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设置了矿井地测防治水副总岗位;公司本部四矿均设有地质测量科,并配置2名以上水文地质人员负责矿井水文地质的日常工作。2013年龙东煤矿地质测量科新增水文地质副科长及水文地质技术员各1名,姚桥矿、孔庄矿增设防治水人员各1名。玉泉煤业公司增设地测防治水副总经理1名,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1名,成立了地质测量科,设地质防治水人员1名。
4.积极推进“四项活动”工作。2013年各矿继续深入开展地质补勘“四项活动”,实施了“补套、完善”工程。在进行“补套、完善”的基础上,对矿井井田全部范围进行了再评价。随着“四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各矿矿井对井田内各区域水文地质条件的认识程度不断提高,对边界断层、含导水断层、老空积水区在图纸上划定了“安全、警戒、危险”等“三区”。2013年年初公司及各矿分别制定了2013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与措施,地测防治水工程计划共有50项,2013年累计完成地测防治水工程费用2427万元。
5.组织开展矿井水文地质类型重新划分工作。公司本部四矿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在2010年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工作的基础上,委托资质单位根据近年来矿井实际揭露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对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重新进行修订。孔庄煤矿于2013年4月编制完成,其它三矿于2013年9月编制完成。另外玉泉煤业于11月也完成了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工作,公司对上述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进行了批复。
6.建立矿井水文监测系统。公司于2011年率先在徐庄煤矿试点建立了地面含水层水位、下级湖水位、井下涌水量综合水文自动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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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系统;2012年公司在姚桥、孔庄、龙东三矿推广应用该监测系统,2013年5月底通过验收,目前系统运行正常。
7.完善矿井水文地质基础资料,努力提高资料的及时性、准确性。一是加强现场地质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及时填图,及时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二是制定各种台账编制模板,严格按照要求登录15种台账;三是进一步规范图例标准,按照规定定期修编防治水5种相关图纸。
8.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工作。为加强湖区水体下多煤层开采、总结提升湖下开采经验,2012年启动开展《水体下近距离厚煤层组安全开采关键控制因素研究》,2013年启动了《微山湖下安全高效开采关键技术研究》工作,相关工作正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正有序开展。
大屯公司对多年来湖区水文地质补勘、水体下水害防治研究、矿井开采实践进行分析总结,委托资质单位进行了大屯矿区微山湖下采煤安全性评价论证,编制提交了《大屯矿区微山湖下采煤安全性评价论证报告》,认为:由于湖区存在的区域关键隔水层有效阻隔了微山湖等地表水通过第四系地层溃入井下,各矿煤层浅部露头区均留设了相应防隔水煤岩柱,微山湖下采煤可实现安全开采。2013年9月由江苏省经信委组织国内有关防治水专家对报告进行评审,省经信委对报告进行批复,同意大屯公司继续在微山湖下开采,为今后公司湖下合法、合规开采提供法律依据。
近几年,大屯公司委托资质单位开展了姚桥煤矿新东四采区7、8煤开采上限的分析研究工作,今年也通过了江苏省经信委组织的专家评审和同意开采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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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防治水工作流程管理,进一步提高矿井水害管理水平
1.实行水情水害周分析制度。各矿地测科每周对本周地测防治水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对下一周各采掘面的水害情况进行分析排查,将总结分析结果报矿有关领导及科室,并上报公司地质测量部;公司地质测量部负责跟踪监督水害隐患处理及防治措施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
2.坚持防治水月度工作会议制度。地质测量部坚持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工作月度会议,公司与矿两级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一起,总结和分析上一月份完成的防治水主要工作及其质量,分析排查下一月防治水重点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水害防治方案。
3.坚持水害隐患排查工作。各矿每月由地测副总牵头进行水害隐患排查,公司地质测量部每月与各矿地质测量科一起根据当月生产计划和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条件进行水害隐患排查分析,对可能存在水害威胁地点提出针对性的水害防治措施,由矿地质测量科负责落实,地质测量部监督,实现闭环管理。2013年各矿累计排查、治理水害隐患24个。
4.坚持水情水害预报工作。月初根据水害隐患排查情况,由矿地测科编制月度水情水害预报,报矿地测防治水副总、总工程师审批,采掘计划变更后及时发放临时水害通知单,下发有关部门和施工单位予以执行。季度、年度水情水害预报分别于该季度的首月初、当年1月初由地测科编制,矿地测防治水副总、总工程师审查,报送矿有关领导、部门和施工单位,并报公司审批后,及时下发矿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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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执行。2013年各矿累计发放水害预测预报180余份。
5.加强探放水设计编制、审查与备案工作。公司制定了探放水设计模板,明确设计编制、审批、备案工作流程。各类探放水设计由矿地测科编制完成后均必须由矿地测副总、总工程师组织审批,报公司地质测量部备案;大型探放水工程设计必须由矿编制上报,公司审批。每项探放水设计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
为进一步增强井下探放水设计的可操作性,规范设计内容,提高设计编制质量,充分发挥探放水设计在井下探放水过程中的指导作用,12月份由地测部牵头、各矿地测副总参与,对各矿今年编制完成的探放水工程设计进行评比,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促进了井下防治水工作。
6.加强探放水现场管理,坚持执行停、复工通知单制度。 当采掘面临近探水线时,地测部门必须编制巷道停掘通知单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下发采掘区队,各采掘区队严格执行。探放水现场必须有地测、安检、施工等部门跟班,严格监督设计、措施在现场的兑现落实情况,加强防治水工作过程控制,探放水结束必须由地测副总牵头组织地测科、采掘区队、生产技术科、安全监察科等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地测科编制恢复掘进通知单恢复掘进。各矿每天将井下探放水情况,通过协同发矿有关领导及公司地测部,地测部根据井下探放水情况,不定期到现场进行抽查。
2013年公司本部四矿合计探放水工程量4790米,四矿合计探、排疏放水约13.3万立方米。新疆苇子沟累计施工探放水钻孔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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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米,累计放出含水层水量43万m3。 7.实行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检查制度
每月进行一次动态标准化工作检查,季度末按照标准化标准对季度防治水工作质量标准化进行考评。年度内每半年对防治水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要求限期整改。为认真吸取水害事故教训、规范职工行为,公司组织有关部室于4月份对各矿开展了矿井防治水专项检查,累计查出问题33项,并以文件形式进行通报,要求各矿对查出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公司地测部对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三)加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井的水害管控,有效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
一是加强外部资源矿井的防治水工作。公司组织玉泉公司、咨询公司等相关技术人员,就玉泉公司小窑老空水害防治、陷落柱水害防治、井上下物探技术手段等进行调研,为下一步玉泉等外部矿井的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保障,督促玉泉煤业编制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启动采空区及积水情况物探工作。督促新疆106煤矿做好首采工作面切眼附近探放水工作,加强工作面初次放顶期间的水文监测,保证了工作面的安全回采。督促苇子沟矿坚持有疑必探,加强现场探放水工作,做好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的分析工作。
二是加强了徐庄矿7331工作面水害防治工作。7331工作面是徐庄矿继7199工作面发生540m3/h较大涌水后,又发生最大涌水量达385m3/h的一个工作面,该工作面与7199工作面以落差为60米的F14断层为界。7331工作面从2013年5月开始回采,10月1日推进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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