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审批意见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申请意见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核验意见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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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须提供的材料审核情况
序号 1 2 3 材料内容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副本)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4 介绍信 (原件) 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5 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和市场 违规行为的信誉证明(原件) 区外进宁工程监理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其6 他监理人员岗位证书及企业所在地社保部 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企业参保人员花名册(原件) 核验情况 7 在宁办公场所 备注:提供资料:1、监理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技术人员相关证书(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等证件),工程相应组成人员与本单位签订并经过劳动保障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社保清单;3、本表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版一份,以上所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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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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