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张文显第三版笔记 讲义整理 超全(6)

2019-03-28 00:02

5.协议免责或意定免责 6.自助免责

7.人道主义免责

第十三章法律程序

第一节法律程序概述

一、法律程序释义

(一)概念:从事法律行为作出某种决定的过程、方式和关系。 (二)特点:

(1)对象——针对特定的行为 (2)构成——时间要求 + 空间要求

(3)特性——形式性

二、法律程序对法律行为的调整方式

(1)抑制:通过法律程序的时空要素,克服、防止法律行为的随意性和随机性。

(2)导向:通过法律程序的时空要素,指引人们的法律行为按一定指向在时间上得以延续、空间上得以进行。

(3)缓解:通过法律程序的时空要素,缓解人们行为与心理冲突,消除紧张气氛,为解纷行为提供秩序条件。

(4)分工:通过法律程序的时空要素,实现程序角色分配。

(5)感染:通过法律程序的时空要素,使行为主体对程序造成的心理状态无意识的服从。

三、法律程序对于法律适用的作用 (1)约束权力的重要机制 (2)理性选择的有效措施 (3)结论妥当性的前提

第二节正当程序

概念:正当程序是一种为了限制恣意,通过角色分化和交涉,具有高度职业自治的、理性选择的过程。

一、正当程序的起源与发展 正当程序的要求:当公民的权利义务将因为决定而受到影响时,在决定之前必须给予其知情和申辩的机会和权利;决定者履行告知和听证义务。

一般而言,1215年英国《自由大宪章》是正当程序原则的源头。正当程序原则是英美法律中有关程序的最高原则,也是美国法的基本原则。

二、正当程序的特征 (1)角色的分化

(2)程序外因素的阻隔 (3)直观的公正

(4)对立意见的交涉

三、正当程序的意义 (1)权利平等的前提 (2)权利实现的手段 (3)权力制衡的机制 (4)解纷效率的保证 (5)法律权威的保障

第三编 法的起源和发展

第十四章法的历史

第一节法的起源本节应当掌握的问题主要有关于法的起源的各种学说、法产生的过程与标

志、法产生的规律、法与原始社会社会规范的区别。 一、原始社会的调控机制

原始社会没有阶级分化,不可能有国家和法律,一切纠纷都是通过原始习惯调整的。

二、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

(1)根本原因: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2)经历过程:氏族习惯——习惯法——成文法 (3)深刻影响:宗教规范、道德规范

三、法和原始习惯的区别 产生方式 体现本质 适用范围 调整内容 实施方式 历史使命 法 国家有意识地制定、认可 体现统治阶级意志 权利义务的分离 暴力机关——国家 原始习惯 自发形成,世代相传和演变 体现氏族全体成员共同意志 依习惯行事,无所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社会舆论、首领威信、传统力量、内心驱使 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属地) 本氏族、本部落 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维系氏族血缘关系,原始人间关系和社会秩序 相互团结、平等互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第二节法的历史类型本节是重中之重。应当重点掌握的问题有大陆法系的历史渊源、分

支、代表性法典和代表性国家,英美法系的历史渊源、分支和代表性国家,两大法系的特征与区别,尤其要掌握两大法系的分支、特征与代表性国家。 一、法的历史类型的释义 (一)法的历史类型的概念

1.法的历史类型:是将人类历史上存在过的以及现存的法律,根据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所做的分类。

2.人类历史上迄今主要有: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产阶级法;社会主义法。

3.凡建立在同一经济基础上,反映同一阶级的意志的法,不论是否同一国家的法,属于法

的同一历史类型。

(二)法的历史类型的更替规律

1.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是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根本原因 2.社会革命是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基本条件 二、前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制度

(一)奴隶制法律制度:是由奴隶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奴隶主阶级意志的体现。 特征:1、公开保护奴隶制生产关系

2、用宗教迷信和极端野蛮而随意的刑罚维护奴隶主阶级的政治统治 3、公开确认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划分与不平等地位 4、明显带有原始公社行为规范的残余

(二)封建社会法律制度:封建制法就是经封建制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封建制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的总和,是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统治的重要工具。 共同特征:

中西方差别 1 2

3

4

5

三、资本主义的法律制度: A资本主义法的原则:

(一)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 (二)契约自由原则

(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B资本主义国家两大法系:

①法系:根据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将形式上具有一定特点、属于同一历史类型的若干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划为同一类别。

②两大法系 定义 大陆法系 以古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以及在其影响下形成的各个国家和地区法律体系的总称。 别名 也称罗马——日耳曼法系、民法法系、法典法系 范围 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等欧洲大陆国家,也包括曾是法国、西班牙、荷兰、葡萄牙四国殖民地的国家和地区、中国澳门、日本、土耳其、苏格兰等 英美法系 中世纪以来至今的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以及在其影响下形成的各个国家和地区法律体系的总称。 又称英国法系、普通法系、判例法法系 除英国(不包括苏格兰)、美国外、主要是曾是英国殖民地、附属国的国家和地区如印度、巴基斯坦、新加坡、缅甸、加拿大、

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等、中国香港 支系 特点 法国法系和德国法系 (1)全面继承罗马法; (2)实行法典化,法律规范抽象化概括化; (3)明确立法与司法的分工,强调制定法的权威,一般不承认法官的造法功能; (4)法学在推动法律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 英国法系和美国法系 1)以英国为中心,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 (2)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遵循先例; (3)变革相对缓慢,具有保守性,反映“向后看”的思维习惯; (4)在法律发展中,法官具有突出作用; (5)体系庞杂、缺乏系统性; (6)注重程序的“诉渊源 正式的法的渊源只是指制定法。法院的判例、法理等,没有正式的法律效力 法律分类 判例地位 制定法编纂观念 公法和私法 除了行政法院系统外,基本不存在判例法 袭古代罗马法的传统,一般采用法典形式 普通法和衡平法 判例法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形式 制定法往往是单行法律、法规,而不是法典形式,且受到判例法解释的制约 司法诉讼制度 诉讼制度 诉讼模式 法官作用 相同 演绎法推理方式 职权主义 严格依法行事 归纳法推理方式 “对抗式”或“庭辩式” 主导地位,决定法律的效力,可以造法 讼中心主义”。 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正式的法的渊源 法的本质相同,历史类型上都属于资本主义法律,根本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致,都大体以自由主义作为意识形态

四、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一)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

(二)本质

(1)阶级属性:体现工人阶级及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的意志

(2)产生方式、存在方式:产生于民主立法程序、存在于法律渊源

(3)生产方式:根本使命是解放、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 (4)社会作用:保障社会主义建设顺利发展

(三)特征

(1)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2)国家意志与客观规律的统一 (3)权利确认与权利保障的统一 (4)强制实施与自觉遵守的统一 (5)一国与两制的统一 (6)国情与公理的统一

第十五章法律演进与法律发展

第一节法律的演进与发展的历史规律

一、内涵

A、法律演进:某一个国家或社会的法律制度从落后状态向先进状态长期而缓慢发展的过程。 B、法律发展: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相适应、相协调的,包括了法律制度的变迁、法律精神的转换、法律体系的重构等在内的法律进步过程与趋势。

二、

法律演进与法律发展特点

(1)模式——进化论、建构论 (2)道路——本土化、国际化

(3)动力来源——内源型、外源型

三、法律演进与发展的基本规律

(1)动力——社会发展引导和促进法律演进与发展,是最终决定力量。

(2)综合——根本动力是社会内部需求的增长,同时离不开外部环境的推动;既有社会自然进化成分,又有社会理性建构成分;既有本土化内容,又有国际化影响。

(3)技术——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法律适用程序和技术从简单到复杂、从粗糙到精细、从感性到理性、从含混杂乱到明确和体系化、从单纯注重法律实体内容到特别注重法律程序对于法律实体内容的优先性、从单纯追求实体正义到特别追求程序正义。

(4)内容——从“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

(5)姿态——从独立法律体系的自我确证封闭式发展到互有差异多法律体系的彼此交流与融合的开放式发展。

(6)途径——对于历时性的本国历史形成的法律传统自觉不自觉的继承;对于共时性的其他国家和社会的现存法律借鉴或移植;立足本国或本社会的现实需求的法律制度的创新或改革。

第二节法律继承

一、法律继承的概念

法律继承:法的继承是指不同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相继、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

二、法律继承的特点 (1)既有抛弃又有保存

(2)赋予新的阶级内容和社会功能

三、法律继承的原因


法理学张文显第三版笔记 讲义整理 超全(6).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半夏泻心汤治疗胆汁反流性胃炎50例疗效观察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