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034x2 0605035x2 0605036x2 0605037x2 0605038x2 0605039x2 0605040x2 0605041x2 0605042x2 小 计 族特甘肃考古与文物鉴赏 西北回族史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1560 2 2 2 2 2 2 2 2 2 104 6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5 2 2 2 2 2 2 2 2 9 10 10 10 10 11 11 11 10 色 河洮岷历史文化研究 专题系列 西北少数民族法制史 西北民俗文化介绍 藏族、回族历史文献简介 中国旅游名胜景点介绍 甘南地方史 甘肃寺院文化研究 (三)教师教育课程执行计划表
其 中 总课程类别 课程 模块 课程 课程名称 编号 时 学讲实学课 分周数 数 0410001b2 基础心理学 0410002b2 教育学原理 教育基教 础课程 师 教 育 课 教育发程 平 台 展课程 0410006b2 综合实践活动 0410007b2 校本课程开发 0410008b2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0605025b2 中国教育史 0605026b2 历史教师职业技能 21 21 21 30 30 1.5 1.5 1.5 2 2 15 15 15 6 6 1.5 1.5 5 7 0410004b2 教学实务 0410003b2 现代教育技术 0605022b2 历史教学论 0605028b2 课程教学策略 30 30 30 30 2 2 2 2 15 15 15 15 2 2 2 2 7 5 7 7 0410005b2 教育心理学 30 2 15 2 7 30 30 2 2 15 15 2 2 授周学开设 学时 期 4 5 授 践 1.5 11 5 5 6 6 16
教育选修课程 本模块课程主要在第六学期开设(个别课程课程可安排在九学期)。学生在此模块中至少修够6学分,90学时。每门课按15或30学时设计。历史文化系在本模块开设的课程为必选课程,共4学分,60学时;教育科学系在本模块中开设的课程为任选课程,占2学分。 小 计 363 24.5 (四)实践课程执行计划表
课程 课程 类模块 别 课程 编号 0405001b2 0405002x2 课 程 名 称 其 中 总学讲 实 时 授 践 学分数 3 1 1 1 1 周授课 学周数 时 开设 学期 1 1、2、3学期任选 实习前完成 实习前完成 实习前完成 军事理论与军事训练 计算机运用能力训练 教 0405003b2 教学工作技能训练 基础 实践 课程 职 业 技能训练 0405006b2 普通话与口语表达技能训练 书写规范汉字和书面表达技能训练 师 0405004b2 班主任工作技能训练 0405005b2 1 实习前完成 实 践 课 在第一或第二专业实践课程 0405008b2 0405009b2 0405101b2 综合实践课程 0405103b2 集体劳动 2 1 0405102b2 教育见习、实习 教育实习反思 年论文(设计) 毕业论文(设计) 1 1 1 5 0405007b2 教育调查 1 学年利用寒、暑假进行 8 9 4、5、6 学期任选 7、8、9、10、11 第一、第二、第三学年由学校教务处和后勤服务公司安排 小 计 合 计 2793 27 程平 台220.5 五、修读说明
(一)综合素质课程模块课程说明及要求
综合素质课程模块中,《大学英语Ⅰ、Ⅱ、Ⅲ、Ⅳ》实行分
层教学,分A、B级在第一、二、四、五学期开设。其中,大学英语Ⅰ、Ⅱ课堂讲授3学时/周,学生自主学习2学时/周,学分为3+1学
17
分,即课堂讲授为3学分/学期,自主学习为1学分/学期;大学英语Ⅲ、Ⅳ课堂讲授4学时/周,学生自主学习2学时/周,学分4+1学分,即课堂讲授为4学分,学生自主学习为1学分。
(二)人文科学素养课程模块说明及要求
人文科学素养课程模块开设有“文学与艺术”、“社会与历史”、“数学与科学”、“政治与经济”、“语言与能力”和“地方文化”6个系列选修课程。每个系列课程有20门以上课程,每门课程按21学时设计(个别课程的学时数经学院同意另定);外聘教师授课按8学时或15学时设计为专题讲座;本模块的课程在第三、六学期选修(个别课程学生限选)。其中第三学期学生最低选修12学分,第六学期完成该模块不足学分。学生在每个系列课程中至少选修1门课程。本模块中各专业学生最低修够15学分,约225学时。
“语言与能力”模块中开设的《普通话》课程为必修,计1学分,15学时,周3学时。
人文科学素养课程模块的考核由承担课程教学的系统一组织安排。
(三)活动课程模块说明及要求
活动课程模块开设“社团与文化活动”、“社会实践与志愿者服务”和“学术报告与科研创新”等3 个系列活动时,学生必须获得6学分。通识课3由学生根据学校团委、学生处等相关部门的具体安排,通过参加社会实践、听学术报告等活动来获取。
(四)专业课程说明及要求
专业基础课共开设12门课,共45学分;专业发展课共开设9门课程,共27学分;专业选修课共开设42门课程,每位学生在《人文通识系列》、《外国史专题系列》任选课分别不得少于3门,在《中国史专题系列》、《民族特色系列》任选课分别不得少于4门,总门数不得少于16门,获得学分不得少于32学分;学生在此模块应修学分总计104学分。
专业课的考核由历史文化系统一安排。
18
(五)实践课程说明及要求
(1)“军事理论与军事训练”,在第一学年新生报到后集中安排二周,其中军事理论1学分,15学时;理论部分课程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承担,实践部分由学生处组织实施,各班班主任进行成绩汇总并认定学分。
(2)“计算机应用能力训练”为选修课,在第一学年结合《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的学习,由该课程授课教师组织进行实践训练,由系教学秘书进行学分认定。
(3)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包括讲“普通话和口语表达技能训练”、“书写规范汉字和书面表达技能训练”、“教学工作技能训练”、“班主任工作技能训练”4部分,具体要求根据教育部《高等师范学校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大纲》(试行)结合实习前校内试讲等进行,要求在实习前完成。其中“普通话和口语表达技能训练”必须通过国家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考试并获得相应证书方可获得学分,由系教学秘书进行学分认定。
教师技能训练,按照学校的安排,应利用课余时间,在不占用课堂时间的情况下,组织学生进行。
(4)“教育调查”。由历史文化系负责组织实施,采用实地参观、访问、座谈等方式进行,以使学生了解我国现阶段基础教育的现状。在第一或第二学年利用寒、暑假进行,由班主任根据学生提交的调查报告负责考核并认定学分,第二学年结束前完成。
(5)“教育见习、实习”。实习学生进入实习基地第1周为教育见习阶段,目的使学生了解中学日常的教学管理、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课外活动、听评课、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工作,学习相关方面教学的技能。教育实习使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与技能应用于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实践活动,是对学生所学知识与技能的检验。教育实习采用“援教顶岗”、各专业混合编队、单个专业编队的方式进行,在第8或10学期安排一学期。学生完成教育实习任务,并提交相关的教育实习材料和总结。实习结束后,由班主任根据相关规定
19
汇总实习成绩并认定学分。
(6)“教育实习反思”。教育实习结束后,各系组织实施,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实习生教案展评、讲授示范课等活动,结合教育实习总结等材料由实习前试讲指导教师进行考核并认定学分。
(7)年论文(设计)。由历史文化系和历史教研室两个层面负责制订本科学生研究(设计)计划,要求学生在第二学年,在学业导师的指导下,至少独立开展或参与1个与所学学科专业或课程相关的研究项目(设计),完成1篇学年论文(设计)计1学分,由学业导师或相关指导教师进行考核并认定学分。
(8)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应在第7或8学期开学初安排学生进行选题,以使学生有比较充裕的时间及利用实习时间收集资料、开展调研。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环节(根据实习时间的不同)应在第7或8学期完成,研究、设计、撰写环节在第8、9、10学期进行,答辩于第11学期5月上旬结束,由历史文化系和历史教研室负责组织实施,答辩委员会考核认定学分。
(9)集体劳动。前三年内,每生在学校教务处和后勤服务公司安排下,参加1周集体劳动,由各班班主任根据后勤处反馈意见,结合学生劳动表现进行学分认定。
(六)其它
(1)在课程设置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实行学业导师制,对学生的学习进程、学习方法、技能训练、科学研究给予指导,帮助学生处理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减少学生学习上的盲目性。
(2)每学期开设的选修课学生必须在上一学期末选定,以便确定所选课程和人数,安排教师,征订教材。
(3)课程设置中所列课程的教学按学科类别由相应系承担,教材征订由相应系负责。
(4)考古实习,由系上或历史教研室提前联系,结合开设课程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利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在省内或国内一些有名的博物馆、名胜古迹、文物单位等地方进行考察、参观、见习,
20
此项活动结束之后,要求学生写出考察、参观、见习的报告,其目的是加强学生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