的工作量; 3、 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4、 申请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提交分包协议,协议书格式由双方具体商定,分包协议应附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申请人拟投入本合同段人员组织机构框图
申请人与其他单位资产关联、隶属关系框图
注:本框图用于表示申请人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及有母子、兄弟等关系的各公司之间的隶属关联情况。申请人如对关联、隶属企业情况隐瞒不报,将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而予以查处。
其他材料
附件清单
材料类型 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项目经理相关证书 申请人证书 项目副经理相关证书 项目总工相关证书 试验工程师相关证书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相关证书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或试验检测委托合同 营业执照 联合体证书 (若有) 资质证书 联合体协议书 营业执照 分包人证书 或劳务分包证书 (若有)
具体名称 资质证书 项目经理相关证书 项目总工相关证书 注: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相关证书复印件必须有年检页。 2、各申请人递交资审文件时需携带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试验工程师、专
职安全管理人员相关证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或试验检测委托合同、递交资审材料人员身份证原件备查。
资格预审评审细则
一、总则
1、为加强昆山市东城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D1标项目资格预审评审工作,确保工程施工招标质量,选择优秀的施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第29、30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评审细则。
2、资格预审是建设单位在发出投标邀请前,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的审查,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取得投标资格。
3、评审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4、本细则适用于昆山市东城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D1标项目的资格预审。 二、评审机构及职责
1、本次项目招标人为昆山市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
昆山市东城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D1标项目资格预审评审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下称“评审委员会”)负责。
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省交通厅专家库中的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评审委员会推选产生。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严肃评审及保密纪律,自觉接受监督。
评审委员会的职责:
(1)审阅投标申请人的申请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和强制性资格审查。 (2)提出需要作进一步澄清或核实的问题。
(3)根据评审细则,对通过符合性检查和强制性资格评审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评分;根据申请人得分结果,编写评审意见,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进行排序,并推荐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
3、资审工作组
为协助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招标人将组建资审工作组,资审工作组在资格预审评审工作中的主要职责为:
(1)接受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协助评审委员会对各申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强制性审查等工作。 (3)协助做好各项检查与澄清、确认等工作。
(4)协助做好评审委员会评审过程中的计算、汇总等辅助性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 三、评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