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经营副矿长在矿长领导下,负责经营管理工作,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 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 参与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资金。 3. 负责落实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 4. 负责落实事故隐患治理专项资金。
5. 负责落实煤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负责落实设备、材料等采购费用。
6. 落实安全设施、安全装备、安全工程等专项资金。 7. 组织研究并落实有关安全投入的相关规定和财税优惠政策;负责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补助资金。
8. 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安全生产责任人年薪,协助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经济损失;落实抢险救援资金。
9. 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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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监察处处长(安全副矿长)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在企业安全副总经理(矿长)领导下,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 组织制定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 组织制定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全员培训工作,负责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参与制定安全文化建设、宣传教育计划。
4.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等。
三、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 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月度安全生产计划。
6. 负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和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7. 参加矿安全生产会议,通报安全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情况,督促相关部门或单位按照“五定”原则消除事故隐患。
8. 负责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负责上报重大事故隐患并及时提交安全办公会议,提出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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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9. 组织开展矿井应急救援演练;参与“一通三防”和水害防治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10.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负责组织安全动态检查;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督促及时上传监管监察部门要求上报的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有关生产安全信息。
11. 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12. 监督检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
13. 监督检查瓦斯、水害、火灾、粉尘、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预防和治理。
14. 总结分析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5. 贯彻执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瓦斯综合治理规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考核评比办法和地测防治水管理办法等。
16. 负责实施安全目标考核;监督落实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 17. 督促办理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负责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煤矿建设项目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制止和报告无证或证照过期等组织生产或建设行为。
18. 监督检查职业病危害防治及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工作。 19. 制止并报告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现象;查处瓦斯超限作业、不执行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或执行不到位及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行为;查处受水害威胁采掘工作面未采取防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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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或执行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查处通风系统、防排水系统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
20. 参与瓦斯浓度超限3%及以上事故追查;组织瓦斯浓度超限3%以下事故追查,并监督落实防范措施。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21. 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督促事故责任人及事故责任单位处理和防范措施落实。
22. 组织对涉险事故、非人身事故调查处理。 23. 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并及时反馈。 24. 受理、查处安全生产举报事项。 八、其他
25. 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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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改建(二水平延深)项目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改建(二水平延深)项目部副经理在矿长领导下,负责掘进二水平延深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 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 负责按照确定的开拓施工工艺、巷道支护方式、接替计划组织开拓施工,指导制定工作面拨门、贯通、过地质构造带等安全技术措施。
3. 负责二水平开拓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开拓工作面顶板管理、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
4. 负责落实二水平开拓工作面防突、探放水、过地质构造带安全技术措施;协调开拓作业与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机电安装等安全管理工作。
5. 负责组织二水平开拓工作面拨门、贯通和过地质构造带期间的干部跟班、带班工作。
6. 组织开展二水平开拓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参与安全大检查、质量标准化检查;参与检查开拓系统的通风、瓦斯防治、机电运输等安全管理工作。
7. 负责职责范围内作业场所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制止开拓系统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组织生产行为。
8. 负责落实二水平开拓系统隐患整改措施,督促生产单位按照开拓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施工,负责落实开拓作业场所综合防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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