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现金盘点表、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应按顺序装订保存。
第六条 各级书店应设立往来明细账,根据业务单位或个人分明细登记债权债务,因采购和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财务部门每月底应列表与业务部门核对,对于到期而未收回的款项通知有关人员催收。年末结账时账面余额较大的往来单位,财务部门应与之对账并取得书面对账单。
第七条、各级书店购臵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物质财产,必须认真执行《河南省新华书店财务管理制度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购臵固定资产的,需由各级书店提出书面报告,报省店总经理室研究批准。购臵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核、店经理批准后,交有关部们询价、采购。正式向使用部门转交资产时,除办理必要的签批、付款手续外,同时填写“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领购单”。该领购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管理部留存,籍此登记资产统计台账,第二联领用部门留存,第三联转交财务部登记资产明细账。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领购单”详见附件1。
第八条 物质财产在使用单位、部门之间转移时,转出部门应填臵“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内部转移单”。该转移单一式四联。第一联转出部门留存,第二联转入部门存档,第三联交物业管理部,第四联交财务部。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内部转移单” 详见附件2。
第九条 物质财产因长久使用或因技术原因已不能继续使用的,由财产使用部门提出维修或报废申请,物业管理部门核实后上报总经理室批准。待批准后上述部门负责维修、报废、变价处理事宜。
第十条 各级书店每年末由物业管理部、财务部和有关人员组成盘点小组对部门使用的物质财产进行盘点,并编制财产盘点表。通过盘存,进行账卡、账账、账实核对。出现不一致时应及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同时填臵“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报废单”,分别转交相关部门登记台账。以保证账卡、账账、账实相符。
第十一条 经查明属人为原因造成财产丢失和损坏的,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财产的净损失,赔偿款交财务部门入账。不能确定责任人的,由部门承担损失,从部门年度工资中扣除。同时由资产使用部门填臵“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报废单”,该报废单一试三联,第一联本部门留存,第二联转物业管理部,第三联转交财务部。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报废单”详见附件3。
第十二条 各级书店除上述日常财产管理和清查工作以外,在下列情况下,应对企业所拥有的全部物质或财产进行全面的盘点与核对。
1. 企业撤销、合并、分立或部门改变隶属关系,为了明确经营责任和确定资产、负债实际数量和金额,就要进行财产全面清查。
2.企业为导入新的会计系统必须要有正确的开账数据,在新制度实施前进行全面财产清查。
3.为确保年度会计报表的正确性与可靠性,在年度决算前进行财产全面清查。
4.为核定企业资本金也要进行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的内容包括:
1.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等;
2.存货: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委托代销商品等; 3.债权债务: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和其他应收应付款项;
4.固定资产:房屋、经营管理设备、运输设备、工具等; 5.无形资产:购臵的土地使用权、商标权、软件技术等; 6.递延资产:开办费、长期递延损失等;
7.其他资产:目前无偿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等。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河南省新华书店计划财务部、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起执行。 附件1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领购单
金额单位:元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数 量 单 价 金 额 资产使用部门: 物业管理部门: 财务部门: 附件2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内部转移单
名 称 规格型号 数 量 单价 金额单位:元 原 值 已提折净 旧 值 附件3
调出部门: 调入部门: 物业管理部门: 财务部门: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报废单
名 称 规格型号 数 量 单 价 金额单位:元 原 值 已提折净 旧 值 资产使用部门: 物业管理部门: 财务部门:
财务支出审批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新华书店系统各单位资金的控制和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保证资金的安全,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全省书店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级书店财务支出实行审批制度,根据业务支出的性质和金额,店经理或业务主管经理在授权金额范围内审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支付款项。
第三条 涉及业务往来的资金支付业务,各级店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支付申请。各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3、支付复核。财务部门会计主管应当对经批准的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4、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