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监理检查记录
分部工程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检查人 标准规范名称及编号 条文 3.6.1 受检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检查日期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 检查项目 侧模拆除期限 检查内容 混凝土强度达到 2.5MPa 以上,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损坏时,方可拆除。 混凝土达到下列强度后方可拆除: 1)悬臂板、梁:跨度 L≤2m , 75%; 跨度 L >2m, 100% 。 2) 其他梁、板、拱:跨度 L≤2m,50%; 2m <跨度L≤8m, 75%; 跨度L>8m, 100% 。 各种预埋铁件:应待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强度,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启用。 判定 承重模板拆除期限 10.4.6 改进措施及跟踪反馈情况: 复检人: 检查单位 判定说明
预埋件启用 日期: A-符合强制性标准;B-可能违反强制性标准,经检测单位检测,设计单位核定后,再判定;C-违反强制性标准;D-严重违反强制性标准。由多项内容组成为一条的强制性格文,取最低级判定为条的判定。
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监理检查记录
分部工程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检查人 标准规范名称及编号 条文 检查项目 受检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检查日期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 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的井、坑、洞、口、沟等危险处应判定 3.1.8 警示标志、防护措施 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应采取加盖或设置围栏等防护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应按规定穿戴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等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安全绳、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具及工具,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进入施工场地。 2.严禁酒后作业。 3.高空作业时,不应向外、向下抛抛掷物件。 4.不应随意移动、拆除、损坏安全卫士及环境保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3.9.4 作业安全 改进措施及跟踪反馈情况: 复检人: 检查单位 判定说明 日期: A-符合强制性标准;B-可能违反强制性标准,经检测单位检测,设计单位核定后,再判定;C-违反强制性标准;D-严重违反强制性标准。由多项内容组成为一条的强制性格文,取最低级判定为条的判定。
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监理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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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检查人 标准规范名称及编号 条文 2.0.5 受检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检查日期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SL401-2007 检查项目 安全操作 检查内容 作业前应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作业时严禁赤膊、赤脚、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敞衣、戴头巾、围巾、穿背心。 严禁人员在坑内、洞口、陡坡下等危险处休息。 判定 2.0.7 2.0.9 2.0.10 安全操作 安全操作 安全操作 严禁人员在吊物下通过和停留。 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毒、粉尘生产场所进食、饮水。 洞内作业前,应检查有害气体的浓度,当有害气体的浓度超过规定标准时,应及时排除。 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应停电并挂标志牌,标志牌应谁挂谁取。检查确认无人操作后方可合闸。严禁机械在运转时加油、擦拭或修理作业。 严禁非电气人员安装、检修电气设备。严禁在电线上挂晒衣服及其他物品。 非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严禁安装、维修和动用特种设备。 2.0.12 安全操作 2.0.16 安全操作 2.0.20 2.0.26 安全操作 安全操作 改进措施及跟 踪反馈情况: 复检人: 检查单位 判定说明
日期: A-符合强制性标准;B-可能违反强制性标准,经检测单位检测,设计单位核定后,再判定;C-违反强制性标准;D-严重违反强制性标准。由多项内容组成为一条的强制性格文,取最低级判定为条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