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刑满前的心理状态与教育(3)

2019-03-27 16:48

到教育改造社会化的目标。

(二)罪犯刑满前矫治教育的微观策略

罪犯心理是能够矫治的出狱前的罪犯由于种种原因存在各种心理问题,监狱重视对出狱前罪犯的心理测量评估,并给予针对性的心理矫治,既利于罪犯改造,身心健康地回归社会,降低重新犯罪率,也有利于监狱的安全稳定和和谐社会建设。如何确保出狱前的罪犯的心理测量及心理矫治工作扎实有效运行?

1、必须提高罪犯刑满释放前期心理矫治工作的质量。

(1)在监狱中全力推广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将心理矫治工作列入教育改造的日常工作日程,并以此作为考核内容之一。罪犯出狱前期心理矫治工作的质量决定于心理矫治工作者的素质。增强心理矫治工作的实效,必须要提高心理矫治工作者素质。一是提高心理矫治工作者的道德素质。罪犯心理矫治工作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心理矫治工作对改好罪犯和释放罪犯适应社会的重要性,要做到以“医生给病人做手术”的态度对待罪犯的心理问题,认真诊断,认真医治,严格保守罪犯的秘密,尊重来访罪犯的隐私权。二是提高罪犯出狱前期心理矫治工作者的业务素质。罪犯心理矫治工作者必须具备人体医学、心理学、监狱学、教育学、社会学、心理测试及咨询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三是提高罪犯出狱前期心理矫治工作者自身的心理素质。心理咨询过程实际上是心理互动的过程,心理矫治工作者运用自己的人格力量,与来访罪犯进行交流,帮助来访罪犯改善和重构人格结构,达到矫治的目的。所以要想成为一位成功的矫治工作者,必须拥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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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的人格和健全的心理品质。

(2)有计划有组织地引进心理学专业人才,以提高心理咨询、心理矫治工作的质量。在监狱警官中挑选责任心强的骨干进行专业培训,并选送到高等院校心理学专业进修学习,强化心理矫治工作队伍。

(3) 要确保出监狱前期罪犯的心理矫治工作正常运行,必须要有完善的运行机制。首先建立罪犯出狱前期心理矫治工作运行网络。以监狱、监区、分监区、罪犯班组为单位建立四级运行网络。监狱设立罪犯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负责全监狱心理矫治工作;监区设立罪犯心理辅导站,负责实施指导本监区心理矫治工作;分监区设立罪犯心理辅导员,负责本分监区罪犯初步心理矫治工作;罪犯班组设置罪犯心理矫治互助组,负责发现和快速传递需要心理矫治的信息。上级检查、监督和指导下级工作,并定期组织开展心理矫治经验交流会,定期对心理矫治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其次完善运行机制制度。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罪犯出监狱前期心理矫治工作正常有序地实施开展。

2、刑满释放前期罪犯的心理矫治措施

根据统计资料显示,从某监狱对在这一时段将要刑满释放的150名罪犯的心理咨询门诊统计来看,求询原因很多,以现实改造问题、婚姻家庭问题、狱内人际关系问题为主,但表现出来的症状还是以心理问题居多。统计情况如下:

求询者主诉原因:狱内人际关系21人次婚姻家庭问题25人次、现实改造问题61人次、躯体疾病4人次、自身个性问题11人次、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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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适应问题10人次、政策法律问题2人次、其他2人次;求询者心理症状:求询者症状一般心理问题 97人次、严重心理问题8人次、人格障碍7人次、神经症2人次、其他3人次。

综上统计数据看出,罪犯进入出狱前期,由于面临诸多问题,心境不再平静,心理变化较大,不利于罪犯的后期改造。因此帮助进入即将刑满释放的罪犯解决心理问题,正确引导他们进行后期改造,使其顺利地回归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具体矫治措施如下:

(1)加强罪犯刑满释放前期的心理健康知识的教育。罪犯由于长期封闭式管理,与外界接触少,对外界缺乏全面了解,回归社会后,80%左右的罪犯向往新生活,决心不再犯罪;7%左右的罪犯对自己即将回归社会不能正确认识,不知悔改,决意重新犯罪。如某些对执法者、检举人、证人、被害人、离婚的妻子等怀恨在心的罪犯想到报复计划不久就可实施而激动不安。这类罪犯存在现实的危害性和危险性,应给予高度重视。一是通过心理健康大课教育,使他们认识健康心理的标准,不良心理的表现,以及如何克服不良心理,提高他们的心理认识水平和能力。二是教给与人沟通的方法。通过会见、通讯等手段,尽早消除与家人,亲友的感情隔阂,尽快了解熟悉社会的发展变化,消除陌生感,为走向社会提前做好准备。三是教会他们坦然面对各种“歧视”及“另眼相看”。多从自身找原因,以崭新的自我开始新的生活,做一个奉公守法自立自强的公民,以自己良好的品行逐步打消别人的疑惑,改变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四是通过教育,指导他们消除自卑心理,增强自信,激活他们对生活的热爱和追求,树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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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人生目标,并为之而努力奋斗。

(2)加强罪犯刑满释放前期心理预测,做好心理评估。“知已知彼,百战不殆。”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也是如此,只有准确掌握了罪犯心理状况,才能采取有针对性的危机干预措施,进而避免或杜绝危害监狱安全的事故发生,构建和谐平安监狱。加强罪犯出狱前心理预测及心理评估。首先是监狱民警在思想上要重视罪犯出狱前期心理预测工作。只有在思想上重视了,才会在行动上去落实这项工作。要加强民警心理矫治业务学习,重新认识罪犯出狱前期心理预测工作的重要性。其次是完备罪犯心理预测硬件设施。要想准确把握罪犯的心理状况,仅靠“察其言,观其行”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进一步地具体化、科学化和量化罪犯心理状况。罪犯心理状况的复杂性,必然要求测量罪犯心理状况的量表、仪器和仪表种类具有完备性。罪犯心理测量的特殊性,必然要求提供特殊的测量环境和场所。再次是完善罪犯出狱前期心理预测实施程序和制度。罪犯心理预测有一整套科学的实施程序,监狱要结合自身情况,不断地探索和完善适合本监狱罪犯的心理预测实施程序。另外,建立健全罪犯出狱前期心理预测和心理评估工作制度,确保心理预测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3)加强罪犯刑满释放前期的心理调适方法辅导。罪犯出监狱前期考虑最多的问题就是回归社会后的生活方式问题。为此,首先,要教育即将刑释的罪犯遵纪守法,认清形势,调整心态。当今的社会是一个法治的社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违法犯罪分子,终会落入法网,每一个社会主义社会公民都应该遵纪守法。同时,当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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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社会也是一个公平正义、充满机遇的社会。一个人只要肯付出和努力,一定会找到一种适合自己的生存方式。即将刑释的罪犯由于接触外界少,对社会缺乏全面的认识,要教育他们有些问题并非想象的那样困难,过多地考虑是不必要的。目前首要的任务是安心改造,走好改造的每一步,为自己的改造之路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其次,是加强罪犯出狱前期的情绪辅导工作。丰富即将刑释罪犯的业余生活,安排他们参加感兴趣的活动,有意识地让他们避开导致他们情绪变坏的情境,用积极的行为代替消极的行为,营造一个良好的改造环境。

再次,教会即将刑释罪犯正确合理使用不良情绪宣泄法。提供合理的场所,选择适当的时间和方式,让罪犯发泄心中的烦恼和不安,以一颗平常的心对待余刑和回归社会所将面临的问题。

最后,指导他们学会控制自我,增强适应社会的能力。据调查,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后一年内是他们重新犯罪的“危险期”和“高峰期”。因此,要指导他们学会运用“正面强化”、“主动回避”、“自控”、“知足”的方法,增强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避免重新犯罪。罪犯刑满释放前期的心理特征及心理矫治方法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动态发展的。要想做好这项工作,必须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辩证的观点,与时俱进,结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工作方针。坚定政治立场,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监狱工作方针政策,巩固和提高教育改造绩效,把每一名服刑人员改造成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社会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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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①夏宗素著《犯罪矫正与康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6月出版。 ②廖文海著《罪犯刑满释放前的心理特征及心理矫治策略》,文章编号:1671-5195(2010)02-0106-04

③章恩邮、姜祖桢著《矫治心理学》,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年5月出版。 ④朱启臻著《社会心理学原理及应用》,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8年10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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