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微通电子配件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1、财务部门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会计报表,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如实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提供真实数据,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资金使用要有计划。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缴纳的税收及费用。 (6)向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7)积极争取政策,作好减、免税工作。 (8)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3、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此外负责人兼任。
4、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5、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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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2)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量、本、利”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3)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4)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7、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3)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4)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5)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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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7)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8、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2)监督公司财部门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3)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4)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5)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6)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7)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9、会计年度自十二月二十六日起次年的至十二月二十五日止。 10、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11、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12、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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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14、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15、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16、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17、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
18、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19、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20、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21、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审查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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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凭证号、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签字注销。
22、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23、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8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收、支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报告总经理后再作处理。
24、凡10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报告总经理。
25、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坚持一支笔制度,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26、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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